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下午两点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专职研究人员在文泓楼四楼会议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进行了初步讨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曹新明教授主持了本次讨论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吴汉东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博士生导师彭学龙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博士生导师胡开忠教授,中南财经政法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助理、博士生导师黄玉烨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熊琦副教授、詹映副教授、何华副教授等中心专职研究人员以及在读博士和硕士都积极参与了本次讨论会。

讨论会开始,黄玉烨教授就此次送审稿提出了问题和建议,黄玉烨教授认为送审稿中修改的大部分法条大部分地吸收了德国等大陆法系国家的做法,对著作权的保护水平过高,针对具体的法条规范的逻辑表达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建议。之后,吴汉东教授此次送审稿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吴汉东教授首先肯定了此次送审稿在结构安排上的进步,然后就演绎作品、孤儿作品、著作权权利限制等八个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随后,中心常务副主任曹新明教授从宏观和微观方面对送审稿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曹新明教授首先指出著作权法的法律名称应修改为著作权法与相关权法,将著作权与相关权相区别,在具体的法条规范方面,曹新明教授就法条之间的逻辑关系、权利主体客体的定义、权利限制等问题都提出了修改意见。其后,彭学龙教授对送审稿的第九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以及胡开忠教授对送审稿中的第二条、第五条等法条都提出了修改意见。
讨论会最后,中心研究人员何华副教授、詹映副教授、熊琦副教授等与会人员都积极参与讨论,就送审稿中的修改法条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建议,讨论会总共进行了两个多小时,气氛紧张热烈,有关送审稿进一步讨论会议敬请关注中国知识研究网的后续报道。
摄影:吉利
通讯员:吉利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