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的总体要求,对现在以及未来一段时期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和事业进步作出了整体安排,是一份具有发展目标指引、实施路径规划和主要任务部署的纲领性文件,对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发展理念为理论基础
《纲要》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法治保障、严格保护”作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工作原则之一。可以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发展理念为《纲要》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石和思想引领。
法治思想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理论的核心范畴,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整套包括法治指导方针、法治本质特征、法治价值构成、法治基本原则以及法治推进方式等内容在内的法治理论体系。知识产权在某种意义上是一项法律制度,是现代化国家制度文明的法律构成。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事关国家现代化治理和法律现代化发展,当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基本遵循。新发展理念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理论的目标范畴。新发展理念是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思想和实践以及国际先进经验和理论的重大突破,其要义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创新为首要的全面发展理念”。知识产权是“创新之法”和“产业之法”,即具有制度创新的本质属性和知识创新的价值目标,因此,我们应以新发展理念为根本指引,以此保证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正确方向。
二、以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为建设目标
知识产权强国既是法治化国家,也是创新型国家,知识产权“制度完善、保护严格、运行高效、服务便捷、文化自觉、开放共赢”,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成的基本要素和重要表征。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进程与全面建设现代化国家的总体进程是一致的。《纲要》提出“两步走”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纲要》提出了一系列可实施、可评价的预期性指标,涉及到“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精品版权的高质量创造”、产业化、商品化、资本化“高效益运用”和严格性、有效性的“高水平保护”,到2035年,“我国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世界前列”。《纲要》以基本建成知识产权强国为目标,在“制度系统完备”“创新创业发展”“文化自觉养成”“参与全球治理”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构想。
总体说来,知识产权强国的中国建设,应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为指引,围绕本国发展大局,根据战略布局的自身方位,发挥知识产权在法治建设和创新发展中的支持性、保障性和基础性的制度功用。
三、以现代化治理和现代化发展为重点任务
《纲要》围绕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出了知识产权现代化治理和知识产权发展的重点任务。一方面从适应国家现代化进程出发,积极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和改进,促进“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另一方面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
1.知识产权制度规范建设。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纲要》提出构建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外协调的法律体系;构建职责统一、科学规范、服务优良的管理体制;构建公正合理、评估科学的政策体系;构建响应及时、保护合理的新兴领域和特定领域的知识产权规划体系,上述制度建设涉及法律、政策以及体制、机制等各个方面,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以及治理运行的制度基础。
2.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以支持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为需求,《纲要》提出健全公正高效、管辖科学、权界清晰、系统完备的司法保护体制;健全便捷高效、严格公正、公开透明的行政保护体系;健全统一领导、衔接顺畅、快速高效的协同保护格局。上述体系构成,以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构建了知识产权法律实施体制和机制,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了有效性、协调性和权威性的法治运行方式。
3.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建设。以激励创新发展为价值目标,《纲要》提出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高质量创造机制;健全运行高效顺畅、价值充分实现的运用机制;建立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化运营机制。上述市场运行机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表现为知识产权运行要素的绩效要求,是影响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实现的重要节点。
4.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从便民利民的理念出发,《纲要》提出加强覆盖全面、服务规范、智能高效的公共服务供给;加强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网络化建设;建立数据标准、资源整合、利用高效的信息服务模式。上述体系建构,是政府职能转化和治理能力提升的现代化表现,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5.知识产权人文社会环境建设。以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文化建设为指引,《纲要》提出塑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构建内容新颖、形式多样、融合发展的知识产权文化传播矩阵;营造更加开放、更加积极、更有活力的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上述人文社会环境建设,对知识产权制度现代化具有基础性、长远性、支撑性的重要意义,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实现的重要构成。
6.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秉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全球化视野,《纲要》提出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构建多边和双边协调联动的国际合作网络。上述构想从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出发,表现了“现行国际体系的参与者、建设者、贡献者”的角色选择,是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的基本立场,也是中国作为知识产权强国的国际担当。(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