(文字:冉汐 图片:吴丽莎)6月26日,WIPO中国暑期学校第四日的课程聚焦文学作品的版权保护、民间文艺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人工智能生成式作品中人类与人工智能创造力的区分等前沿热点话题,学员们与各位专家积极互动,现场学术氛围浓厚。当日课程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何蓉老师主持。
26日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长城学者、知识产权中心名誉主任李明德教授为学员们作题为《文学作品与版权保护》的专题授课。李明德教授从著作权法的基本概念出发,结合“女子十二乐坊”“梅花烙”“金庸诉江南”等经典案例,详细阐释了“思想-表达”二分法,分析了文学作品在表达层面的特点。讲座中,李明德教授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详细对比了美国与欧洲著作权法的异同,重点探讨了作品独创性的认定标准、著作人身权与财产权的划分等核心问题。针对当前热点问题,李明德教授以“猴子自拍案”为例,深入论证了人类的作者主体地位,并由此引导学员们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创作主体资格等问题展开深入思考。
随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国家版权局国际版权研究基地副主任胡开忠教授带来题为《民间文艺知识产权保护研究》的讲座。胡开忠教授首先系统阐述了我国丰富的民间文艺资源及其文化价值,科学界定了民间文艺版权保护的基本概念与主要特征。通过深入剖析典型侵权案例,胡开忠教授指出了当前民间文艺作品保护面临的作者不明、表现形式不断变化等著作权保护实践难题。在民间文艺作品版权保护试点的立法问题上,胡开忠教授从法理基础、制度设计等维度,重点探讨了民间文艺作品著作权保护的可行性、权利主体界定、保护范围划定以及权利限制等关键问题。胡开忠教授特别强调,加强本土民间文艺作品知识产权保护,既是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举措,更是维护国家文化主权与安全的战略需要。
26日下午,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孙皓琛教授以《生成式作品的透明度:如何区分人类与人工智能的创造力》为题,为学员们授课。孙皓琛教授系统分析了生成式人工智能隐匿行为(AI Concealment)对伦理规范、法律体系及社会治理等带来的多重挑战。在授课重点环节,孙皓琛教授深入阐述了人类创造力与人工智能创造力的本质区别与识别标准,通过比较研究方法,详细解读了欧盟与我国相关立法的制度设计,重点介绍了人工智能生成物标识义务的立法实践。最后,孙皓琛教授引导学员们就生成式人工智能隐匿行为的法律规制路径等前沿问题展开深入研讨。
在交流环节,学员们围绕文学作品版权保护、民间文艺知识产权保护、生成式人工智能隐匿行为治理等议题,与授课专家进行了深入研讨。专家学者针对学员们提出的问题,从理论建构、立法实践和制度完善等维度进行了专业细致的解答,现场学术氛围浓厚。
2025年WIPO中国暑期学校第四日课程圆满结束。三位专家学者的专题授课既有对著作权基础理论的系统阐释,也有对民间文艺著作权保护制度的深入剖析,更包含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等前沿议题的专业解读。课程内容理论联系实际,既夯实了学员们的专业基础,又拓展了学员们学术视野,为培养高素质知识产权人才提供了重要学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