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9日上午,第五期广播影视知识产权骨干培训班在文泓楼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一楼报告厅圆满结束。结课仪式共分为三个环节。
首先,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曹新明教授为培训班成员就此次《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对广播影视的影响进行了深入探讨。
(曹新明教授)
曹新明教授以我国三次《著作权法》的修改背景拉开了讲座的序幕,并强调我国此次《著作权法》的修改化被动为主动,从迫于国际交往的压力,转而适应国内经济转型发展,数字网络技术发展及国家文化产业建设发展需要而主动修法。之后,曹老师从广播电视组织的主体、客体及行为的定位仔细探讨了如何保护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及对他人作品的使用。此外,曹老师还提出此次修法中应该关注的几个重要问题,如广播电视节目的定位,广播组织的权利及广播组织如何使用孤儿作品等。
(祝燕南副司长)
之后,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策法制司副司长祝燕南的主持下,培训班的学员们针对此次《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进行了激烈的讨论。
学员们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及送审稿中新修法条都提出了自己困惑及建议。例如,如何正确定义广播电视节目并进行保护;视听作品是否排除了广播作品,纯声音作品能否收到保护;集体管理组织的角色定位;创作者与传播者之间的利益平衡等问题。学员们积极热烈地响应得到了祝燕南副司长的肯定,祝副司长从自身的工作经历,感慨著作权法在中国的时代变迁,并对业界同行的努力工作进行了高度认可。
(胡开忠教授)
最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胡开忠教授主持了此次培训班的结课仪式,为培训班成员颁发结课证书,第五期广播影视骨干培训班圆满结束。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
摄影:崔智伟
通讯员: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