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6日下午,第六次“文泓知识产权读书会”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四楼会议室顺利召开。
读书会现场
中心常务副主任曹新明教授,中心研究员詹映副教授、何华副教授、熊琦老师等出席本次读书会并进行了相关点评。本次读书会围绕“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展开,2011级博士生陈默、詹艳、陈庆作为主讲人分别对该主题进行了专题讨论。知识产权学院各年级博士、硕士踊跃参加了本次读书会。本次读书会由博士生张慧春主持。
曹新明教授在发言
读书会伴随曹教授的讲话拉开序幕。曹教授指出,中心第六次读书会在著作权法修改草案颁布之际召开,具有重要意义。草案的修改意见截止到本月的三十号,召开本次文泓知识产权读书会,可以很好地表达大家对当前热点问题的观点、理解和见解,展现大家的学术风采。
主持人张慧春
主讲阶段,博士生陈默主要针对“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三条中增加作品的定义、增加作品的类型、作品不受保护的要素等方面,从立法目的、立法体例、国内外立法现状等方面进行了学理分析。
主讲人陈默在发言
博士生詹艳则围绕“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七章“权利的保护”,分别对该部分相关条文的规定进行剖析,并就此提出了一些修改建议。此外,她从国际私法的角度,联系《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草案的第二条提出了修改意见。
主讲人詹艳在发言
博士生陈庆则从民间文学艺术与传统知识的关系角度出发,就著作权法第六条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提出修改意见,并对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民间文学艺术立法模式提出不同的看法,展现了一种新立法模式思路。
主讲人陈庆在发言
评议阶段,詹映副教授分别就三位主讲人提出的关于“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三条、第七十二条、第六条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点评,并指出此次修改草案体现了一定的中国特色,相对弱化了对权利人的保护,行政管理的职权有所扩大,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权利亦有所扩张。
詹映老师在做点评
何华副教授分别对三位主讲人的研究角度和研究方法进行了点评,并就“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三条、第八条、第十六条、第七十二条及第七十五条等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探讨。
何华老师在做点评
熊琦老师则指出,对于“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不同的群体争议的焦点不一,但可以将其归结为产业利益和部门利益的冲突。随之,熊老师分别从法定许可及集体管理和登记对抗主义角度对产业利益和部门利益的冲突进行了解析。
熊琦老师在做点评
评议结束后,与会的其他博士硕士们就自己对“著作权法修改草案” 的理解及困惑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讨论。
随后,曹教授指出,本次著作权法修改相较于前两次修改可以称为“较大的修订”,其对著作权法的结构进行了较大调整,立法的立场也有一定的改变。最后,曹教授对本次读书会进行了精彩点评总结,并就中心学子对热点问题的关注度及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进行了褒奖。就此,“第六次文泓知识产权读书会”圆满落下帷幕。
关于本次读书会的文字实录,本网站将于近期刊登,敬请关注!
通讯员:李美云
摄 影:秦 朝
来 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