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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RCN专访田村善之教授
发布时间:2011-05-11 11:35:14

 

  编者按:2011年4月23日至24日,一年一度的南湖论坛国际研讨会在汉召开,各地政府官员、知名知识产权学者及实务界人士齐聚武汉,共同探讨 “创新型国家建设与知识产权战略”这一主题。国家重点人文社科基地学术网、全国“十佳学术网站”——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借此机会针对知识产权领域内的相关问题采访到日本北海道大学田村善之教授。

  一、在数字时代,网络技术的发展给著作权制度带来了巨大的冲击,面对这些新问题,田村善之教授介绍了日本的一些应对措施。

  田村善之教授认为,面对网络的迅速发展,知识产品在网络上很容易被盗版和无限散布,并且许多人都可以同时使用这些侵权作品。面对这些问题,教授首先介绍了日本的应对措施。在日本,针对特定的侵权者,比如网络服务的提供商,法律做了一些责任的规制。而对于作品,日本主要采取防盗拷的技术来保护。如果有人破解了这些防盗拷的技术,法律就给予一定的处罚。

  关于网络作品保护强度的问题,田村善之教授认为,对网络上的作品需要给予保护,但是力度不宜过强。因为网络是一个非常便捷的工具,作者也希望其作品在合法的情况下被充分利用。像电影作品这种投资成本非常大的创作,自然需要加强对它的保护。如果有作品被上传到网络而没有经过权利人的同意,就应该追究权利人的责任。同时,教授还提到了孤儿作品,他认为,由于不知道作者是谁,也不知道应该向谁取得许可。因此不需要给予过强的保护。对于如何平衡孤儿作品网络传播的效率和作者利益的问题。田村先生认为,可以制定一套孤儿作品的登记制度。即设定一个时间范围,十年或者是二十年,在这个时间段内,如果权利人没有进行登记或者主张权利,那么就可以让作品在网络上被自由的传播和利用。如果权利人针对网络上传播的作品主张了权利,则由权利人自己决定是否将其作品在网络上进行传播。同时,教授指出这种方法在国际上并非是主流的方法。

  二、田村善之教授随后谈到了知识产权专业的学生应具备的素质和就业前景

  田村善之教授认为,知识产权的内容是很广泛的,仅以专利权为例,同学们将来可能是专利代理人或律师。作为专利代理人,除了具备知识产权法律相关的知识之外,还需要具有理工科背景。这是专利代理人应具备的特征。对于律师,可能不需要有太深的理工科的知识,但是应该首先了解知识产权等法律,最好还要多研读一些法院的判例,这对于以后的职业会有很大的帮助。在日本,各企业都有法律部门,法律部门内还有知识产权部门。在日本研读知识产权的学生毕业后除了做律师或者考专利代理人之外,很多人也都会选择进公司做法务。

  三、田村善之教授最后充分肯定了中国制定知识产权战略这种做法。

  教授认为,每个国家的创新状况和文化状况不一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适合本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战略。国际上虽然存在一些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各个成员国都要遵守,但是我们不能被这些条约所束缚。中国制定符合自己国家文化的知识产权战略,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

  作者声明:文章源自采访录音,未经采访嘉宾审阅。本文未经作者授权,不得复制、转载;如需转载请致电:+86-027-88386157。

 

 

  采访人:汤婷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