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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南湖论坛第一分论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与专利制度完善
发布时间:2013-04-16 15:45:07

2013’南湖论坛第一分论坛1-1

  2013年4月13日下午,继2013年南湖论坛隆重开幕式之后,分论坛一的嘉宾们就:“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与专利制度完善”这一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

黄玉烨教授

  下午分论坛一的研讨会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黄玉烨教授主持,文化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孙若风先生、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教授、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司战略协调处刘洋处长、中南大学何炼红教授、武汉工程大学副教授金明浩、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委员张鹏、武汉市知识产权局局长董宏伟先生分别作了主题发言:

孙若风

    (一) 孙若风先生主题发言的主要内容有:

  孙司长回顾了自国务院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以来,文化部在实施战略纲要方面所做的努力和提高:

  1. 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近五年来文化部出台的政策、规划和文件中的知识产权内容跟以往相比明显增多。

  2. 知识产权工作制度不断完善。2009年6月文化部专门出台了关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工作任务分工通知,要求各司局增强全局观念,根据任务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纲要实施。

  3.知识产权队伍建设加大力度。通过组织讲座、培训、交流等活动健全了知识产权组织体系和工作人员队伍。

  4.知识产权调查研究更加深入。孙司长重点和大家交流了文化部在对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管理和保护国家文化遗产的调研活动中所发现的一些知识产权问题。

陶鑫良

  (二)陶鑫良教授做了关于互联网时代的海量许可、海量侵权所带来的世纪性难题及其解决方案的主题报告。

  陶鑫良教授认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践行已经五年,进入了深水区和面临着攻坚战。其主要任务之一就是优化解决互联网带来的海量许可和侵权问题。但是,现有的著作权架构和延伸管理制度已显力不从心。陶教授认为,可以反现行的著作权许可制度而行之,对于一般作品,作者不做出任何行为,想要获取作品的人便依法定许可行之。对于需要授权使用的作品,作者需要登记公示,一并附带上作者的联系方式和作品许可使用的价格,从而方便需要使用作品的人获得许可。陶教授认为,国家版权局、文化部和其它主管机构,依托现有的互联网技术,完全有能力打造一个能够容纳全国乃至全球的信息公开平台。

  陶教授和我们一起回顾了产生这个想法的思想轨迹。从2000年开始关注数字图书馆及其著作权的运用到2004年的南湖论坛上,对延伸集体管理的探讨。现如今,陶教授认为,我们需要一个互联网的授权许可制度。他表示时机已经成熟,技术已经成就,只待我们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这不仅仅是一个制度设计问题,而且也应该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推进和实施的主攻方向。

刘洋

    (二)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司战略协调处刘洋处长为大家介绍了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计划。作为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第五个计划,刘处长从三个方面阐述了这个计划的不同之处:

  1. 转变。首先是大政方针的转变,去年底十八大召开,中央提出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回顾一下十年之前,十六大开始提出知识产权,当时的口号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主要是制度建设,而且是放在保护上。十七大开始,提出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从制度层面转变到了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整个体系的部署,从十八大开始,包括两会现在在全面部署情况下更加强调和突出知识产权保护。

  2. 挑战。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突出面临着五方面的问题:第一,知识产权质量总体偏低,有效的发明专利只占了总体有效专利的15%,世界知名品牌也不多。第二,实际的保护力度不够。07年以来的4700例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中,适用法定赔偿的占到了97%,实际上法定赔偿只是赔偿条款中的兜底性条款,赔偿数额远远不能满足专利人的要求。

  3.  举措。2013年的推进计划提出了八项目标任务。首要任务是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包括改革评价体系,从原有的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变,以及改建知识产权的审查工作,负责专利、商标、植物新品种审查的各部门都有具体的改进措施。

  最后刘洋处长表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绝不仅是政府部门的事情,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需要学者的智力贡献,对于大家长期以来对于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

何炼红

    (三) 何炼红教授做了关于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绩效评估的主题报告

  何炼红教授从四个方面给大家介绍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绩效评估的关键问题:

  1. 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何炼红教授收集了湖南省2009-2011年的相关数据,从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五个一级指标,以及在一级指标基础上设置的44个二级指标下对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在指标体系的设置上应注意全面性和简明性的结合,通用性和特色性的结合,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相结合,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相结合。

  2. 评价结果。制定好评价体系后,最关键的问题便是搜集数据,数据的搜集主要依托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领导协调小组向有关部门搜集,以及自己组织相关调研会、专题研讨会。

  3. 实施的成效与不足。何教授以对湖南的实施评价为参考,成效主要表现在:第一,知识产权拥有数量在稳步增长;第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在不断加强,近年来,行政手段与司法手段的结合,对于促进知识产权的保护大有裨益;第三,知识产权管理,试点示范工程全面推进,人才队伍全面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在不断提升。不足之处也非常明显,比如专利的质量偏低,发明专利所占比重过低;专利中介服务机构跟不上企业发展的需求等等。

  何教授用准确的数据,流畅的表达,给在座的各位嘉宾和同学带来了不少启发。

金明浩

    (四) 金明浩教授做了关于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协同问题的主题报告

  金教授将“中国梦”引入到科技发展领域,认为科技发展领域的中国梦便是实现创新驱动战略,而区域战略的实施是创新驱动战略实施的前沿阵地。金教授认为我国的区域战略协同还存在以下问题:

  1. 区域知识产权政策与区域经济发展政策之间的衔接还不够。虽然当前有不少地方已经发布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但是知识产权制度没有能够非常有效地结合地方产业特色和区域发展规划,把知识产权政策融入到地方经济发展中去。

  2. 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组织协调机制不是很健全。虽然在国家层面有28个部委战略实施联席会议,但是现在也有将近一半以上的地级行政区域没有覆盖,领导的机制肯定是缺乏的。

  金教授认为,协同必须坚持“一个中心,三个基本点”。一个中心即是促进经济发展为中心,三个基本点分别是:资源整合,地方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要淡化部门观和地域观,强化有关系统中的知识、信息、人才流通;差别统筹,不同的区域在产业体系、创新资源、人力市场方面都有很大的差异。区域内的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在人员素质、执法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上也是有差别的,要看清区域内不同地方的发展差别,实行统筹差别。阶段适应,要注重发展的速度和质量的统一,坚持从区域实际出发,建立长效协调机制,分阶段规划协助目标,从最紧要层面入手一步步推进达到最好的效果。

张鹏

    (五) 张鹏先生做了关于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绩效评估的报告

  张鹏先生从三个方面给大家讲述了他关于战略实施绩效评估的学术观点:

  1. 关于战略实施绩效评估的必要性,张教授认为,评估是检验战略实施的内在要求,战略管理本身就包含绩效评估的内容。此外,战略实施既能够指导既能够指引未来战略实施的方向也是及时调整战略实施力度的决策依据。

  2. 战略实施绩效评估的主体问题。张教授建议结合内在创始型的绩效评估主体设置方式,由各个成员单位进行自我评估,然后运用公众议程方式借用专业评估机构进行社会调查,最后再进行相应的整体评估。

  3. 关于战略实施绩效评估模式。对于绩效评估模式来说,存在很多学术观点,张教授认为可以考虑用需求绩效的比较模型和实施前后的比较模型相结合,更多去关注实施效果的评估,而非成本效益的评估。

董宏伟

    (六) 董宏伟局长为我们介绍了一些武汉市知识产权局为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所作的一些具体的工作。

  董先生提到,个人专利的利用率低下,武汉市知识产权局,出台了一系列推动专利创业的具体举措,促进个人专利的实施或合作实施。高校专利利用率也只有25%,武汉地区的高校优势科研资源雄厚,武汉市政府因地制宜,近些年出台了企业高校对接项目,对武汉地区购买武汉高校的专利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相比而言,企业专利的实施率较高,有70%-80%左右,对于企业而言,要不断地鼓励它通过专利技术保护自己的产品,维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此外,董先生也提到,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会带来一系列问题,比如专利项目的转化问题,资金不足是个大问题,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众所周知的事情,武汉市知识产权局,积极推动专利质押,去年武汉市专利质押融资数额达到了4.22亿。由于企业融资成本较高,政府对此为企业提供一定补贴,补贴额度不超过融资额度的30%,最高额不超过30万,今年打算加大补贴力度。

刘旭霞

  会议的最后由刘旭霞教授和朱雪忠教授进行评议。朱雪忠教授,似乎对绩效评估很感兴趣,提到了自己曾经在做绩效评估时遇到的困难,一是当时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尚未出台,没出台便没有数据,由于武汉市知识产权战略出台较早,于是便借助武汉市的数据来评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然而这么做是非常粗糙的,因为国家层面的许多东西比如,专利、商标的审查授权是地方所没有的。刘旭霞教授对于何炼红教授所提出的知识产权战略绩效评估体系指标中农业新品种、版权所占过小,提出了质疑。何炼红教授对此进行了解释,何教授认为,一方面农业新品种相比于专利而言其分量确实很轻,此外评价指标的设定要考虑到数据的获取问题。由于在收集数据的过程中,主要是依托湖南省知识产权局进行的,专利方面的数据,从创造、管理到服务都比较全面,而版权数据的获取就很困难。总的来说,由于国家层面并没有还没有给大家提供一个统一的、科学的评价体系因而何教授的研究也是摸着石头过河,在努力的尝试之中。

 

2013’南湖论坛第一分论坛1-2

  2013年4月13日下午四点,分论坛一的讨论进入第二节,嘉宾们继续就“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与专利制度完善”这一议题进行广泛而深刻的探讨。

  研讨会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肖志远主持,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秘书长马秀山、泰国泰中法学会会长刘华源、广西科技大学教授管理学院副院长陈朝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管理学博士、法学博士后詹映先生、华中师范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所长刘华教授先后作了主题发言。

肖志远副教授

  马秀山副秘书长的演讲题为“华为‘知本主义’的理论与实践及问题”。

马秀山副秘书长

  马秀山副秘书长从华为的“知本主义”理论及其实践对知识经济与知识型企业的发展作用入手,阐述了知识经济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马副秘书长认为华为华为之所以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赶上并超过世界先进通讯公司,是建立在知识积累和创造的基础之上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这样的过程中得到具体体现,这种精神和机制就是“知本主义”。

  接下来,马副秘书长对华为与中兴成功的“农村包围城市”营销战略和其发展所遇到的问题进行介绍,解读了美国众院情报委对华为中兴的指控。随后,结合知识产权商业化理念,提出了知识产权战略运营对知识产权企业发展的功效。

  最后,马副秘书长指出企业的发展特别是走向国际要借鉴华为中兴以及跨国公司的作法并不断地加以完善,从实践上讲是与时俱进,从空间上要因地制宜,要努力做到“上下五千年,纵横九万里”。

  刘华源会长的演讲题为“泰国新兴绿色工业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

刘华源会长

  首先,刘华源会长指出全球化是金融全球化与贸易全球化,没有世界名牌就没有全球化的经济。中国的商标与专利数量均为世界第一,然而现在国家更应当注意的是知识产权的文化在全社会的普及。

  接下来,刘教授引用了泰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新制度,进而讨论这个制度在泰国被熟用的情况。最终结合其为日本和韩国所借鉴的事实来表述中国在思想上应有新一轮的开放,为知识产权新的全球化做必要的思想准备。

  广西科技大学教授管理学院副院长陈朝晖就“合法性对专利纵向一体化绩效的影响机理”进行主题发言。

陈朝晖副院长

  陈朝晖副院长首先对一体化作出了一个简单的定义,即把专利技术转化为一个新的商品并通过市场销售来实现利润回报的价值活动过程。同时,陈副院长指出现有的研究都是从互补性资源的角度进行分析,进而提出了合法性的约束问题。他表示此问题的产生在于专利的创新性与不确定性、商业一体化专利一体化中存在的巨大风险以及在位者可能会给予的打压。在专题一体化过程中存在着双重的约束,一个是互补性,另一个是合法性。接下来陈副院长从专题一体化进程或者结合生命周期理论来讨论合法性对一体化进程的影响,并通过将一体化进程分为四个阶段,即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进行探讨。

  最后陈副院长进行简单地总结,认为企业在专利一体化进程当中要实现一体化的绩效,考虑互补性资源的要求,同时更要考虑合法性约束的影响,主动地建立与谋求合法性。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管理学博士、法学博士后詹映先生对自主知识产权的界定进行发言。

詹映先生

  首先,詹映先生简要介绍了现存的关于自主知识产权一词的应用状况,指出实践过程中必须要界定什么是自主知识产权,因为现在的很多官方文件里面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规定了不同待遇。他还指出官方文件对于自主知识产权的界定对企业有直接的经济上、产业上的影响。詹映先生通过对《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中对自主知识产权的界定进行分析,指出此界定并不十分严谨,并提出了自己关于如何界定自主知识产权尤其是界定自主的看法。他认为可以从两个角度去界定,一个是自主的主体,第二个是自主的程度。如果要解释确定自主这两个字以及自主的主体和程度两个方面,首先需要从提出自主知识产权或者提出自主创新的政策的初衷、本源出发去做界定。这个初衷、本源就是要提升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这就要求我国自己能够主导控制的知识产权,而不受制于外国人。从自主主体角度来探讨,自主应该限于中国本土企业,不应当扩大到在中国注册的所有企业。同时,对自主程度的界定可以将自主程分成两个类别的权利即商标权标识类的知识产权和智力成果类的知识产权。
 
  最终詹映先生强调在知识产权领域中数量不是关键,不是从数量上占有绝大多数优势就一定能够控制市场,关键在于是不是拥有最核心关键的技术。

  刘华教授以“对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的重点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为题进行演讲。

刘华教授

  首先,刘华教授指出此主题是国家知识产权五个重点战略之一,是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的重要部分。刘华教授将此报告中比较有显示度的一些图表与同行们分享,讨论知识产权教育现在面对的受教育对象,并且分析现阶段应该怎么做,怎么做才是有效的,来解决在我国知识产权教育现在的短板以及缺位、错位,甚至空白的问题。

  接下来,刘华教授介绍了此研究涉及到的两次大型的调查,时间点分别为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初期以及战略实施了四年以后,每次受调查的人数都达数千人。调查结果反映了高等教育阶段学生群体获得知识产权教育的途径最多来自于新闻媒体和网络信息以及影视作品,所以期望他们通过这些零碎的知识来改变他们的价值观很大程度上可能是一种奢望。通过调查可以发现两成多的受调查对象认为知识产权是一个共享的资源,有四成认为是人身利益的需要,有三成认为这是一种财产利益,这也反映在今后知识产权教育里面对于知识产权价值体现的引导性教育方面应该有所重点引导。刘教授还指出通过两次调查获得了一个非常一致的结果,即大学生群体在知识产权意识和行为上面的缺失,这反映出知识产权教育不是一个独立的教育体系,应该和法制教育与德育结合起来。

  通过对于学生群体的职业择业观的调查可以发现大多数的青少年把未来的就业理想局限于去做高官、去做管理者,而不乐于静下心来做创新。另一组反映知识产权和道德教育的结合的一组数据,反映了学生在高等教育阶段购买盗版以及购买冒牌产品方面的一个比例,以及它在维护自身权益上的高比例。

  针对这些问题,刘华教授认为虽然在教育政策上国家已有初步的政策布局,但是间隔四到五年的调查结果如此不令人乐观,反映出国家局限于知识的灌输,而没有在文化的深层次思考一个制度根植于一个民族的每一个个体应当采取怎样的有效的方法的问题。

  在四位嘉宾做了主题发言之后,刘华教授作出评议。刘华教授认为马副秘书长从华为的商业模式,精细管理,以及全球营销战略的角度来分析华为个案,这是一个非常落地的发言,给在理论层次上将需求和实践结合的研究者以启发;刘华源会长对中国在知识产权制度的运用上很多善意的提示,如包括在要素上面的增加,在方法论上的增加,在保护对象的转换的思路,这都是非常有价值的;陈朝晖教授以管理学的思路对专利一体化的过程整个进行精细梳理尤其是他在投入转换以及产业模式中,在互补性、合法性双重约束的机制下,探讨了如何来很顺利实现这个过程,和之前教授的意见相呼应;詹映先生谈到自主知识产权的界定,并使它在以后的政策进度里面有一个更科学的定位,是对这一领域工作的理论贡献。 
 
  在评议人进行评议之后,论坛进入了互动交流环节。

  肖志远副教授认为刘华教授关于中国教育程度与知识产权意识的研究有其现实意义。很多年前中国经济时报调查显示了从小学到博士企业经营、创业的比例关系,大学时代是个分界点,大学以下和教育呈正比,到了大学以下就呈反比了,越是博士创业越不成功。关于自主知识产权他认为这是一个政策性的口号,它可以用策略来完善,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中国要对企业控股,但不一定要求完全自主,这对企业发展是一个提示。    
   
  刘华源教授认为自主知识产权非常重要,知识产权要自主,其中的标准也非常重要,要想创新就要有自主知识产权。

  最终,分论坛在各位嘉宾的热烈讨论中结束。

 

2013’南湖论坛第一分论坛1-3

  2013年4月14日上午,南湖论坛分论坛一举行了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与专利制度完善的讨论。本次分论坛由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裴缜主持。主题发言的嘉宾有李雅琴博士、重庆大学副教授李晓秋、美国长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何昕、中国人民大学2012级博士生马宁,评议人为哈尔滨工程大学教授、知识产权研究所所长张东,重庆理工大学教授、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苏平。

李雅琴

    (一) 李雅琴博士做了关于绿色著作权制度的报告。

  绿色著作权制度,旨在激励绿色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其客体在生产、设计、运用等过程中具有环保性。绿色著作权制度在建筑作品方面能够鼓励建筑师设计出碳排放量低的建筑物。此外,李博士还在权利用尽、合理使用等方面对绿色著作权制度进行了深入阐述。

 李晓秋 


 
   (二) 李晓秋教授做了关于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的主题报告

  李教授运用比较法的研究方法,比较了多个国际公约,美国、德国、我国的台湾地区的制度建设,李教授认为,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专利法中都没有对专利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做出规定,而且从专利法第65条所负载的功能来说,引入惩罚性赔偿未必适合。

何律师

   (三) 何昕律师跟大家分享了美国专利法的最新修改以及中国的企业在应对新修改的美国专利法的策略。

  何昕律师提到,2011年9月16日美国总统签署的专利法出现了如下变化:

  1. 从先发明原则到先申请原则的转变。美国向来是不喜欢与国际接轨的国家,在专利申请上,国际通行做法是,将专利授予给最先提出申请的人,而美国之前的法案是谁最先完成发明,专利权就应该授予给这个人。这一规定给申请人带来了沉重的举证负担,在新法案中,美国完成了与国际接轨的转变。

  2. 专利申请中允许第三方的积极参与。专利授权之后的9个月内,任何人可以向专利局提出再审请求。如果9个月来不及,可以在专利有效期内提一个无效程序。第三方也可以参加无效程序,有权阐述自己的答辩和观点。这些新的变化对美国的专利代理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 各类费用的普遍上调了15%。另外一点便是,花4800美元可以优先审查,但每年只有1万个名额。

  对于企业战略来说,由于美国现在是先申请原则,所以企业就要早决定哪些技术不能公开做技术秘密进行保护,哪些要公开,哪些需要去申请专利。不仅要监视对手的专利申请,还要监视对手的出版物,因为美国专利法规定,公开之后的一年内存在优先权。对于重要的专利,应该多花点钱,争取优先审查授权。

马宁

    (四) 马宁博士通过对3Q大战的介绍,向我们提出了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一定要以竞争关系存在为必要条件问题。最高法院出台司法解释将竞争关系认定为只要有不正当行为,并导致了另一方合法权益受损,就存在竞争关系。马宁博士非常赞许最高院的这一司法解释,他认为,案件审理的重点应该放在认定不正当行为和一方当事人的损失上,至于竞争关系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况且在新的互联网环境下,根本不存在清晰的边界,尽管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同,但实质上都是对用户有限注意力的争夺而已。

  马宁博士还提到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化问题,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适用诉前禁令问题,马宁博士认为不正当竞争行为适用诉前禁令在法律依据上没有任何问题,只是在实践中谁敢第一个吃螃蟹而已。

张冬

  论坛接近尾声的时候,由张冬和苏平两位教授对前述的发言人进行了点评,张冬教授认为,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强有弱,绿色理念刚提出来的时候,对著作权的保护是强保护,在李雅琴教授对绿色著作权滥用的限制进行了阐述之后,张教授觉得绿色理念更多的限制了权利人的权利,使著作权呈现弱保护态势,并认为这是经济发展势头出现了转点所导致的。此外,张冬教授对李晓秋教授否定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观点持一定的异议态度,张教授认为,在互联网的加入之后,超过客观利益的无形损害越来越大,对惩罚性赔偿的否定应持慎重态度。

  通讯员:胡昱
  摄  影:李静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