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3日下午,分论坛四的嘉宾们就“政策、司法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这一议题进行了探讨。
胡淑珠女士在主持主题发言
李登华先生在主持主题发言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胡淑珠女士及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专职委员李登华先生共同主持主题发言阶段的讨论。中兴通讯公司知识产权总监王海波先生,腾讯公司法律研究总监司晓先生,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裴缜先生,北京市德权律师事务所主任房德权先生,德国Knauthe律师事务所律师Frank A.Hammel先生,以及美国微软公司的柯恒先生先后分别进行主题发言。
王海波先生在作主题发言
中兴通讯公司的王海波先生发言主题是“知识产权与市场竞争”。他结合中兴通讯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谈了几点体会。首先是创新的问题;企业在发展中应该做到持续创新、开放创新和利用市场驱动创新。其次,针对很多人认为中国企业专利质量不高的认知误区,他提出了自己不同的看法。再次是政企协同;他认为政府和企业是分不开的,本国的政府和企业间的联动是一个应有的合理的状态。
司晓先生在作主题发言
腾讯公司法律研究总监司晓先生发言的题目是“在线化软件侵权问题研究”。他简要阐述了软件制作、安装和运行的一般原理,继而介绍了三种软件商业模式,即盒装软件模式、网络发行模式和在线化软件(SAAS)模式,以及各自的典型侵权样态,并指出在线化软件模式必将取代前两者。最后针对在线化软件的法律保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裴缜院长在作主题发言
来自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裴缜院长发言的题目为“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裴缜院长的发言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其一,介绍宜昌市知识产权保护的成绩;其二,探析宜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与不足;其三,介绍宜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尝试与努力方向。
德权先生在作主题发言
北京德权律师事务所主任房德权先生发言题目是“加快研发进度、提升创新水平 --专利信息在知识产权战略中的应用”。他介绍了专利信息分析在研发工作中的作用,对专利信息进行了定量和定性分析,并对如何利用专利信息进行了分析。他认为,专利信息分析的步骤应包括:一是确定分析目标;二是进行项目分解;三是专利检索建库;四是专利定量分析;五是定性技术分析;六是撰写分析报告。专利信息分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研究目标不明确、专利数据库不准确、项目分解不合理以及法律研究不够深入。
Frank A.Hammel先生在作主题发言
来自德国Knauthe律师事务所律师Frank A.Hammel先生发言的题目是“贸易展览会上的知识产权保护”。他运用大量的数据介绍了知识产权案件的发展、知识产权侵权的种类、各种侵权行为的发现方式以及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步骤。他着重介绍了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步骤,具体包括:
一、公司首先应确认自己的知识产权,同时要关注其他企业的知识产权,这样才可以避免卷入知识产权纠纷。
二、制定公司内部知识产权战略。
三、制定公司的外部知识产权战略,主要有对知识产权相关的供应商和客户进行尽职的调查、采用国际性的可执行的合同义务、采用仲裁条款、与仲裁机构进行合作以及与政府机关和行业协会的进行合作。
四、确定展会中的一般战略。主要有准备知识产权的文件、了解展会披露但未注册的保护情况、对于执法措施向被推荐的律师或行政机构了解情况等。
五、制定在展会上的积极进攻性战略。主要有对在展会上可能会出现的竞争对手名单进行审查,咨询律师审查展会所在地可以采取的技术措施的范围,联系展会所在地的海关和其他政府机关以采取执法措施。
柯恒先生在作主题发言
美国微软公司的柯恒先生发言的题目是“多维度解读专利和创新”。他指出,微软依靠知识产权进行发展,每年都投入很高的研发资金,由此研发而来的知识产权又反过来支持微软的发展。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讲述了市场和政府对专利申请的影响。
经过短暂的茶歇之后,会议进入自由发言阶段。该阶段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张学军女士和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曹亦农先生共同主持。
张学军女士在主持自由讨论
曹亦农先生在主持自由讨论
自由讨论阶段来宾参与讨论
张学军副庭长针对分论坛四的主题“政策、司法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着重强调法院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曹亦农主任认为,现有的司法保护在制度层面的缺陷导致法院的判决无法进行,知识产权制度应该更加明晰,更加完善。最后,他希望湖北的知识产权地方立法有自己的特点。随后,与会嘉宾针对陷阱取证、公证、三审合一问题及专利申请方面的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近日将陆续发布本次南湖论坛期间所有研讨会的文字实录,敬请关注!
通讯员:张庆枚 高慧
责任编辑:梅术文 周金钢
摄 影:梁婧 陈超
来 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