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号上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博士生导师胡开忠教授在文泓楼一楼学术报告厅以“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作品法定许可问题研究”为题,为暑期学校的学员献上了一场精彩的学术盛宴。
(胡开忠教授授课)
胡教授以世界各国对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作品法定许可制度的立法概况为出发点,从该制度的立法依据、存在的合理性以及我国相关法定许可制度的完善等三方面的完善展开。讲座伊始,胡教授以《伯尔尼公约》罗马文本入手,结合TRIPs协定第13条,以挪威和美国版权法为代表,简单向全体学员介绍了国际条约和各国法律对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作品法定许可制度做了简要的介绍。他强调,虽然国际条约和各国立法均对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作品的法定许可制度作了相关规定,但是该制度还是受到了各国立法的一定限制。随后,胡教授细致为学员讲解了该制度存在的合理性。他指出,该法定许可制度的存在不仅可以降低著作权的交易成本,打破著作权垄断现状,促进作品的传播,还可以保障公众的信息获取权,更可以保障著作权人在电台电视台使用其作品后获得应有的合理报酬。最后,胡教授结合世界各国的立法经验,针对我国目前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作品法定许可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从付酬机制和权利救济机制两个方面提出了完善措施。他认为,我国现阶段应该理顺该法定许可制度的立法体系,从而建立其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作品的记录保存制度,明确赋予著作权人查阅相关记录的权利以及规定使用人的通知义务。此外,他进一步指出我国应给建立起完善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作品法定许可的中止机制,加大侵权损害赔偿力度。
讲座尾声,同学们在享受了一场学术饕餮盛宴后和胡教授就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作品的法定许可制度进行了交流讨论,胡教授耐心地为学员们作了详尽的解答,丰富了同学们对该制度的认识与了解,加深了同学们该制度进一步的理解与体会。
通讯员:周贺微
供稿人:金萍霞
摄 影:李静恬
来 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