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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影视知识产权骨干培训班课程报道(九)
发布时间:2010-05-16 00:00:00

    法律---尤其是知识产权法律对于广播电视发展的重大意义是毋庸置疑的,那么在当今法制环境下,法制机构应该如何为无形资产的保护提供更好的服务呢?围绕这一问题,2010年5月14日上午,来自中国人民广播电台法律顾问的徐迅女士以《广电法制工作机构与无形资产保护---兼谈以版权为核心的法律服务》为主题的演讲为学员们上了生动的一课。徐顾问首先阐述了她对法制工作机构和无形资产的认识,她认为法制工作机构的设立是与媒介产业的发展过程相一致的,版权是一种知识产权也是一种无形资产,我们都应该树立保护版权的强烈意识。其次,徐顾问谈到,做好法制服务工作,首先应该从加强版权立法开始,因为法律才是做好版权保护工作的基础。再次,徐顾问重点介绍了为推动台内版权管理我们要做的诸多工作,具言之,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专人联系,风险控制。”最后,徐顾问结合广电领域的实际工作,谈到对法律顾问工作的反思。徐顾问的演讲内容与广电的法制工作密切相关,激发了许多学员的兴趣。

 

徐迅顾问主题鲜明的演讲

 

    下午,中央电视台节目版权管理处的石村处长为学员们讲授了《音乐付酬与广播电视版权管理》。石村处长首先为学员们解释了“音乐作品”、“录音制品”等相关概念的内涵和电视节目对上述作品的使用方式,并谈到广播电视节目使用相关版权作品有关付酬的几点问题,如音乐作品付酬标准需谈判,广播和电视剧中背景音乐也要计费等。然后,石处长向学员们介绍了中国集体管理组织的现状和职能,并着重指出集体管理组织现在存在的问题,如缺乏经验、人才匮乏、透明度不够等。石处长最后谈到,在广电领域,在版权保护方面与国外资深媒体还有不小的差距,版权保护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全面加强版权管理工作,不仅是遵守法律,尊重知识产权的体现,也是广播电视健康、长远发展的迫切需要,石处长还强烈呼吁在座的学员能将此次培训的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信息向身边同事和上层领导传达,能引起整个领域的人员对版权保护的重视。石处长的讲课极富感染力,又发人深省,引起学员们阵阵掌声。

 

石村处长的讲课极富感染力

 

 

 

                                                      
  通讯员:黄薇 钱静
  摄  影:陈超
  责任编辑:周金钢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