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玉烨教授为学院授课
黄教授通过对2012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件之“泥人张”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一案之“安顺地戏”案、具民间文艺著作权保护里程碑意义的《乌苏里船歌》案的回顾与法律分析,将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概括为六个主要方面:是否需要私权保护;宜采用何种保护模式,著作权或特别权利保护;保护对象为何;权利主体为谁;权利内容为何;如何管理与使用。
紧接着黄教授从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的缘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知识、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传统文化表达)间概念区别以及民间文学艺术的特点论证了民间文学艺术私权保护的必要性。从民间文艺著作权保护的缺陷和保护制度构建两方面阐释了知识产权特别权利保护模式的可行性。在将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定位为传统文化遗产视角下将其主体确定为掌握并维持传承民间文学艺术的个人或组织及其相关权利主体。创新性将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划分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两个方面。管理方面则建议设立民间文学艺术表达集体管理组织和基金会。
黄教授精辟独到的见解、睿智的思想让同学们获益匪浅。黄教授讲解完毕后,同学们踊跃发问,针对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各种质疑与困惑,黄教授都一一解答。黄教授的学术报告不仅为学员们“解惑”,更重要的是 “传道”,激发了更多同学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热爱,启发了一种从知识产权角度研究的重要路径。
供稿人:黄梅艳
摄 影:李静恬
来 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