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作出明确部署。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离不开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支撑。在知识产权视角下,应鼓励绿色技术专利研发、加快绿色技术专利审查、增强绿色技术专利协同保护、激励绿色技术专利转化运用、深化绿色技术专利国际合作与交流,以此为绿色生产力及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注入更多动力,共同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绿色未来。
提升绿色技术专利的创造质量是发展绿色生产力的关键需求。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科技创新则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因此,鼓励和支持绿色技术专利研发,加快绿色科技创新,是保证绿色生产力高质量创造的基本内涵。推动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的新技术不断涌现,不仅能够提升我国科技实力,还是对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投资。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编制的《全球绿色低碳技术专利统计分析报告(2023)》显示,2016年至2022年间,在全球其他国家和地区绿色低碳专利授权量整体呈现负增长(-1.9%)的情况下,中国授权量保持了年均9.3%的增速,中国对全球绿色低碳创新起到重要带动作用。我国现阶段绿色技术专利主要集中在化石能源降碳技术、清洁能源技术、储能技术等领域。未来,我国应继续加大绿色技术创新,发挥绿色低碳专利优势,扩大我国在化石能源降碳技术专利方面的影响力。同时,加强培养清洁能源技术与储能技术领域专业人才,继续增强在其他绿色技术方面的创造力。我国应大力实施绿色技术专利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联动绿色制造业、绿色服务业、绿色能源产业和绿色低碳产业等,实现绿色技术创新带动绿色产业经济、绿色金融牵引绿色技术发展的良性循环。
加快绿色技术专利的审查授权是发展绿色生产力的程序需求。加快绿色技术专利审查授权能够有效促进绿色技术创新水平提升、激励持续创新。我国应充分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前提,在社会发展的现实基础上,结合创新型国家建设的现实需要,合理优化绿色技术专利优先审查制度,持续增强该制度对发展绿色生产力的推动力。
具体而言,在制度层面,我国应将绿色技术专利优先审查制度上升至立法层面。同时,应完善绿色技术专利审查标准,提高绿色技术专利申请质量;明确绿色技术专利审查内容,扩大绿色技术专利审查范围;增加绿色技术专利分类,保证绿色技术专利实质审查和形式审查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在程序层面,我国应着重于绿色技术专利的快速审查和程序简化。可通过开辟绿色技术专利审查“绿色通道”,建立绿色技术专利数据库等绿色技术专利信息平台,加强建设绿色技术专利审查队伍等举措,不断激发绿色技术创新者的积极性,确保绿色技术专利快速审查的稳定实施。
坚持绿色技术专利的协同保护是发展绿色生产力的制度需求。当前,我国对于知识产权采用的是“司法+行政”双轨制保护模式。完善的保护机制能够促进绿色技术专利的有效实施和广泛推广运用,应深刻领会“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努力实现私人利益与公共生态利益的平衡”这一绿色原则的重要内涵,不断巩固并加强行政、司法协同保护,促进行政执法和司法裁判的有效衔接,以达到有效保护绿色技术专利的预期。
在促进绿色原则与司法裁判的有效结合中,应在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积极援用绿色原则作为裁量和处罚依据,综合考量利益成本与资源利用等要素,避免资源浪费和破坏生态的潜在风险。同时,壮大涉绿色技术专利案件的审判队伍,扩大绿色技术专利案件的专门化审判体制优势。在促进绿色原则与行政执法的有效结合中,应加强绿色技术专利行政保护法治保障,以绿色原则为指导,统一行政执法标准,提升专利侵权行政裁决执行水平。同时,简化行政裁决受理程序,建立行政裁决专门通道和跨区域绿色技术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行政裁决机制,达到增强行政裁决力度和提升行政裁决效率的双重目的。
促进绿色技术专利的转化运用是发展绿色生产力的现实需求。积极推动绿色技术专利产业化,不仅能够推动经济发展,还能为社会带来更多环境效益。当前,我国绿色低碳技术从“走出实验室”到“走向市场化”的中间环节仍相对薄弱,促进专利向生产力转化程度亟需加强。
对此,我国可以在现有专利制度框架内增加绿色技术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以强制许可模式推动绿色技术专利的高效流转,并辅以许可使用费定价机制和救济机制,保障绿色技术专利权人的利益。应对绿色技术专利创新主体给予更大的财政、政策倾斜,提高其绿色技术专利申请量和投入市场率。应当为绿色技术专利的转化运用提供优良的发育环境,加强绿色技术专利保护与风险防控,建设绿色技术专利公共服务平台,以5G、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赋能公共服务业务的跨领域协作,实现绿色技术专利转化的高效能、大范围、高质量运营。
深化绿色技术专利的交流合作是发展绿色生产力的国际需求。绿色技术专利的交流合作,是全球绿色发展的共同需求,各国应扩大开放绿色技术共享渠道,分享绿色技术专利研发经验,交流绿色技术专利运营模式,协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我国要巩固自身参与下的全球绿色发展成果,不断扩大在国际绿色议题下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我国应积极参与绿色技术专利相关的国际合作,实现与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接轨的同时,引导国际合作规则向着有利于我国的方向制定,克服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绿色鸿沟”。目前,《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中国和欧盟气候变化联合宣言》等世界公约和多边条约均规定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绿色技术合作,我国应加快出台政策推动其顺利实施。同时,要继续探索绿色技术专利普惠共享机制,坚持走好共建“一带一路”擘画的合作、健康、复苏、增长之路,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进一步在全球专利制度范围内实行绿色技术专利的许可和转让,鼓励国际企业通过专利制度为绿色未来聚力献智。
文字:曹新明
插图:赵偲懿
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原标题:坚持绿色创新驱动,发展绿色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