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7日上午,“广播影视知识产权骨干培训班”课程继续进行,今天为学员们授课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李明德教授。李明德教授以“知识产权的基本范畴和法律体系”为题,从知识产权与智力活动成果、知识产权与有形财产权、知识产权与国际关系等角度,引用大量案例生动地阐释了这一相对宏观的论题,丰富了学员们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在讲座的最后环节,学员们针对讲课内容与李明德教授进行了热烈的互动。
李明德教授为学员授课
曹新明教授细心讲解
下午2点30分至5点30分,由中心常务副主任曹新明教授为大家授课。曹新明教授的演讲主题是“广播电视作品的权利认定与权利内容”。讲课一开始,曹新明教授从一个有趣的生活现象——“从众现象”出发,对广播电视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独辟蹊径的解读。曹教授接着详细讲述了广播电视作品的基本结构、广播电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广播组织权的内容等,使来自广播影视系统的学员们对广播电视作品的相关问题有了全新的认识和思考。最后,曹教授就学员们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从专业角度一一作出了解答。
学员向教授们提问
通讯员:钱静 黄薇
摄影:陈超
责任编辑:周金钢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