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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闻论坛”第六讲——宁立志教授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动态
发布时间:2024-05-23 18: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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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下午,“知闻论坛”第六讲邀请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所长、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湖北省竞争法学研究会会长宁立志作为主讲人,以“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动态”为题进行分享。本次讲座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胡开忠教授主持,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黄玉烨教授担任与谈嘉宾。讲座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现场座无虚席,线上听众亦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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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立志教授是武汉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所长,兼任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全国知识产权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湖北省竞争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北省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曾承担《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相关内容的起草论证任务;曾全程参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的修改论证;在权威和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出版教材和著作多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项目、国家高端智库重点研究课题等国家级和省部级研究项目十余项;主编《知识产权与市场竞争研究》,创办并主持运行“武大知竞”公众号;曾作为中国商标海外维权代表团主要成员和法律专家,赴南美谈判,为120余家中国企业成功追回130余件被抢注的中国商标,为中国挽回巨大经济损失。  

3.jpg  在正式开讲之前,宁立志教授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前两次修订历程进行了回顾,并指出了第三次修订的方向,即增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全面反映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宁教授认为,本次修订进一步强调了社会公共利益,同时进一步淡化了竞争关系,推动了数据的行为法保护模式落地,并加重了共治色彩。这些修改旨在适应新时代的新经济形势,为市场竞争提供更加公平、有序的环境。接着,宁教授对《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的几大关键修改动态进行了详细解读。

首先,宁立志教授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改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宁教授对新增的第37条表示赞同,认为其将一般条款从有限一般条款向完全一般条款方向推动,这将有助于适应新的竞争形势,充分发挥一般条款的作用。在一般条款的历史转向上,宁教授指出,一般条款的历史发展经历了从立法论向方法论、从强道德性向弱道德性、从原则化向规则化、从宽松主义向严格主义的转向。在一般条款的功能上,宁教授指出一般条款具有授权功能、兜底功能、价值评判与利益衡量功能以及体系化功能。在一般条款的适用方面,宁教授强调一般条款应采用“补充适用、类推优先”的适用顺位,以利益衡量的方法作为适用范式,并提出了对一般条款适用的限制。

接着,宁立志教授探讨了新增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特别是市场混淆行为中的“商业标识的隐性使用”。他介绍了美国和欧盟关于商业标识隐性使用的司法状况,接着指出我国对于隐性使用认定的分歧和困惑。宁教授认为,从利益衡量的角度来讲,隐性使用的积极影响与消极影响并存,但积极影响居多,建议对隐性使用持宽松的立法态度。

最后,宁教授还在讲座中阐述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其他几项重要修改动态,包括“相对优势地位滥用规制制度的引入”“对数字经济的全面介入”以及“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力度的加大”等。

4.jpg  与谈环节,胡开忠教授指出,宁立志教授的讲座不仅内容丰富,而且深入浅出、博大精深。他从五个方面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精辟的解释,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学术指导和思考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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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玉烨教授认为,宁立志教授不仅介绍了修改动向,还分享了背后的争议和个人见解,为未来研究指明了方向。黄玉烨教授还分享了自己对数据法律保护的研究心得,她赞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数据专条”的设立,并提出了制定专门法为数据提供更全面保护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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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环节,2022级博士生汪婷以及2023级硕士生刘付成同学就“未公开数据及公开数据的保护模式”和“对商标隐性使用进行规制的必要性”等问题展开提问,宁立志教授进行了详尽解答。

本期图文:陈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