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 L.Holtorf先生讲授德国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原则
德国Marc L.Holtorf先生来我中心讲座
应GTZ和我中心邀请,高伟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Marc L.Holtorf先生为知识产权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做了题为“德国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原则”的讲座。
在讲座开始,他简单概括了对于思想的保护体系,并说明保护思想的法律目的在于通过保护发明创造从而来促进研究和开发活动。随后,他介绍了德国相关的知识产权与反不正当竞争立法和条约,其中主要有专利方面的《德国专利法》、《针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货物以及已确认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的海关措施条例》,欧盟第1383/2003号(“边境查封条例”),在这一领域还有一些国际条约,如:TRIPS,欧洲专利公约(EPC),专利合作条约(PCT);实用新型方面的主要法律有《德国实用新型法》、边境查封条例;著作权与外观设计方面包括《德国著作权法》、《德国外观设计》、《欧共体外观设计指令》、边境查封条例;商标与其他标记方面有《德国商标法》、《德国民法典》、《欧共体商标指令》等;反不正当竞争方面则包括《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欧共体关于企业对个人(b to c)领域中不正当经营行为的2005/29号指令》、《德国民法典》以及一些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具体法律,例如医疗健康行业广告法。
在介绍完德国法律的主要治理框架以后,Marc L.Holtorf先生就知识产权的一般原则和商标、外观设计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原则也做了讲解,并分别介绍了德国对商标、著作权、外观设计的保护以及基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进行的保护,商标权、外观设计权以及著作权的被侵权人有着多种请求权,其中包括停止侵权的请求权、针对被控侵权人以及第三方的提供信息请求权、证据保全措施的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为保护损害赔偿请求权而采取预防性财产保全措施的请求权、对非法产品进行销毁的请求权、从商业渠道召回产品的请求权、公布司法判决的请求权、撤销侵权商标或者标记的请求权、海关边境查封以及刑事责任等;而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请求权也是多种多样的,其中包括有停止侵权的请求权、提供信息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非法声明的更正请求权以及公布司法判决的请求权。
在讲座的最后,Marc L.Holtorf先生还分别介绍了商标权请求权、外观设计请求权、著作权请求权以及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请求权的执法措施和相关程序。中心研究生与Marcl.Holtorf先生进行了良好的互动。
编辑:李玮 凡咏齐
摄影:唐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