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3日,2011’南湖论坛期间,知识产权研究网对台湾政治大学智慧财产研究所所长冯震宇教授进行专访。冯教授畅谈台湾著作权法的立法和修订情况,并就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发表了看法。
首先,冯教授谈到了台湾著作权法的立法情况。台湾著作权法于1928年颁布实施,1944年进行第一次修改。从1949年国民党到台湾以后,台湾著作权法的修订一直受到美国的影响。比如早期的大英百科全书,以及后续爆发的301条款。冯教授认为,台湾著作权法在美国压力下的修订有利也有弊。利的方面在于促使台湾依照国际标准修订了法律。而弊的方面在于美国要求台湾在著作权法中制定刑罚规定。过于严苛的刑罚规定限制了创意产业的发展,出现了“寒蝉效应”。但整体上看,美国压力下的修法还是利大于弊的。因此,冯教授认为,对著作权法的修订需要从整体的国家利益和产业发展做深入的考量,并尽量避免负面的影响。
随后,谈及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冯教授认为应当遵循“人才为本”的理念。这里所言的人才应该是复合型人才,既要懂法律,又要懂技术、管理;既要具备国际化能力,又要突破传统思维。所以,高校应该在课程上做出修正,培养优秀人才。同时,国家要建立相应制度促使优秀人才发展。
当被问及如何减缓因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而引发的“社会阵痛”时,冯教授强调了教育的重要性。教育不仅包括学校教育,还包括社会教育,而且社会教育尤为重要。对此,冯教授分享了台湾的成功经验:一是由“行政院”之下设立的特别机构整体协调;二是要“经济部”、“财政部”、海关、警政单位、教育单位等多管齐下;三是要明确权责划分。台湾通过以上机制进行社会宣导和教育,达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时,冯教授肯定了国家知识产权纲要的颁布施行。他认为,国家知识产权纲要好比一个路线图,根据此路线图按部就班地进行各项工作,定能争取更大的收益。
最后,冯教授高度肯定了南湖论坛的成效,并祝愿南湖论坛能继续举行,以加强国际交流和促进知识产权在国内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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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人:彭丽欣 汤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