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布莱特学者Lars S.Smith教授为中心学子授课
2010年3月,美国Louisville^s Louis D. Brandeis大学Lars S. Smith教授作为新一期的富布莱特学者来到我中心,为中心2010级研究生开设“美国知识产权法”课程,讲授“美国知识产权法及知识产权的商业化”专题。
Lars S.Smith教授现任职于美国Louisville^s Louis D. Brandeis大学法学院,主要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其在商标法、财产法和商法等方面造诣颇深。Smith教授于1986年获得科尔比学院的经济学学士学位,1992年获得新英格兰学院法律博士(JD),1998年获得知识产权法学硕士学位,并在美国从事律师工作七年,自1999年从教至今。因有律师职业背景,Smith教授对美国知识产权法的理论与司法实践均有全面的认识与独特的见解。他以案例教学的方式,深入浅出的向中心学生介绍美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为中心学子开拓眼界,掌握国外相关理论提供了良好途径。
Smith教授是继美国托莱多大学法学院Gibbons教授之后第二位来我中心专门讲授美国知识产权法的富布莱特学者。作为中美两国政府间重要的教育交流项目,富布莱特项目创建于1946年,由中国教育部与美国驻华大使馆共同负责、平等磋商、合作管理,旨在通过教育和文化交流促进国家间的相互了解。自1979年开始执行以来,该项目在我国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通讯员:付 强
摄 影:彭丽欣
来 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