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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力普:中美知识产权关系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发布时间:2019-05-09 20:24:53

彭学龙:尊敬的田力普院长,尊敬的吴汉东教授,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晚上好!今天,因为田局长的到来,文泓楼盛况空前、蓬荜增辉,我深感与有荣焉

在这个春意盎然、生机勃发的晚上,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知识产权南湖论坛德恒大讲坛第八讲,这也是德恒大讲坛自开办以来,最盛大的一次,报告厅内不仅座无虚席,走道亦是听讲席。在此之前,我们曾在多个场合聆听了田局长关于中美知识产权关系的分析,但难以尽兴,为此我们筹划数月,举行这样一个活动,请田局长就“中美知识产权关系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给咱们大家做一次专题讲座,这个愿望今天终于得以达成。

首先请允许我介绍一下今天的主讲嘉宾田力普教授,田力普教授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中国知识产权研究学会理事长、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特邀副会长、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曾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党组书记,中共十七大、十八大代表、十七届中纪委委员。德国慕尼黑工业大学名誉博士,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厦门大学等众多高校的兼职教授和博士生导师。曾连续8年入选英国《知识产权管理》杂志评选出的全球知识产权界最具影响力的50人名录。现在,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田局长莅临德恒大讲坛!

同时,经过前期精心地协调安排,我们今天还有幸请来吴汉东教授和田教授一起在文泓楼“同台演出”。吴汉东教授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资深教授、校学术委员会主席、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名誉主任。因为两位嘉宾公务特别繁忙,今天能够得此机会、共话知产、以飨听众、实属难得。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吴汉东教授致敬!

今天出席讲座的还有曹新明教授、胡开忠教授和黄玉烨教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赵喜元主任、白剑峰副主任和贾连锁总审查师以及各审查部正副部长、职能部门二十多位领导、湖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湖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部分理事、常务理事等。北京德恒公益基金会晏子楠律师专程从北京奔赴江城,对本次论坛的隆重举行表示祝贺,我们对德恒律师事务所长期以来的资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时间宝贵,下面就让我们把话筒交给田力普教授,有请!

 

田力普:谢谢知识产权学院的邀请和彭教授的介绍,大家晚上好!很高兴来到咱们学院就中美知识产权关系谈一点自己的体会,供大家在研究时作为参考,讲座之后大家有什么问题、想法或者不同意见,我们可以现场进行探讨。

今天我讲座的主题为“中美知识产权关系的过去、现在和未来”,题目本身较为宏大,但我只是从我个人的视角来给大家介绍一些情况。去年开始的中美贸易争端,被部分国外媒体评价为有史以来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贸易战,它的规模如果单纯从涉及的贸易额来说远远超过了80年代、90年代美日、美欧之间的贸易战,数额非常巨大。这场贸易战涉及很多方面,其中一个核心问题就是知识产权。

2018年1月17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在接受记者专访时,他正在考虑就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对中国进行一项巨额罚款,并对记者宣称这个罚款数额之大是众人连想都没有想过的数字。去年4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论坛讲话中指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中外企业开展正常的技术交流合作,保护在华外资企业的合法知识产权,也希望外国政府加强对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后来,中美双方产生了贸易争端,知识产权成为最重要的核心问题之一。实际上中美之间的知识产权的冲突或者互动并不是去年才出现的,自从我国进行改革开放,甚至更早,知识产权问题就已经是中美两国之间的一个重要议题。

大家都知道去年是我们国家改革开放40周年,1978年12月我们党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改革开放新的战略,史称“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一个中心”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两个基本点”一个是改革、一个是开放。实际上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从1976年10月开始,我们国家高层就开始酝酿改革开放。在此之前,我们整个国民经济濒临崩溃,工业生产水平低下,党和国家审时度势,做出把工作重点从阶级斗争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重大决策。此后,国家开始按照“四个现代化”的迫切需要,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成套设备来提升我们国家的经济能力,这时,就面临着一个绕不开的问题,就是知识产权。

中国当时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对知识的财产属性,人的智力创造的价值的认识都是有欠缺的。与此同时,还有一个重大背景就是中美建交,1978年12月16日中美发表建交公报,自1979年1月1日起双方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今年2019年是中美建交40年,而实际上建交的谈判是在1978年下半年就完成了。在双方建交时,除了解决政治问题之外,双方特别是中国在考虑什么问题呢?就是以中美建交为契机发展两国的贸易关系、发展两国的科技合作。所以,中美双方的谈判内容实质上已经到了具体的经贸层面、科技层面了,讨论如何合作的问题。

美方对双方经贸往来、科技合作前景的态度很积极,中方也有这个意愿,愿意签订协定,开展经贸往来、科技合作。因此就有了1979年1月1日建交以后,当月邓小平同志访美,1月31日在白宫和美国总统卡特签订《中美科技合作协定》。这个协定里面专门对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作了具体规定。1979年7月1日中美又签订了中美贸易协定,其中第5条:缔约双方同意在互惠的基础上相互给予对方自然人或法人专利权、商标权以及版权的保护。1978年的3月18日,国务院总理华国锋同志在当时的国家科委的请示报告上批示,专利工作由国家科委管起来,代表国务院领导把专利这件事交给了当时的科委, 7月19日又批示我国应当建立专利制度,也就是说建立专利制度在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就已经完成了决策,要制定专利法,商标和版权较专利晚一些,因为要引进技术,专利制度是第一位的。所以1978年可以说是我们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的元年,当时国家科委立刻行动,派员出国考察,了解国外专利制度。同时开展了人才培养行动。

讲一段插曲:我国1977年恢复高考招本科生,1978年恢复招收研究生。当时国家科委下面有一个研究机构叫中国科技情报所,可以招研究生,它1978年首届就招43个研究生,43个研究生的招生规模在现在不算什么,430、4300都可以的,但是当时的43个人可能就相当于现在招几千人,因为情报所以后一年就招两三个人。为什么当时一次招这么多人?就是想把这些人全部送出去学习国外的专利制度,这些人后来大概有一半都是从事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工作。

我本人也是1978年的研究生,但是我考的是科学院研究生院。科委刚开始以为搞专利工作懂外语就行了,所以招的人基本都是学外语的,后来发现搞专利光懂外语还不够,还要有理工背景,所以科委就又到中科院研究生院来招学理工的研究生,我是转学到了情报所。

所以可以说中国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是改革开放的内在需要,是由我们发展战略转移的国情决定的。但是外力的推动,特别是美国也起了重要的作用,尽管它是出于自己的利益考虑。如果没有这些外力的推动,靠我们自己通过计划经济转型到市场经济,然后企业从模仿逐渐走向创新,慢慢产生专利权保护的需求,或者市场经济需要品牌,或者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版权保护,这确实需要很长的时间。

中国当时的情况是,全国基本无人懂懂专利审查。只有国家科委的情报研究所有一个专利馆,收集各国的专利文献,那里有几个懂专利文献的专家,仅此而已。所以中美建交是1978年12月16日,12月18日我们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相隔两天,这绝不是巧合。十一届三中全会对中国来讲相当于一场革命,是邓小平同志围绕改革开放进行的重大战略布局,任何相关的艰难决策都要做,包括在中国实行知识产权制度。所以邓小平理论是改革开放的思想基础,也是我们国家改革开放以后实行知识产权制度的思想基础、理论基础、政治基础。

美国是世界上的超级大国,具有全球影响力。所以整个80年代,从地缘政治上讲,它有很多考虑,即要跟苏联抗衡,又要拉拢中国。同时,出于双方经贸利益的考虑,美国客观上对中国的改革开放是支持的,中国建立知识产权制度,也是美国的客观需求。所以整个80年代对于中国的知识产权从无到有的创立、开始起草法律、培养人才、建立机构、培养法官,这些工作它都是持支持态度、持开放态度。这个阶段,美国并不太关心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当务之急是要中国建立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为了建立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前身中国专利局派人去欧洲、法国、英国、德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去学习。西方国家对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学习,也给予了必要协助。对于当时的中国来说“保护”这块儿好像没有太强调,知识产权在国内更多的还是一个意识的培养、宣传,人员的培训,工作机构的建设等。因为毕竟当时国家还是实行计划经济,国民认为知识不值钱,技术不值钱,知识应该无偿分享的思想观念还根深蒂固没有认识到人的智力劳动的重要性。还有就是知识产权的立法阻力也是巨大的,对源于西方的知识产权法律的认识还涉及到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问题,立法过程非常艰难。从中央决策改革开放到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开始建立,到90年著作权法颁布,主要的知识产权法律立法完成,花了十年的时间。如果从78年起算,时间还要长一点,在这个期间美国人对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是采取支持的、帮助的做法。

当然这个事情继续往下走就开始变化了,80年代新技术层出不穷。科技革命首先发源于美国硅谷,实际上西方世界的知识产权制度也在快速地变化,也在适应新技术革命,只不过我们那会还处在很落后的阶段,远远地跟着。但是到了80年代后期,90年代,我们国家要加入“关贸总协定”,也就是后来的世界贸易组织,开始进行入世谈判,这个谈判进行的非常艰难,其中有一个协议就是TRIPs协议,这个协议成了整个谈判中的一个纠结点。整个入世谈判一直持续到到2000年,我们2001年入世,整个十多年的时间,围绕知识产权的交锋是非常的艰难。主要阻力来自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美国坚持中国想入世,那么这些知识产权条件要满足,这是国际规则。所谓他们制定的国际规则,实际上超出了中国当时所能接受的程度。要满足这些要求,还需要修改法律。当时吴仪副总理主管经贸工作,在美国谈判时就有了“小偷和强盗”的争论,可以说这个谈判非常非常艰难。

所以我们国家从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上来说,初期是比较低水平的,我们要适合中国当时的国情。我们的专利法最初对药品和化学品不给予保护,但要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就必须要进行保护。后来我们很多国人就不理解,好多癌症患者吃不起西方国家的专利药,要到印度买药去印度的仿制药,那么仿制药这么便宜,中国为什么不能仿制?去年还有一部电影还普及了一下仿制药。这是因为我们在入世的时候就把这个路堵死了,我们再搞仿制药是不行的,所以很多老百姓不理解这个事情。当然业内人士也说了,我们还可以强制许可,但我们实际上也没有实施强制许可,这还是基于中美知识产权关系的考虑。

整个80年代是我们初步建立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阶段,到90年代又产生了新的变化:一是规则要升格。美国提出,我国必须和高水准保护接轨;二是知识产权保护及行政执法的事情也变得迫切。例如盗版问题,当时人们有一个错误的观念,认为只要买了正版软件,安装几十台电脑上也都是正版的,这是认识上的错误。后来,微软推行“大客户协议”,进行软件正版化,在此过程中,国务院也推行部委的软件正版化。可以说,中国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认知以及制度等问题,不是只通过法律就可以简单地把它彻底地能够解决掉。

我们回过头来看中美知识产权关系,它一直持续整个80年代、90年代,当然2001年我们入世以后情况又有变化。这时候中国承接发达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供应链制造的中低端产业转移到中国来,中国入世以后工业生产能力越来越强了,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就越发突出。所以每次谈判、每次中美之间的交锋,一个重要的议题就是知识产权问题,其中知识产权的保护、执法,上升为美方的最重最关切的问题。中国制造的产品已经开始行销全球了,因为确实大家谁都没想到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入世以后全球化最大的受益者是中国。所以带来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越来越突出,侵权盗版的问题越来越被关注,美国也开始紧密关注中国的知识产权执法。此后,关于知识产权执法是司法、行政等各个层面都要讲的一个问题,这是入世后的一个常态。

中美贸易关系中有一个中美商贸联委会(JCCT),每年举行一次会议。JCCT轮流在美国、中国之间举办,举行了很多届,每一届的中心议题就是知识产权问题。商务部对知识产权也非常关注,因为知识产权问题一直是中美经贸关系中的一个核心议题。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2010年我们局与商务部牵头制定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开展行动的通知》,俗称“双打”,为做好这项工作,商务部还成立了双打办,专门设立机构、人员编制,开展专项行动,进行新闻宣传。“双打”行动确实打击了盗版伪劣,普及了知识产权知识,提高了社会的知识产权认知水平。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初期,相对被动,美国在此过程中当然有自己的利益诉求,这是同美国的知识创造、创新的成果的利益紧密相关。虽然被动,但是客观上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于我国而言是一个好事,这也是我们国家领导人从战略上、从国家的经济发展、从对外开放的角度,对于这样一个规则的理解和远见。

我还记得当时我们起草专利法时一个很大的争论,我专利制度究竟是学习苏联的发明者证书制度,还是学习西方的专利制度作为私权,而不是作为一个名誉权,争论非常大,两派争执不下。甚至有人说搞双轨制,对国人搞发明者证书,对西方国家外国发明人发专利证书。我还记得知识产权局是1980年元月成立,成立的目的是起草专利法,专利法通过以后执行专利法,授予专利权。但是这个法律大家都知道84年才通过,1980年到1984年经历了五年的时间,中间有一段时间几近夭折,过程非常曲折,发展到现在这样的高水平,我觉得美国人没想到,我们自己也没想到。

现在中美贸易争端实际上核心问题表现在知识产权上,具体背景是中国的科技进步,中国的创新能力已经慢慢在威胁到美国的老大地位。所以中美知识产权关系,在80年代、90年代、2000年,不同的时间点它的内涵是不一样的。现在美国挑起贸易争端,实际上是瞄准了中国的创新要进行遏制。美国希望中国还是应该像过去改革开放这些年一样,搞什么“三来一补”、来料加工、加工贸易,做世界的工厂,承接美国的产业转移、供应链调整,给美国做中低端,听美国的话好好保护知识产权,不要侵权、不要盗版、不要搞什么高仿。美国还可以时不时拿知识产权说事,要求我们好好保护、加强执法、搞个专项行动。美国自己则继续掌握全球创新的制高点,所有的原始创新还是来自于美国,自己继续进行高附加值生产,美国的科技霸权始终是它要极力捍卫的。现在我们要进行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制造2025》,大力发展人工智能,这些对美国的未来地位构成潜在威胁,所以美国继续挑起贸易争端,其中的核心还是知识产权问题。所以现在进行的中美贸易争端谈判就非常的艰难。

通过中美40年来知识产权的交锋、纠缠、关系的变革,我们会发现一个道理,我们中国是走在一条正确的道路上,未来还会跟美国人继续纠缠知识产权问题,已经纠缠40年了,以后还得搞40年,谁也说不准40年以后会发生什么变化。我们领导人提出“四个坚定”,只要中国有这个定力,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创新驱动发展,按照十九大的要求和部署,我们和美国之间的知识产权力量对比,就会逐渐地发生变化。

我最近看了中央很多报道,要给科研人员松绑。现在国家的投资、研发投入有很多跟政府的行政部门预算管理是一样的,很麻烦的,我们的研发人员都埋在这种报表里、申报书里面,没有时间搞科研,现在有很多政策开始松绑,我们这叫做释放制度的红利来激发中国人的创新潜力和活力,这是可不得了的事情,为什么?我们比较一下中国和美国,1978年改革开放,开十一届三中全会,那时候人均GDP是155美元,要比撒哈拉以南的那些非洲国家还低,非洲地区都两三百,我们才一百多,美国1978年就已经1万出头,差好几十倍。刚刚开完“两会”,我看到很多报纸的算法已经超过13万亿,平均下来九千七八,差不多我们相当于40年前的美国。这个40年前的美元跟现在的美元是不一样的,但是美国现在是多少,人均6万,也就是说这40年里面美国从1万到6万涨了5万,每十年涨1.25万,这是怎么做到的?不是靠传统的制造业,不是靠物质的投入,劳动力比拼、资本比拼、环境破坏,而是靠知识的生产、靠创新驱动、靠转型升级、靠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越来越壮大。

我们国家有一个宏伟的目标,叫“两个一百年”,我们要到本世纪中叶成为中等发达国家,还靠原来的发展模式行不行?不行。怎么办?学习美国,搞知识的创造、搞知识生产运用。其实这也是现实的路子,没有别的路,我们的自然资源也不丰富,不像沙特、澳大利亚,而且中国人口多,相当于美国人口的四倍。所以大家可以看到未来中国知识经济的发展模式就是美国的这个模式,当然美国也有自身缺点,它的一些畸形的模式我们是不会用的。但是它的科技发展、对研发的专注、投入以及制度环境、社会氛围的营造,对人才的吸引力,从过去的鼓励有形物的生产到转向无形财富的增加,这个确实是中国今后二三十年还需要大力转型的。

实际上美国现在这些大的公司,全球领先的公司,如微软、苹果、惠普,都是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诞生的,它们经过这几十年的发展成为全球相关领域的主导,当然未来如果中美进行比较的话,我认为我们这个差距还会继续存在,中国现在的人均收入才相当于1978年的美国,差40多年,我们再努力30多年可能稍微赶上来一点,但是美国现在的6万可能会变成10万,我们现在的1万跟它差5倍,如果我们到3万跟它差3倍,那也是一个很好的成绩了。但是这需要中国的知识产权事业有一个大的发展,不仅仅是知识产权本身,而是整个社会的环境、氛围、国民的意识,整体获得大的发展。

大家应该去努力地看清过去的历史、看清当下的现状,也要对未来有一个明确的认知。美国是一面镜子,在知识产权问题上有很多我们要学习的。令人欣喜的是,我们现在在某些方面应该说比它做得还要好一点,至少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我们有一些自己的做法。而且中国现在也有这个条件在知识产权领域渐渐进行一些自己的规则、制度安排、公共政策,并不总是学习西方的。

国家知识产权局初建时候很多都是借鉴国外的,计算机、电话、文档管理系统都是如此,不过那是三四十年前的事情。我们现在有能力做出一些改变,也确实根据中国国情、现在的需求已经进行了一些改变。未来中美知识产权的关系还会继续发展,美国人可能还会与我们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纠葛不断,向我们施加压力;但未来随着我们实力的增强,在对技术等的知识产权保护上会赶上它,甚至超过它,这都有可能。让我们拭目以待,期待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大发展。

 

彭学龙:非常感谢田教授的演讲,我们常常讲透过现象看本质,田局今天的讲座就是对此最好的例证。在知识产权这首歌中,中国和美国、日本和欧洲已经唱了40年了,尽管歌名一直叫知识产权,但是内容和调子却在不停地变化,因为背后的背景在变,听了田局的讲座我是受益匪浅。从各位听演讲的神态来看,也可谓是如沐春风、如饮美酒,下面我们首先有请吴汉东教授进行点评,给我们进一步“划重点”。

 

吴汉东:我来谈一点学习体会,今天力普教授的讲座听完之后,我感触很多、收获不小。力普局长、教授早在1979年就到德国的马克斯-普朗克研究所研习知识产权,可以说是改革开放之后最早接触知识产权的一批中国人,所以力普教授可谓是中美知识产权纠纷整个过程的亲历者、见证者,同时他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局长还是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领导者和推动者,所以今天晚上这个讲座既不同于政治官僚,也不同于我们这些书斋的学者,是有含量的,那种思考力、洞察力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我在这里作为一个知识产权的学长,和大家分享如何来看待、研究知识产权。这场讲座告诉我三种方法,分别是知识产权研究的历史观、大局观和战略观。

一是跨越世纪长河的历史观。1979年到现在2019年,正好是中美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40年,这个贸易协定包括投资贸易,理所当然包括知识产权保护。从1979年到2001年中国入世之前这是一个时段,美国在1991、1994年和1996年是三次把中国列为首位的重点国家当然最后达成了谅解备忘录和知识产权和解协议。而中国入世以后到现在,美国人是三次把中国告上了世界贸易组织,六次发生知识产权纠纷。但唯独去年特朗普不按规矩出牌,一方面提起多边争端解决机制,另一方面不宣而战单方面开出罚单。正如刚才田力普教授谈到的,中美两国正在磋商,肯定会达成协议,但是中美之间知识产权的问题将会长期的缠斗下去,对此我们应该有清醒的认识,中国从一个世界大国走向世界强国肯定要积极地、稳妥地处理好知识产权问题。

二是跨越专业领域的大局观力普教授当了这么多年的局长,八次被评为全球知识产权界最具影响力的50人,有很高的国际影响力。他谈知识产权问题没有拘泥于法律本身,其实中美经贸战告诉我们两国之争表现在多个方面,比如说关税清单的贸易战、人民币汇率的金融战、市场经济地位的地位战、知识产权法律战、网络安全信息战、地缘政治所涉及到的南海问题、台海问题的地缘战。中美一个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一个是最大的发达国家,目前存在的问题表现在政治、军事、科技、文化、产业等多个方面,它表现了知识产权第二个冲突的特点就是复杂性。

三是跨越私人层面的战略观中美贸易战是一个什么问题呢?它作为一种冲突,表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尖锐性,我们短暂的“蜜月”得到了人家的支持和帮助,但后来是两个大国的对抗,有人来评价特朗普政府的表现,作为过去规则的主导者现在却在不断地退群,先后退出了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巴黎气候协议》、《伊朗核条约》和美俄的《中导条约》,在不断地退群。他说中国参加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们不允许外资进入某种市场,特别是服务市场,说中国进了微信群天天抢红包,从来不发红包。所以中美两国这种力量确实发生了一些变化,而且美方认为中美贸易战绝对不止于贸易,它要阻止中国实施雄心勃勃的《中国制造2025》这个战略性文件。我们优先发展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正是美国拥有知识产权的优势产业,美国认为中国侵犯了知识产权,正在削弱它们的优势,所以美国最著名的鹰派纳瓦罗说:“中美两国在关键性技术领域展开了关系到了生死存亡的创新战,这就是这场贸易战的实质所在。”

听了田局长的报告以后非常有感触,他告诉我们学者如何来研究知识产权问题,学生如何来学习知识产权,所以我们应该有一种大思维、跨学科的去进行综合研究。总的说来,今天这个讲座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信息量非常大,而且思想观点非常鲜明,我相信在座每一位都会留下深刻的印象,还有一点时间就请田力普教授和大家来互动,谢谢各位!

 

彭学龙:一位是中国知识产权界卸任的最高行政长官,一位是知识产权学术界的泰山北斗,一讲座一点评,可谓李杜文章今犹在,高山流水遇知音,让我们受益匪浅。接下来各位有什么问题可以向田教授请教。

 

提问环节:

提问人:通过刚刚田教授您的讲座,我们了解到美国在80年代为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很多的帮助,一直到90年代。所以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里面包含了很多外国的成分,很大程度上是照搬。但是一个国家的本土法治文化有自己的特性,像这样在外部特质非常明显的制度如何跟中国进行融合,在融合过程中和本土的矛盾又会出现在哪里呢?

 

田力普:如果说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是照搬西方,你的体会基本没错,但事实上我们也做了一点小小的改动。早期的话我们还是计划经济,真正过渡到市场经济那是“十四大”以后的事,当时专利权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财产权,必须落到自然人或者法人身上,但是国有的怎么办,所以当时的专利法就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不能叫所有权要叫持有,其他的外国人可以叫所有权。类似这种变化,它是按照当时中国的现状规定的,其他专利法实体性规定、程序性的规定是借鉴的,但我们还做了一些取舍、拼接。

你说这个借鉴过来的制度会不会水土不服、会不会有问题,又问的很好,是有问题的,根本问题是国人并不接受,从一开始就不接受,从立法过程中就反对。我为什么说专利法差点夭折呢,是因为本质上根本和中国的文化、制度、传统格格不入,所以整个80年代我们局的生存状态是非常艰难的,因为我们确实面临一个很大的任务来说服大家。不仅是说服老百姓,就是说服很多政府部门、企业,什么叫知识产权,不要侵权、不要盗版,应该尊重、应该保护,就花了很大的功夫。

因为对外开放,我们要引进外资、建立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没有法律就没有保障,否则外国企业不愿意来。现在侵权、盗版频发,政府,政府的司法机关要负责,依职权去处罚这些侵权者、盗版者。通过实实在在地执法,让那些侵权者吃了苦头,赔偿损失、销毁侵权物品、赔礼道歉。慢慢地这样的案例多了,企业就明白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了。所以我们接触的很多企业,怎么说都没用。但是有积极的企业,有企业家懂,为什么呢?因为他当过被告,吃过苦头,知道知识产权重要。专利这么好我们也申请一些,投资一些外观设计,争取申请一些发明,慢慢的专利制度就发展起来了。

中国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社会,搞一个新的制度难免水土不服,好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有一个慢慢成长地认可、认知知识产权制度的群体。首先是外国人、独资企业、合资企业,然后是民营企业去市场打拼,最后是国有企业。像华为现在发展很不错,它很早就布局知识产权了,不是今年才拿到全球PCT的第一,多年前就是一个第一。它是一个民营企业,但它很早就实现了全球化。知识产权制度是一个国际规则,你必须去拥抱它、适应它。未来中国可能在规则上、制度上要多做一点事情了,为什么?因为我们的创新在世界上慢慢地走在前头了,我们的各种新的发明创造、新的想法也在慢慢地增多,尽管原创的东西还是少一些。而且这其中最重要的是中国的人力资源,也即人口红利,我们的研发群体是很庞大的。我国大学生每年几百万人,学理工的大学生以前不好找工作,现在企业抢着要。因为它需要这样的高端人才,越高端的人才越抢手。这个群体的数量是美国的好几倍,不止美国吸引全球的人才,中国的吸引力也不低,而且我们的规模要比它大好几倍,如果这个群体整个的潜力被激发出来,那它创造的价值不可估量。

知识产权这个制度被英国人发明出来已三四百年了,但是最大规模的应用、最成功的应用不是发生在英国、德国、美国,也不是发生在日本,而是发生在中国。实用新型制度那也有一百多年了,也写在《巴黎公约》里面,很多国家也有,但是都没得到有效利用,唯独到了中国不得了。有一年德国经济部长访华专门要到知识产权局来找我,抱怨说你们中国的专利像洪水泛滥一样太多了,尤其是实用新型,我们没有见过那么多实用新型,现在闹得我们德国人头痛,德国企业还被中国企业告了,侵犯了中国的实用新型。所以知识产权这个制度在中国很有意思的,开始大家不知道、不接受、不理解,到慢慢认识到它的好,到现在差不多大家都知道拿来用。

现在IP成了网络上一个很火的词,这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如果知识产权这个理念、这个制度在中国得到了普及、认可和广泛的认知,那这个世界就改变了,为什么?因为我们有14亿人,非常聪明,聪明到所有的东西我们都能做出来。但是我们的聪明才智要用在创新上,不能用在假冒伪劣山寨上。不过消除假冒伪劣、仿造山寨需要一个社会环境、文化氛围、制度环境的营造。制假售假越来越不好、越来越萎缩、越来越难,相反创新这个道路越走越大、越来越宽,得到的支持认可越来越多。

 

提问:田局长您好,我是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博士研究生,刚才您提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重组,我有一个疑惑,从最初的专利局到知识产权局到现在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下面的知识产权局,这个权力的演变过程中增加了哪些权力,减少了哪些权力?第二个问题是关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高低,美国一直认为我国的保护水平是不高的、不足的、不够的,我认为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经过将近40年的建设发展,已经达到了国际条约保护的标准,请问您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高低是如何看的?

 

田力普:第一个问题我回答不了,这个是由中央编办等行政机构进行调整的。但是我可以跟你说个历史情况,我们这个局、这个机构最开始是国家科委主管的,正如我一开始讲的,当时华国锋同志批示由科委组建这个机构,后来变成了经委,当时有一个国家经委,我们曾经是国家经委下面的直属机构,再到现在变到市场监管局,至于以后又变到什么部门去了不得而知,这个我们就不要作为一个学术研究问题来讨论了,这是行政的安排。

第二个问题是保护水平。保护水平得区分国情,我国在法律条文上的保护水平是没得说,我们是全球顶尖了,但是实际情况是另一种。当然我们也可以采用美国人的说法,加强执法、加强惩处、提高处罚标准,但是它有一个法不责众的问题。我还记得有一年,大家可能有印象,当时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发布了一个白皮书,说淘宝卖的所有产品63%都是假货、不合格。当时淘宝刚在美国上市,市值一夜之间缩水了300亿美元。当然马云就开始说了,我们不是那么回事,我们没那么高,我们也查处,我们也有队伍……

他现在还是这样说,但还是杜绝不了侵权盗版,假定工商总局的白皮书的抽样调查是准确的,就是63%侵权盗版,但既然是不合格、既然是侵权盗版,那么投诉率有没有63%?消费者买了一个假的东西,去退货、投诉的百分比有没有63%?6.3%都没有,为什么?因为便宜。我就是要买假的,知假买假,交易是你情我愿的,就好比你有这个货,拿来一看符合我的要求,你愿我意,交易达成,没有投诉、没有不满意,谁不满意呢?权利人不满意,权利人在十万八千里以外。品牌商不满意、专利权人不满意,盗版的著作权人不满意,那他怎么维权?当时他们都没有想到这个问题,这是为什么?这是中国的消费环境、这是中国民众整个社会对知识产权的普遍的漠视、不认可。

所以要靠整个社会不断地进步,法治观念、契约精神逐渐地深入人心,通过这种不断地文化的影响带来改变。所以我以前讲课老说文化层面是最根本的,只有这样,法律字面上的保护水平才能够实实在在地落地。在这方面我们还任重道远,但前景无疑是光明的。

 

提问:田教授您好,去年发生的中兴事件是中美经贸战的一个重要标志,中兴事件其中不仅包括专利制度,还有一个法律制度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制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在2010年制定之后再也没有进行修订调整,这部条例背后有没有经历过哪些故事?美国有没有在这些方面击打我们?

 

田力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也是美国提出的,背景是80年代末90年代的《华盛顿条约》。实际上当时美日在半导体领域有很多纠纷,美国认为它的技术是全球领先的、最高端的,原创的集成电路方面的发明都是在美国产生,后来传到日本、欧洲等于也算是拿了就用。美国认为现行的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不足以保护美国的集成电路创新,所以它就发起搞一个新的规则,也即布图设计,实际上这是一种著作权跟外观设计的一个交叉,像工业版权,是版权性质的,但不是作品,是一个工业产品。后来时间证明作用不大。集成电路确实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行当,技术密集、资金密集、人才密集,集中度非常高、门槛非常高。

但又是一个知识产权非常集中的领域,所以在这个领域,集成电路的设计是比较容易做的,因为国内现在都有好多设计公司。但是要真正去流片、去拿到产品,而且是有一定成功率、完好率,达到商业规模、盈利的,那是非常难的,那个门槛非常高。实际上美国产业垄断的目的,最后已经实现了,用不着再多余地弄知识产权,这个等于不温不火放在那了。每年集成电路的登记都很少,几百件可能,微不足道。

 

彭学龙:让我们再一次感谢田力普教授的精彩演讲,感谢各位的聆听,期待我们下一次的德恒大讲坛。最后我宣布本次论坛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