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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湖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2023年年会暨“湖北创新发展与知识产权治理现代化”学术研讨会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23-12-11 09:34:00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响应二十大报告中“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的新要求,深入践行湖北知识产权在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中的新使命,把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向新高度,贡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湖北力量,湖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和湖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于12月9日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科研大楼召开2023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研讨会以“湖北创新发展与知识产权治理现代化”为主题,由湖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湖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和武汉市律师协会承办。研究会理事代表及百余名理论界与实务界代表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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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领导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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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彭学龙教授主持领导致辞环节。他表示,湖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湖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全体会员在2023年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积极贯彻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精神,深刻领会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与全省人民一道,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两会”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投身知识产权各项事业,加强研究会党建和组织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和长足的进步。为总结过去,谋定未来,湖北省2023知识产权年会暨湖北省创新发展与知识产权治理现代化学术研讨会如期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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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田昌兵对此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省知识产权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同仁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他肯定了过去一年间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的工作成果,指出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认真贯彻省法学会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为国家和我省的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作出了实质的贡献。田昌兵副会长总结了我国2023年度知识产权领域的标志性事件,并表示2023年湖北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也取得了崭新的成果。同时,他对在座的知识产权同仁们今后的研究和工作提出了三点参考:一是要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正确方向;二是深刻把握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全面进行学术研究;三是深刻把握创新现代化重要机遇,主动服务湖北知识产权强省和品牌强省建设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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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宣传部版权管理处处长闫富东对2023知识产权年会的成功举办表示衷心的祝贺,同时也对各位领导、专家学者等对湖北省版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版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引领知识产权发展的重要动能。为推进版权强省建设,湖北版权工作切实转变工作思路,不断强化版权社会服务功能、提高版权执法水平,一手抓保护,一手抓创新发展,各项工作初见成效。他表示,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他相信湖北版权必将与时代同行,“两会”将努力落实知识产权强省战略,为谱写增强文化自信的伟大时代新篇章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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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徐涤宇教授代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对本次会议的召开表示衷心的祝贺,并向出席此次会议的各位领导、专家学者、各位嘉宾和同学,表示最诚挚的欢迎。他指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知识产权学院作为国内顶尖的知识产权研究和教学机构,始终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法治建设实际,团结广大知识产权工作者,积极为湖北省知识产权的各项工作作出有显示度的贡献,未来也将继续为湖北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再立新功。他表示本次会议恰逢其时,主题鲜明,希望专家学者们围绕会议主题深入探讨,为推进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科技创新强省,助力谱写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积极贡献智慧!

第二节  主题发言

在湖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教授胡开忠的主持下,各位专家学者围绕本次会议主题展开深入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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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程浩副局长以“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助力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为题,分享了2023年湖北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积极进展和两点举措,并就目前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关注的“知识产权地方立法与国家立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数字经济中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与公平竞争”等问题向学术界提出了期待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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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办公室罗强主任介绍了服务区域创新发展的审协湖北中心实践。他指出,审协湖北中心从专利审查人才培养、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促进区域创新发展等方面入手,充分发挥审协联结国家和地方专利审查工作的功能。他表示,审协湖北中心将进一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做好功能定位,回应新领域新业态创新主体专利审查需求,积极寻求合作,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助力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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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严开元庭长从“坚持以精品战略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坚持以协同联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坚持以司法职能延伸释放创新活力”“坚持以优化知产审判体制机制释放司法动能”“坚持以打造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推动建设全国科技创新高地”五个方面介绍了2023年湖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工作情况。他表示,湖北省高院将进一步做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为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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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版权保护中心法律事务部部长彭云昌介绍了湖北省版权保护的成就与愿景。他表示,湖北省版权保护中心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版权保护的重大意义,不断进行理论和实践创新,助力湖北营商环境优化;多措并举,全面加强版权保护执法力度,开展多个专项行动,组织形式多样的版权宣传活动;守正创新,加快建立版权服务中心,探索版权服务网络化模式,推动版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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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福思健康产业股份公司法务总监邓泽以“知识产权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为题,介绍了公司的历史沿革、品牌影响力、产品及服务创新,社会责任及历史荣誉,他表示,企业应做到商标品牌先行、辅以科技创新、加强质量控制、标准管理等,不断驱动产业升级、市场领先,深度融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征程,履行企业责任,以商标品牌赋能企业创新发展,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贡献微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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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曹新明教授以“2023年我国知识产权十大新闻事件”为题,对《商标法》第五次修改征求意见稿、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我国首例涉虚拟数字人著作权案、数字版权登记等热点事件进行了梳理,同时对2024年知识产权热点问题提出了期待。

第三节  学术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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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武汉大学教授冉从敬的主持下,各位专家学者围绕本次会议主题展开学术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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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周书博法官作了题为“司法护航 服务保障创新主体——以武汉某公司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为例”的发言。他从典型案例出发,厘清了对于职务发明创造的适用,指出创新是发展之源,若对企业创新不进行有效司法保护,则会导致企业不愿投入高额成本去进行创新,而是通过不正当的“挖人才”方式取得技术,最终导致创新停滞。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在本案中,充分践行了习近平总书记做出的“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等重要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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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武汉办公室管委会杨斌主任作了题为“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认定中的注意力问题”的分享。他从外观设计专利典型案例出发,引出实务中对于“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近似”的判断难题,并指出缺乏客观统一的衡量标准这一困境。他强调,要坚持“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原则,首先要排除技术功能决定的设计特征和对整体视觉效果不产生影响的产品材料、内部结构等特征;其次要厘清该类产品设计空间,勿混淆通用部分与设计空间部分;接着要关注涉案专利区别于现有设计的设计要点及独特特征;最后要关注外观设计产品正常使用时容易被直接观察到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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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院王德夫副教授就“数据知识产权的定位与功能”展开讨论。他从为什么要“数据确权”出发,指出由于“数据”归属不明、“数据资源”难以流通,导致社会整体“信息利益”分配不均,“数据确权”是为了让能用数据的人充分地利用,让提供数据的人享受公平。在“数据确权”的合理性方面,他认为这是平衡信息利益的分配的手段,与知识产权理念的相契合。在“数据确权”的可行性方面,他认为要处理好数据知识产权权利人与数据来源主体分离的“身份”问题,完善标准化的新型知识产权客体,规范好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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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刘鑫副教授进一步探讨了“数据时代数据知识产权立法的理据与进路”。他从合理性阐释、基础性构造和结构性分置三个层面探讨了应如何进行数据知识产权立法。他首先介绍了数据知识产权立法的现实需求、理论基础和法律支撑,接着阐述了数据知识产权的基础法律关系、授权模式选择和确权机制设计,最后指出数据知识产权立法是以控制个人数据获取与使用为前提、以促进企业数据交易与流通为目标、以兼顾公共数据安全与共享为导向的专门性规则创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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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知光技术转移有限公司胡頔副总经理作出题为“高校专利转化运用的思考与实践”的分享。她从高校专利转化运用现状与难点堵点出发,探讨了高校专利转化运用工作思路与方向,并介绍了国家知识产权运营高校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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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谈环节,湖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詹映教授认为,周书博法官通过具体案例现身说法,明确了“职务发明创造”的判断标准和技术调查的有效手段,为学界提供了实践经验。

湖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武汉工程大学金明浩教授指出,高质量的数据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石,对于建立有效的制度和实践之间的衔接至关重要,需要我们进一步的实验和探索。

 

第四节  学术新锐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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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刘介明教授的主持下,三位博士生分别进行了学术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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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李林凡作了主题为“论网络平台竞争行为正当性的判断标准与法律表达”的汇报。她首先分析了网络平台竞争行为正当性认定的现状与困境,接着厘清了对竞争行为正当性判断标准的争议,最后提出了竞争行为正当性判断标准的法律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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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王海霞就“人工智能时代文本与数据挖掘合理性路径研究”进行分享。她介绍了人工智能未来的发展方向 ,面临的法律风险以及适用困境。接着探讨了知识产权扩张理论——“父子”理论、“地产”学说以及“作者中心主义”。最后,她指出,人工智能文本与数据挖掘合应当秉持利益平衡的理念,运用法定许可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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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博士研究生叶悦作了“我国未注册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制度研究”的汇报。她首先分析了我国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的现状、问题及困境,指出未注册驰名商标与其他商标保护水平不协调,未注册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与商标注册取得制不协调。接着分别从保护客体、利益考量和价值考量阐述了未注册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的权利基础。之后分享了未注册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的域外经验,并对域外的保护模式进行反思。最后提出了对《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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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谈环节,湖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三峡大学教授余澜认为,李林凡博士通过论证互联网中条款的适用,以及竞争行为的正当性标准,提出了完整的对策;王海霞博士的选题具有前沿性,认为利益平衡理念值得肯定,但也指出在输出阶段可能需要进一步研究知识产权侵权标准和竞争法下的报酬支付问题;叶悦博士的论文体系化地论述了未注册驰名商标应适用反淡化保护,她提到论文中可以进一步提供案例来说明有多少未注册驰名商标寻求反淡化保护,增强说服力。

武汉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储涛律师从互联网竞争的特点着手,强调了互联网行业的快速变革和技术突破对竞争形态的不断影响。他指出,互联网竞争的形式和形态随着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变化,从而使得类型化调整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变得相对困难。

第五节  研究会工作报告和会议征文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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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曹新明教授在年会上做了2023年研究会工作报告,回顾了过去一年的工作,并提出了对未来的规划。他强调,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提升政治站位;二是围绕中心工作,繁荣法学研究;三是建言献策、成果丰硕;四是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活动,壮大培训队伍;五是完善组织建设,优化人才配置。在报告的最后,曹新明教授提到了对于2024年的工作安排。他指出,在即将到来的换届选举中,要注重年轻化、新兴化、知识化,确保研究会的持续发展。今后要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促进知识产权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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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华中师范大学刘华教授做关于2023年湖北省知识产权征文与评奖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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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武汉大学宁立志教授宣布2023年湖北省知识产权征文评奖结果。本次征文评选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24名,优秀奖2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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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 幕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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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幕式由湖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何华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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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彭学龙教授致闭幕词。他感谢了演讲嘉宾的出色表现,包括来自政府机构、司法界、产业专家和学术界的精彩发言,为知识产权行业未来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他对学术研究的重要性提出了建议,强调了研究者要正确看待自己的成长,鼓励得奖同学多写多分享,同时对未获奖者提出了鼓励和期望。最后,彭学龙教授特别感谢了各级部门和领导对会议的支持,并宣布会议圆满结束。

 

本期文字|肖宇 陈喆

本期图片|杨雷 程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