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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汉东:知识产权国际发展态势与中国战略选择
发布时间:2016-07-13 21:50:16

 

    主持人:今天为我们授课的是我国著名知识产权专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校长、知识产权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吴汉东教授!大家欢迎!

    吴汉东教授是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委员、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最高法和最高检咨询专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家委员会委员,研究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获得首届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司法库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等省部级奖项20余次,曾担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国家知识产权产业“十二五”规划、“十三五”规划、国家广电总局知识产权战略纲等国家知识产权政策咨询。2006年5月在中央政治局第31次集体学习上为国家领导人讲授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与制度建设,两次被评为年度十大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最具影响力人物,两度被英国《知识产权管理》杂志评为全球知识产权界最具影响力50人,相信大家对吴教授都比较熟悉和了解,在这里我就不作过多的介绍,把宝贵的时间留给我们的吴教授,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吴教授为我们授课!

   

    吴汉东:同学们好!非常高兴来到暑期班为在座的各位就知识产权的问题作一个演讲。

    在正式开始讲课之前,我想回顾一下去年十一黄金周发生的两件大事,第一件事可以叫做重磅消息来袭,那就是以美国、日本为首的12个亚太国家签署了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英文缩写TPP。当时我注意到,国内舆论可以说是报道许多、评论不少,有两种完全相左的观点,一个观点认为TPP的签署实际上是遏制中国在亚太乃至在全球的影响,另外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现在是全球第二大经济实体,我们可以自说自话,可以自成体系。但是我从一个学者的角度来观察,我们对TPP不能小视,不能无动于衷,但也不必要如临大敌,可以在正视之中保持淡定。我的看法是,我认为TPP的签署它实际上是地缘政治、区域贸易与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的结果。那么三句话,首先是地缘政治的战略化,一句话说TPP是美国重返亚太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都知道在TPP背后还有一个更大的TTIP,就是跨大西洋投资与贸易伙伴关系协定,前者经济体量和贸易规模很大,分别要占到40%和1/3,TTIP它的经济总量占40%,贸易规模占50%,TTP和TTIP加起来接近WTO了,这就是美国“两洋战略”的重要构成,一手控制太平洋,一手牵制大西洋,这是美国的“两洋战略”,所以我们应该从国际战略层面来认识这个地缘政治所带来的影响。第二句话是区域贸易的自由化,其实经济全球化既是区域的自由化,当然也是世界范围的自由化,在TPP之前其实还有像北美自贸区、东盟以及欧盟这样一些多边的自由贸易协定,这是一个大趋势,但是这种多边自由贸易对中国未来的影响我们必须未雨绸缪。我想至少这个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这不完全指知识产权,但是知识产权不能离开这些经济贸易孤立来看:一是关税问题,TPP规定一旦协议生效,大概70%的农产品、90%以上的工业产品实现零关税,如果协议生效12年内所有的产品都会是零关税,所以我们用一句形象的话说,WTO是低关税,TPP未来推行的是零关税,第一个是税收的问题。二是服务市场全面开放,大家都知道WTO有11种服务贸易,分别涉及到金融、保险、旅游、教育、环境、建筑等等,但是我们的服务市场并没有完全的对外开放,而在这个方面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拥有更多的优势。所以有人形容中国在入世以后的表现,说中国总在“微信圈”抢红包,从来不发红包,就是我们的服务市场没有对外全面开放,所以美国极为不满,但是TPP它的市场是全面开放的,这应该是一个很大的挑战,跟税收一样。三是国有企业行为的市场化,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对本国的国有企业不得有任何的政策、金融等方面的扶持,必须让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平等现代。中国现在国有企业的资产规模是现在GDP总量的2倍,而美国只占本国GDP的5%,所以它体量不一样。正如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评价TPP,就是TPP提出的问题正是中国政治改革、经济改革未来的重点,坦率说TPP所设定的这些标准,我们一时半会还达不到。当然中国是一个贸易大国、经济大国,这12个国家我们与8个签有双边协议,此外中国与亚太地区的东盟有双边协定,与韩国已经生效了双边自贸协定,正好洽谈的还有中日韩的三边自由协定,所以说想孤立中国也是很难做到的,但是中国必须融入到亚太的经济一体化中。第三句话就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体化,关于这个问题总体的评价,TPP所规定的知识产权可以说保护的标准更高,保护的程序更严,应该说有别于WTO的TRIPS协议。通过这个故事我想得出一个观点,那就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国际经贸体系的标配,世界贸易规则不仅是一个贸易规则、投资规则,它还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规则,换句话说知识产权保护是国际经贸领域的法律秩序、法律制度,所以我把它称为国际经贸体系的标配,这是我讲的第一件事。

    第二件事应该说是一个天大的喜事,那就是被称为“三无老人”的屠呦呦女士获得了诺贝尔生物学奖,屠呦呦被称为“三无”科学家,没有博士学位、没有院士头衔,居然没有在世界顶级刊物上发表文章,但是获得了诺贝尔奖,我看到舆论在报道中欢欣鼓舞之余,抨击最多的是我们现行的院士制度,同时我看到有一种感叹,就是说屠呦呦和她的团队围绕着青蒿素的发明没有一项专利,围绕着青蒿素的提纯、合成和制配,获得专利最多的是瑞典和美国的药企。记得去年12月份,屠呦呦在获奖的时候发表感言,外媒报道叫做“中国医药对世界的贡献”,应该说确实是一个非常伟大的贡献。屠呦呦和她的团队从一两千个生物和化学配方中提取了青蒿素,这个青蒿素是做什么的?治疗疟疾的药效比奎宁好得多,应该说它拯救了像南亚、非洲等饱受疟疾之苦的人民的痛苦,这确实是对世界的贡献。但是这个还有另外一个翻译,就是“中国献给世界的礼物”,这个礼物是一个无偿的礼物,没有对价,这就是我们围绕着青蒿素的发明,中国的团队、中国的药企无一从中获利。我们怎么样评价这个问题,从历史的真实出发,我们觉得我们没有权利职责屠呦呦和她科研团队没有去申请专利,问题在哪里?问题在我们当时没有专利制度。青蒿素的发现是出现在上个世纪70年代,而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是起始于改革开放之后,1982年制订了商标法,1984年制订了专利法,1990年制定著作权法,1993年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就是我们用了10多年的功夫草创了中国知识产权的制度体系,而且1984年的专利法当时基于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规定了较低水平的专利权的授权范围,比如说不保护药品专利和化学物质专利。直到1992年,中美发生第一次知识产权冲突,并且达成谅解备忘录,我们在1992年修改专利法时才开始保护食品、调味品、药品专利,所以1992年我们才有药品专利制度。从这个故事我想说明一个什么观点呢?那就是知识产权保护是中国创新发展的刚需,记得江泽民主席曾经讲过这么一句话,这句话挺有名的,他说,“创新是一个民族不懈进步的灵魂,一个没有创新的民族是没有未来的”,今天我在这个场合讲另外一个观点,保护创新是一个现代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一个不保护创新的国家同样是一个没有未来的国家,我用标配和刚需作为今天上午讲座的两个关键词,今天我主要讲三个问题。

    一、国际发展态势

    先谈谈新国际贸易体系与知识产权保护体制的关系。国际贸易又叫做进出口贸易,或者对外贸易,在历史上不同的国家采取过不同的贸易政策,概括起来两类:一类是贸易自由主义原则,就是国家与国家之间互相减让关税,实行一定程度的贸易自由。另外一种叫做贸易保护主义,对自由贸易实行限制,采取的手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关税壁垒,一般对进口产品征收的关税高达30%以上,第二种是非关税壁垒,这个手段就比较多了,比如对出口产品实行政府补贴,中国入世之前我们创汇的产品每一美金政府补贴一到两分钱,像美国、日本过去对本国的农产品的出口也实行政府补贴,这都被称为非关税壁垒。还有对进口到本国的产品实行市场配额的限制,中国的纺织品产量、产能世界第一,入世之前我们输出到北美和西欧屡屡受阻,它有纺织品配额限制,是为了保护本国的产业,这也是非关税壁垒,还有一种对服务业进入本国市场实行市场准入资格限制。但是我们看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就倡导建立一种新的国际贸易体制,这就是以1946年关贸总协定为始端,以1994年世界贸易组织为标志的当代国际贸易体制。为什么称为新国际贸易体系?新在何处?讲三句话,一是以全球自由贸易为目标,它是要搞自由贸易的。二是以全面减让关税为手段,当然零关税做不到,它是大幅度的减让关税。三是以无差别的最惠国待遇为基础,就是国家和国家之间必须是平衡、互惠的,不允许有任何的差别性的待遇。简单讲就是这么三句话。

    世界贸易组织虽然是经济联合国,有很多的法律制度或者国际公约作为制度支撑,包括三大公约,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再就是大家所熟悉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我们把它们称为TRIPS。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国际经贸领域的重要法律制度,这就是大家所谓的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国际化。我们在这里所讲的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体化,指的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规则、基本制度在全球范围内的普适性,换句话说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国际法高于国内法,国内法服从国际法,国际法同于国内法,这就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体化。

    那么谈到当代知识产权制度的变化,我们就不得不说到WTO框架之内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两个基本特点:第一,以国际贸易体制为框架,推动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从国内法走向国际法,有两个重要的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世纪下半叶,知识产权从传统的智力创造领域走向国际经贸领域,其标志性的事件就是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和1866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柏林公约,这是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建立的第一个阶段,19世纪下半叶知识产权从传统的智力创造领域走向国际经贸领域。第二个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国际经贸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并不是从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的,在这100多年间,知识产权的保护发生什么样的变化?首先就是一个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我们知道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有三大原则:一是国民待遇原则,就是说缔约国必须给予另外缔约国的国民与本国国民同等的待遇,用一句形象的话说叫做内外平等,《民法通则》第一章关于公民规定的最后一个条款是这么说的:“本章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一个国民待遇的完成,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和本国国民一样,但是它有限制,它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它是一个有限制的国民待遇。但是知识产权公约不同,它是一个有条件的国民待遇,老外和中国人享有的知识产权一模一样,在范围、内容方面没有差别,关键是条件,就是你我必须共同参加国际公约,我们就相互提供国民待遇。二是最低保护标准原则,通俗说这个原则讲的是,国际公约缔约方在立法方面的一致性标准原则,我们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课题、内容、期限、措施必须是国际公约所规定的基本标准,可以就高但不能就低。比如说TRIPS协议规定作品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电影、音响、软件保护50年,所有的缔约方必须保护50年,美国人就不乐意了,说这个保护期限太短了,TPP搞了一个70年,他们搞了90年,可以,你可以就高,但绝对不能就低。三是公共利益原则,它还有很多另外的规定,比如为了维护公共健康等基本人权,有必要对知识产权予以必要的限制。以上是国际公约的三大原则。TRIPS协议可以说它实现了发达国家权利的扩张和高水平保护的诉求,其实在WTO建立之前有一个长达7年的乌拉圭回合的谈判,就是各个缔约方在签约之前进行磋商,这个磋商的过程就是实现美国等西方国家保护本国软件业、芯片制造业、电影业的权利主张,当然也给了发展中国家某种让步和承诺,所以TRIPS协议和WTO是一个合作博弈的结果,但无论如何我们看到较之于19世纪乃至20世纪中叶所签订的所有国际公约而言,TRIPS协议是保护水平最高的一个国际条约。

    第二,是以争端解决机制为后盾,推动高效率的知识产权保护。TRIPS与以往的国际公约不同,它规定了执行程序,规定了多边争端解决机制,所以说它使得过去的软法并且了一个硬法,过去的软法是什么?有很多保留条款,比如中国参加巴黎公约就提出了保留条款,我可以不执行,而且以往所有的规约没有程序性规定,就不能保证这个条约能够得到有效的推行,所以以往的国际公约被称为软法,但是TRIPS协议有了争端解决机制和执行机制,就变成了硬法。加入该公约有一个规则,一句话,要么接受,要么走开,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保留条款。同时它的多边争端解决机制很管用,比如国家和国家之前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可以先行磋商,磋商不成可以请第三方来斡旋,斡旋不成就可以动员仲裁小组进行仲裁,对仲裁不服可以提起上诉,一旦WTO做出终局裁定,当事人双方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否则会遭至贸易的报复、甚至是贸易的制裁。中国2001年入世以后,与美国大大小小的知识产权冲突6次,其中3次都是由世界贸易组织做出终局裁定,我记得最近的一次是2009年12月份,我那个时候刚刚在国家广电总部和部长们讲课,终局裁定刚刚过去3天,当时总局的局长也是中宣部的副部长,我记得很清楚王太华同志,那次的终局裁定,一个是美国说中国限制好莱坞大片的进口,每年我们是25部,这25部不得了,当时好莱坞的大片在2009年十大畅销片的排行榜中,最有名的就是3D的《阿凡达》,当时在中国的票房是11亿人民币,前4的全部是好莱坞大片。但是美国人不满意,说你限制了好莱坞大片的进口,把数量控制在25部,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原则,这是一个,后来终局裁定没有支持。但是第二个就对中国有影响了,第二件事说中国著作权法的4.1条款,大家应该有印象,就是说反动淫秽的作品不受著作权保护,说这个跟柏林公约的精神不一致,因为著作权法是保护思想表现形式不涉及到思想内容,你说反对淫秽怎么来界定呢?过去衣服稍微穿少了一点就认为是有伤风化,现在是衣服穿得越少越好,你看模特多省钱、省布,那你说这个淫秽的标准怎么判断?至于说反动,那更是因为各国、各个时段的标准不同,而对所谓的作品的反动性都有不同的理解。所以著作权法不涉及到作品的思想内容,那归谁管?由出版法、新闻法管,所以我们就根据裁定的最终要求,18个月我们修订了著作权法,这就是著作权法二修的背景。总的说来,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两个特点,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包括。

    下面我谈谈后TRIPS时代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发展动向,就是当代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动向。后TRIPS时代指的是什么?指的是1994年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和TRIPS协议生效以来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发展的走向和趋势。总体说来,发达国家对现行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认为水平不高、效率不高,那么主张更高水平的保护、更高效率的保护,因此绕过WTO采取了很多的动作,试图来改革现行的保护体制。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认为现行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不尽合理、不尽公平,也要求对现行体制进行变革,从而形成了东西方国家不同的立场、不同的举措,下面我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和分析。

    第一,新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最有代表性的就是ACTA(反假冒协定),反假冒协定是美国倡导的,但是得到了日本、欧盟、澳大利亚乃至于韩国的积极拥戴。我们也知道ATCT协定最后是无疾而终,2012年由于欧洲议会的否决,这个协定在欧盟没有得到批准,所以即使美日率先批准,但是这个新的国际条约没有出现,发起者最终的动因是什么?就是使得过保护的多边化最后走向国际化,使ACTA协定和TRIPS协议一样在所有的缔约方都有一个一体遵循的效力。可以这么说,ACTA协定涉及到6个方面,分别是知识产权的民事、刑事、海关措施、信息共享、国际合作、执行监督,所以既有实体法也有程序法,总体说我认为来比TRIPS协议要求和标准要高出很多。为什么要有这样一个协定?他们认为TRIPS协议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像中国、俄罗斯这样的国家约束性不够,他们要求打击假冒盗版的侵权行为,实行更为严厉的制裁,欧盟的官员说ATCA协议如果没有中国和俄罗斯这两个世界上最大的假冒国家的参加,这个协定的签署没有任何意义的。2011年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大讲堂的时候,我还说到ACTA协定我们要密切关注,要进行论证和调查,不轻易承诺参加,后来过了一年以后这个协定就没了,但是我们要注意到下面一个,就是TPP的问题。

    第二,多边、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以外,应该有将近20年,自从1994年TRIPS协议生效,WTO成立,缔约方通过双边和多边的磋商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大概300多个,有300多个多边和双边的贸易协定,当然这些贸易协定就包括了知识产权保护。这些协定一方面可以说丰富和完善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规则,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它客观上动摇和削弱和WTO的权威地位,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多边贸易协定,TPP,我想TPP和TTIP如果生效的话,大有取代WTO的可能性,这就是我们必须给予重视的原因。你想这么多人抱成团制定游戏规则,这个游戏规则包括贸易规则、投资规则和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把中国排除了,而且肯定没有俄罗斯,所以我们应该注重对TPP的研究。前不久谈到“一带一路”,我说“一带一路”应该是知识产权保护带,应该是知识产权事业路,可以说投资贸易未动,制度规则必须现行。所以奥巴马在TPP协议签署以后毫不掩饰的说,他说:“在互联网时代当95%以上的潜在消费者在境外的时候,我们不允许中国这样的国家来制定国际贸易规则。”一句话美国要掌控国际贸易规则的主导权,所以中国现在不是主导的问题,首先是话语权的问题,TPP就说明了中国目前所面临的一个困境。

    我现在对TPP就知识产权方面的变化做一个介绍,与TRIPS协议进行比较。首先关于商标,商标在两个方面有两个非常重要的变化:一是商标注册的条件不以可视性为限,我们现在的文字商标、图形商标、颜色商标、组合商标都是可以看得见的,所以叫具有可视性。但是TPP规定商标注册不以可视性为条件,声音可以注册为商标,它说有条件的国家和地区还可以对气味也授予商标,所以它扩大了商标注册的范围。二是商标的转让不以备案、公示为前提,我们现在注册商标的转让,除了双方签定协议以外,还要报商标局备案并公示方为有效,这就和不动产的转让一样采取公示主义的方法,TPP强调协议优先,不以公示为前提,这是一个很大的变化。

    讲一个案子,大家知道前几年苹果和深圳维冠打了一场官司,我也参加过几次咨询,这个官司闹得比较大,最初是美国苹果公司在英国伦敦设立了一个目标公司,这个目标公司做什么呢?就是来收购深圳维冠公司在中国的两件注册商标,维冠公司的总部在台湾,然后它在大陆设有分部,深圳维冠当年就注册了苹果的两件商标,但是这个企业大家知道,后来破产了,有7个债权人,已经要破产执行了。当时就签订了这样一个合同,美国人花8万英镑买这两件商标,后来在谈判过程中,目标公司后面的真正老板被发现了,一看是美国苹果卖,卖8万英镑,不谈了,尽管签订了双边协议,但是没有在国家商标局备案并且公示,按照中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转让没有生效。那么苹果公司要进军中国,在中国进行代工生产,进行市场销售,它是非常看好中国市场的,就酿发了这一场商标大战,最终的结果大家也知道,广东省高级法院最后进行庭外和解,美国苹果是以6000万美金的价格收购了深圳维冠这家倒闭企业2件商标,他们叫做“一字亿金”,合3.8亿人民币,应该说是中国最大一笔商标纠纷的和解案,如果按照TPP的规定来讲这样就不行了。

    再来谈谈专利,专利的变化最大,有三点让人印象深刻。一是扩大了专利权的授权范围,比如说已知产品的新用途可以授予专利,讲一个实实在在的案例,美国一家公司生产的艾力克,这个药品最初治疗心脏病,结果后来发现这个药品有一个特殊的供销,专门治疗男性的难言之隐,他取得了专利,当年这个药品卖100亿美金,当年就形成了100亿美金的产业规模,现在这个产品还在全世界风行,这就是已知产品但是它有新用途,也可以取得专利,新专利。还有已知产品的新工艺、新技术,把它生产出来也是可以取得专利的,就无形之中扩大了专利权的授权范围。

    二是实验数据的保护,这一点更重要,比如说化学品、农产品乃至于药品,你去申请专利,审查部门往往要求你提供有关的实验数据来证明这个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那么这些实验数据TPP就规定了一定期限的保护,比如说农产品和化学品,实验数据的保护期10年,药品的保护期5年,就在规定的期限内任何人不得基于已经公开的相同的实验数据去生产、销售相同的产品,一句话,实验数据也得到了专利保护。三是对专利药品的特别保护,这一看就是美国人要求的,因为美国人研发的药品要占全球的2/3,一般研发药品的周期很长,从投资来说少则几千万,多则几亿,那是常见的事,当然利润也非常可观,现在有肝炎丙肝,丙肝很难治,比乙肝还厉害,大概全球的丙肝患者是1800万,一半都来自中国,现在美国德州有一个药厂生产了特效药,一颗药片1000美金,一个周期四周,在美国要花9万美金,在其他国家8万美金,只有在最不发达的国家像印度这些国家可以采取低价,包括中国和俄罗斯和英国等其他国家一样,要花8万美金可以治疗一个疗程,这个垄断非常厉害,价格非常高昂,这就是专利保护的结果。美国人就认为,这个药品的研发周期非常之长,投入很大,比如说动物实验,还有一到二期的人体临床实验,最后还放大规模的人体三期实验,实验的结果都一样了,有效了,然后报到药物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性、有效性的视察,最后才能由专利部门授予专利,这个周期很长。TPP就提出了两个选择方案,第一个是缩短药品安全性、有效性专业审查的过程,第二是延长药品的专利保护期限,一句话要对药品予以特别保护,这是专利法三个方面的变化,非常明显。

    三是版权,从目前的版权条约和现行的中国法的规律来看,有两点是我们没有做到的,第一个是规定作者、表演者、音响制品的制作者的临时复制权。我们著作权法关于复制的规定进行了硬性化的规定,但是没有规定在网络空间的临时复制,按照TPP的规定临时复制也构成复制。此外像表演者、音响制品的制作者向公众的传播权,这也是国际版权条约和现行中国法没有规定的。还有一点很重要,就是著作权的保护期70年。总的说来TPP尽管是签署了,还没有生效,但是我们要注意到整个知识产权制度的变化在哪里?就是双边、多边贸易协定的出现,一方面丰富和完善了现有的国际保护规则,从另一方面来讲,它动摇和削弱了WTO的权威地位。

    第三,单边主义的制裁。美国在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之前,比较多的是采取单边主义的制裁,就是根据它本国的国内法来制裁它的贸易伙伴,从单边制裁的举措来讲主要有三个:一是“特别301条款”的调查,“特别301条款”是针对国家,根据美国在70年代的综合贸易法当中的“特别301条款”,美国的贸易代表每年要对它全球的贸易伙伴进行调查,凡是有不保护、不充分保护、不完全保护美国知识产权的国家分别列为重点国家、重点观察国家和观察国家,凡是列为重点国家的一年之内不改变知识产权保护现状,美国就实行贸易报复,怎么报复?取消最惠国待遇。1992年中国第一次被美国列为重点国家,当时我在美国留学,涉及的产品大概有105种,价值将近20亿,如果我们达不成协议,那你这105种产品根本进入不到美国的市场,美国取消最惠国待遇对中国影响很大,而且美国不支持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个贸易的报复很厉害,其实它利用“特别301条款”,在上个世纪80年代、90年代先后制裁过日本、韩国、新加坡、中国的香港和台湾,有了世界贸易组织之后,美国依然故我,还是采取“特别301条款”这种单边制裁的方法。二是“337调查”,这是针对企业的,1930年美国关税法授予美国贸易代表一种权力,对进口美国市场的企业,如果遇有侵犯知识产权和不正当竞争的侵权产品,有权利进行海外扣押,实行市场准入的禁止,一句话就是侵权产品禁止进入美国的市场,“337调查”是非常厉害的。我看了一个数据,从2001到2012年,这12年间遭受“337调查”最多的国家首推中国,涉及的企业有150多家,败诉率高达60%,我看了一下其他国家的败诉率是26%。中国的造假、卖假和买假就在本土悄悄的进行,你还堂而皇之的出口,还出口到美国去了,现在美国的律师特别活跃,不少知识产权的论坛都少不了美国律师的身影,为什么?他们承揽了“337调查”的法律事务的代理,所以中国出口企业在美国市场屡屡受阻,其中可圈可点打赢官司的就是深圳的华为。三是恶名市场名单调查,美国在2012年又玩了一个新招,由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每年对全球网络电商和实体市场进行调查,凡是经销侵权产品就进入黑名单,叫恶名市场名单。2012年第一次恶名市场名单,我看了一下中国名单在列的有阿里巴巴、百度、北京的秀水、深圳的罗湖,还有浙江的义乌,以及香港的女人街,这都是卖假货在全世界都有名的。去年我去韩国的大学演讲,全世界都知道阿里巴巴了,淘宝和天猫,天猫要好一点,卖的正品多一点,这次马云很沮丧,他说这一辈子最糟糕的事情就是搞了阿里巴巴,人家反假冒品牌联盟把他给开出了,因为遏制假货不是马云所能够做到的,生产商、经营商本身卖的是假货,你从总部根本无从查起,这是关于恶名市场名单的调查。以上讲的都是发达国家的做法,我下面简单谈谈发展中国家。

    发展中国家就采取一种南南合作的方式,在国际舞台来发出发展中国家改革现行知识产权保护体制的声音,我觉得还是可圈可点的,至少在四个方面:一是国际人权组织,其实人权这个问题中国也可以正大光明的来倡议,知识产权协议在推行的过程中,其实对发展中国家的基本人权的忽视是一个客观的事实,最早发出声音的是2001年的国际人权组织,TRIPS协议在推行的过程中知识产权得到高水平的保护,但是它忽视了发展中国家基本人权的保护,比如说三个方面,我们强调数据库著作权的保护,数据从何而来?数据的采集、提供、发布容易侵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那就是隐私权,所以说数据库著作权的扩张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公民的隐私权,或者叫做私生活秘密权,我们现在什么信息都被人家知道。还有对专利药品或者药品专利的垄断,对公共健康的妨害,以及对技术转让的限制,对发展中国家发展权的影响,这都涉及到基本的人权,隐私权、健康权和发展权,这都是发展中国家最重要的基本人权,但是在知识产权保护的过程中,有些规定成了一纸空问,有些权利遭遇到了不应有的忽视。

    二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05年推动签署了文化多样化条约,大家应该知道1992年有一个生物多样性条约,保护的是遗产资源,包括生物的多样性,文化多样性条约是保护的是文化多样性,包括各民族国家的文化主权和文化安全。现在有1万多个不同的人群生活在200多个国家,他们都有自己的文化语言,但是在文化产业全球化的今天,很多国家的民族文化进入了风险的时代。所以文化多样性条约对于保护传统文化、民间文学艺术具有特殊的意义,它对现行的知识产权制度是一个有利的补充。

    三是世界卫生组织,强调对公共健康的保护,特别是在2007年的时候它联合了WTO和WIPO,这三国际组织倡导无论对知识产权进行如何的保护,都不能忽视公共健康的保护。

    四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强调像鼓维基百、自由软件、信息共享这些运动来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有益补充,科励信息不受垄断,能够自由流通和分享。

    我观察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目前是秉承不同的立场来推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改革,我用四句话来描述,一是两个中心,依然是WTO和WIPO在发挥主导作用。二是多个渠道,除了这两个中心以外,像联合国的教科文组织、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国际人权组织,这些国际议题都牵扯到知识产权保护,我觉得是非常有意思的,就是有不同的声音,有多元的声音。三是南北对立,就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的领域,每每还是有不同的立场,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四是区域一体,区域一体就是说基于多边贸易协定的形成,它会在亚太、在欧盟、在北美形成多个板块来推行知识产权的区域一体化。

    总的说来,就是当代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形成了以上大体的动向,我向各位作一个简单的介绍。

    二、强国发展谋略

    知识产权是一个年轻的法律制度,是近代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像物权、债权、继承都是古老的财产权制度,可以追溯到奴隶制社会,但是知识产权从它产生、发展到今天不到400年的历史。一般认为,英国在1623年制定的垄断法规是最早的专利法,英国在1709年公布的安娜法令是第一部著作权发,法国在1857年制定的商标法公认是最早的商标法,所以它产生的时间并不长。但是我们看到在这几百年间,欧美国家是知识产权制度最早的推行者,也是最大的受益者,他们在知识产权制度这个领域以此来激励科技创新,推动文化繁荣,促进经济发展,应该说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也形成了本国发展的谋略,下面我就三句话做一个概括和描述。

    第一,知识产权优势就是国家实力优势,其实我们看到世界各国的竞争是一个综合国力的竞争,其中综合国力最重要、最核心的表现为科技实力、文化实力和经济实力,这个实力在法律层面上就表现为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规模、质量和水平、实施和效率。从竞争力来看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硬实力,硬实力指一个国家所拥有的军事力量、科技力量、经济力量以及可以实际支配的基本资源,这称为硬实力,像科技创新力、经济发展力,在很多层面就是表现为专利。那么什么是软实力?软实力是约瑟夫·奈,美国一个著名的学者在上个世纪80年代提出的概念,这个人后来做了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的首任院长,他做过负责国防事物助理国务卿,肯尼迪学是一个政府管理学院,研究政务、国家战略。他说所谓的软实力是指一个国家国民精神的凝聚力,这个国家的文化对世界的影响力,以及这个国家参与国际机构的程度。

    我本人对软实力做了三个方面的概括:一是国民精神的凝聚力,国民的素质好、凝聚力强,这是软实力最重要的表现,你在自然灾害面前、在外敌入侵面前,你不是一盘散沙、争当汉奸,是众志成城、团结一心,这是最重要的软实力。二是社会制度的生命力,一个国家的基本政治、经济、社会制度好,本国国民所拥戴,外国国民所向往,这才是一个国家长盛不衰的重要基础所在,这也是很重要的软实力。三是民族文化的影响力,有些文化学者说文化是民族的才能是世界的,讲对了一半,我想说你这个文化是民族的,未必就是世界的,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欧美文化是一个强势文化,发展中国家的民族文化能不能在国际文化市场有一席之地,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从硬实力和软实力来讲,主要表现为专利和版权,我下面做一个分析,我们来分析一下科技创新力,中国是一个专利大国,但绝对不是专利强国,所以我们的科技创新力是受到一定限制的。2013年WIPO的权威统计,当年全球的有效发明专利的申请量中国第一,占到总量32%,美国第二22%,第三是日本12.7%,这个很了不起。我记得2001年第一次跟省长、部长们讲课,那个时候引用的数据,美国的发明专利申请量是全球的1/3,中国是美国的1/3,那个时候盘点中国要超越德国、赶上德国,最后跟上日本,但是我们用了10年多的功夫在2010年首次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发明专利申请国,到2014年的数据,中国的发明专利已经接近全球的1/3。中国是一个专利的申请大国,但绝对不是强国,数字看上去很美,但是质量水平有差距。根据WIPO的统计,中国的发明专利授权一共是35个领域,大概有28个领域,中国主体获取的发明专利授权要高于外国主体,这看来还是不错的。但是还有7个最重要的领域,比如说音像、半导体、基础通信、运输、发动机、医药,这7大领域是外国主体的发明专利授权多于中国主体,也就是在中国发明专利授权的很多关键领域是外国企业对中国企业形成了专利合围之势,美国主体获取的发明专利授权,在上述7大领域中大概是中国企业和个人的1.8倍—2.2倍,所以我们说关键的发明技术,这些领域我们还是落后于美国。

    关于实施和效益,怎么把专利转化为对社会有益的生产力,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有利的贡献,这方面我们和美国的差距还是比较明显。上半年我参加中政委和最高法关于知识产权损坏赔偿计算的专题研讨会,我需要了解一个数据,后来通过国资局查到了,2015年中国的专利许可合同的标的平均为50万人民币,而美国同期专利许可合同的标的平均为310万美金,就是说我们专利数量很多,一个是科技含量不够,第二是市场价值有限,这就是我们的现状,所以总体说来我们科技创新力、经济发展力在专利这个层面表现是有差距的。

    我们再来看看文化影响力,2013年的报告全球文化贸易,文化贸易说到底是版权贸易,五大国,美国、英国、美国、德国、日本五大国控制了全球贸易总量的65%,顺差比例最高的是美国,它的版权贸易顺差高达811亿美金,美国是小小三大片在左右国际市场,第一片是代表美国饮食文化麦当劳的土豆片,我们称为薯片。第二片是代表美国影视文化好莱坞的电影片,我们称为大片。第三片是代表美国信息文化,硅谷的硅晶片,就是半导体芯片。片片都有知识产权,其中好莱坞大片就是版权,好莱坞大片的产量现在赶不上印度的宝莱坞,据说中国今年本土电影市场的产值规模会超过北美市场,但是现在美国生产全球的电影大概不到7%,赚取的票房收入能够达到85%,这个很厉害,还有软件占全球总量的2/3,美国现在出口最多的就是版权业,所以它排名第一。最少的像德国都有14亿美元的顺差,在亚洲表现最好的是日本,达到76亿美元。中国是多少呢?中国是版权贸易逆差,我们应该是逆差达到63亿美元。2013年我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阎晓宏署长做客中央12频道,谈版权产业,那时候根据刘云山同志的意见宣传版权产业,我们就做了50分钟的节目,陈伟鸿主持的,就谈到现在正在发生纠纷的《中国好声音》,《中国好声音》是一个电视节目模块,最初是荷兰人创造的,叫《荷兰好声音》,卖到英国《英国好声音》,卖到美国《美国好声音》,卖到中国就成为了《中国好声音》。一家版权公司收购了《荷兰好声音》,陈伟鸿把它称为“葵花宝典”,关于舞美、声音、音乐整个选秀的流程,包括四个导师,有一个导师是女的,有一个学员是光头,连坐的椅子都是从荷兰进口的,一转就转过来了,把它改造成《中国好声音》,收购时候的版权是8000万人民币,卖给了浙江卫视,浙江卫视有胆略的接盘了,你们看他赚不赚?一个加多宝的冠名2亿,一期2亿,2亿人民币,广告怎么做?第一期15秒到20苗卖15—20万,第二期卖150万到200万,赚了很多钱。陈伟鸿就问我对这个问题怎么看,我说中国的老百姓听到的是“中国好声音”,投资人见证的是“中国好生意”,我作为一个知识产权学者,我希望见到的是“中国好事业”。什么《爸爸去哪》、《我是歌手》、《中国星跳跃》,哪个不是进口的?中国需要原创,文化实力这块我们总体还是不强的,总体评价硬实力不够硬,软实力还比较软。

    第二,知识产权战略就是强国实现战略。我们看到知识产权制度推行的400年间,近代英国、现代美国、日本、德国,当代的韩国和中国,这些国家在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过程中,可以说有一个相同的路径选择和谋略制定,就是把知识产权作为创新发展、转型发展重要的制度支撑,创新发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知识产权创新发展。下面我想对各国做一个大体的比较,就是把国家科技创新水平的差异分为四个类型:一是技术领先型的国家,当然就是美国了,美国是当今世界独一无二的超级大国,政治、军事、科技、文化、教育、贸易的超级大国。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迅速崛起,国际舆论把20世纪称为是“美国世纪”,它的国力飙升,我觉得它的发展有一个重要的经验启示,就是把知识产权作为本国国内创新发展的重要制度,同时在国际社会把它作为市场竞争的战略武器,所以说知识产权是在国内、国际两个领域同时展开的。首先说说国内,美国在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国力迅速崛起,那么在它的鼎盛时期,美国GDP的总量占全球的34%,但是在70年代乃至于80年代,它也陷入了经济发展的困境,比如说它的财政赤字是年年增加,最坏的年景它的财政赤字是美国当年GDP总量的2倍,达到14万亿,它当年的GDP只有7万亿,现在美国GDP是17万亿美金,70年代是7万以,但财政赤字是14万亿。第二个来讲,贸易逆差有增无减,它最坏的时候大概高达2000亿美金。所以美国政府就思索原因何在?问题出在知识产权问题上,在国际市场上盗版、假冒损害了美国的核心竞争力,对内由于知识产权对产业创新的激励程度不够,所以说它把所有的经济问题最终归结为知识产权问题。所以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就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首先在国内通过知识产权来激励、推动它的产业结构的调整,它淘汰、限制、关闭了一些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劳动力密集型的传统产业,比如钢厂成建制的迁徙到南美,纺织品主要依赖进口,与此同时发展它所谓的朝阳产业。美国的朝阳产业三大块:1.信息产业,这是以微软、苹果、IBM、英特尔、戴尔、惠普为代表的。2.影视业,这是以迪士尼和好莱坞为支撑的。3.飞机制造业,这是以洛克西德、波音联合技术为基础的。其实我们看到这三大产业,就是美国在2012年所有宣示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虽然美国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数量并不多,大概占313个产业总量的24%,但是对美国GDP的贡献率是35%,出口创汇高达90%,所以知识产权的问题就是它的核心利益所在,也是它创新发展的动力所在。在国际上美国就把它的科技、文化的优势,通过法律演绎成知识产权优势,最后变成了国际市场的竞争优势,美国把知识产权保护的本国标准,通过国际组织的运作,最后变成了国际标准。当代知识产权制度很多就是深受美国的影响,一句话美国利用它的政治强权、科技强力、经济强势来推行知识产权保护的美国标准。像计算机软件的保护,过去硬件的保护,美国都是强势国,美国说采取版权保护,日本马上就保护了,现在软件保护是从美国最先开始的,美国最先研发出了世界上第一个半导体芯片,率先制订了半导体芯片知识产权保护,而且在1990年通过华盛顿条约加以确认,现在芯片知识产权保护也成为了全球统一的制度。还有商业秘密要进入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作为商业秘密来讲,无论是课题的保密性,包括期限的不确定性,以及它的授权内容的相对意义上的独载性,美国说商业秘密要给予知识产权保护,把它写入了TRIPS协议,所以我说当代知识产权保护世界受美国的影响最大。我注意到从卡特政府到里根政府、克林顿政府、老布什、小布什政府,到现在的奥巴马政府,就是从80年代一直到现在,美国历届政府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我记得2012年美国政府在一份报告中明确宣称知识产权是美国创新政策的基石,维护一个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是美国坚定不移的国际国内立场。

    二是技术赶超型的国家,像日本、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都是此类国家。在这里说说日本,其实日本在战后本国的经济发展战略也在不断的调整之中,先后提出过教育立国,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日后又提出了贸易立国,再就是技术立国,本世纪以来提出了知识产权立国,特别是2002年在小泉政府的主导下,日本率先制订了知识产权基本法,公布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成立了以首相本人为部长的知识产权战略总部,一句话日本政府不遗余力通过知识产权来推动日本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来维护日本在亚洲乃至全球的领导地位。过去我们说1990年到2000年,这10年被称为“失落的10年”,来描述日本经济的衰落,但是我们看到日本并没有衰落,它的科技创新力和经济发展力依然值得我们重视,在全球竞争力的排行榜上进入第一方阵的有新加坡、日本,还包括中国的香港地区,它的综合竞争力依然位列前位。

    三是引进、吸收、创新型的国家,韩国,有人这么形容韩国,说韩国用一个美金买技术,两个美金研究技术,三个美金开发一个新技术,最后可以赚取10个美金的利润,是一个典型的引进、吸收、再创新的国家,在这个意义上,韩国的经验特别值得中国借鉴,它也是从一个发展中国家进入到一个新兴的发达国家的行列,一句话,没有像发达国家那样陷入中等收入的陷阱。从1980到1995年这15年的时间,韩国创造了被国际舆论称为的“东亚经济奇迹”,它的人均GDP从5000美金跃升到2万美金,跨过了中等收入陷阱,进入到发达国家的行列。韩国成功的经验是什么?就是知识产权助推本国的创新发展。记得2004年的时候韩国政府在一份报道中说到韩国是一个“岛国”,它的国土面积和江苏差不多,人口5000万,比江苏少一点,但它的整个GDP的规模是江苏的4倍,最新的报道,韩国去年的人均GDP已经是2.7万美金,中国去年是8000美金。韩国的路数依然是知识产权推动发展,2004年效仿日本在内阁成立了知识产权评议会,我作为一个中国学者每每去韩国,我就感觉到它对中国的重视,对中国知识产权发展动态的重视,我去了三次,先后见到著作权委员长,相当于它的部长,然后见到了它的文化部长,文化部长是一个电影明星,韩国的文化部很大,是文化、体育和旅游集合,也是管知识产权的,一个电影明星跟我谈知识产权,还见到了他的大法官,最高法院的副院长,主管知识产权的,非常年轻,45岁就是大法官,和他们的交流,就体现了韩国举国上下对知识产权问题的重视。

    四是发展调整型的国家,这类国家就是所谓的金砖四国,现在叫金砖五国,金砖四国是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奥尼尔在2000年时提出的概念,他是耶鲁大学的教授,他提出的金砖四指的是巴西Brazil、俄罗斯Russia印度India,中国China,英国的首写字母的缩写是BRIC因为是复数加了一个S正好后来南非后来也进来了,南非是South Africa,正好是BRICS,从金砖四国到金砖五国。他讲的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金砖四国发展潜质非常可观,根据他的评价,金砖四国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20年会赶上日本,30年会超越欧盟,50年会比肩美国。我看现在无论是俄罗斯、巴西都不行,印度老是想跟我们争,我看也够呛,唯独看好的就是中国,中国别说现在30年、50年,现在我们看2010年就超越日本了,再用10年,如果我们经济保持平稳的发展,7%的增幅,10年、15年的时间总量超越美国应该是指日可待,但是我们的问题不在这里,我待会再说。说金砖四国的发展潜质很好,在2050年的时候,世界上将会有新的六大经济实体,他的排序是这样的,第一中国,第二美国,第三印度,第四日本,再就是俄罗斯和巴西,应该说这六个国家在本世纪以来都不约而同地加强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的发展。

    第三,知识产权竞争就是未来世界竞争。原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004年视察山东的时候说,“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其实知识产权的竞争不仅表现在未来,其实已经存在于过去,自从19世纪下半叶以来知识产权的竞争已经开展,而且愈演愈列,我在这里做一个简单的勾画,这不到150年的时间,是发展在先的国家利用知识产权遏制、打压发展在后的国家,19世纪是一个强大的欧洲国家对正在成长的美国进行知识产权的打压,那个时候的美国是一个年轻的国家,建国大概只有两三百年的历史,在1790年效仿英国制订了本国的著作权法和专利法,但是保护水平很低,比如说它的版权保护要求外国的作品在美国出版、印刷才享有美国版权保护,结果盗版非常严重,以至于狄更斯和雨果,分别是英国和美国两个大作家,说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海盗”国家,公然把我们的书籍拿来就印,美国不为所动,美国就不参加伯尔尼公约,一直到1987年才参加伯尔尼公约,美国就是这样,它差的时候也不保护,它也搞“海盗”,也盗版假冒。专利规定更荒唐,比如外国人申请美国专利,所缴纳的专利申请费是美国国民的2倍,他们最不喜欢英国人,所以英国人来申请,缴纳的申请费是美国国民的10倍,这就是赤裸裸的差别性的国民待遇。但是到20世纪美国强大了,就开始利用知识产权制裁和打压起来国家。20世纪60年代、70年代美国利用知识产权,挥舞知识产权这个“大棒”,首先制裁的是亚洲发展最为迅猛的国家日本,从80年代到90年代进入新兴工业化的韩国,在知识产权问题上屡屡受到来自于美国的打压,进入到90年代一直到本世纪初,进入创新国家行列的美国、日本、韩国、欧盟频频就知识产权问题向中国发难,我在很多场合讲这个观点,说明这不是坏事,说明中国是这些国家和地区最大的竞争对手,是无战胜的竞争对手,为什么美国和欧洲以及日本不找莫桑比克、不找埃塞俄比亚、不找纳米比亚这些最不发达的国家来说知识产权的问题?

    中国要从世界大国变成世界强国,强国之路怎么走?那就是通过知识产权进行创新驱动。我们看到当代国际经贸领域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两次世界大战以来,局部战争、地区战争依然存在,但是世界大战会不会爆发?我觉得有危险,但可能性很小,昨天南海仲裁结果出来了,看了也很生气,但是我估计中美之间会有冲突,会有军事冲突,但引发第三次世界大战的可能性不大。但是我们看到,二战以后更多是看不见硝烟的战争,像是粮食战争、石油战争、货币战争、贸易战争,再就是最近几年各国首脑关注的信息战争,以及我今天讲的知识产权战争或者叫知识产权竞争,那是非常突出的,不能小视。过去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常规武器是广告战、价格战,现在我们应该采取专利战、品牌战和版权贸易战,这是中国实施走出去战略最重要的战略武器。

    三、中国发展战略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2001年入世以后,特别是2008年国家战略实施以来,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首先我谈谈成绩、成就,再来指出问题和差距。

    我从三个方面做一个比较分析,首先谈谈综合竞争力,竞争力决定一个国家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创造国民财富的能力,决定综合竞争力水平的高低有很多的制度和环境的因素。根据瑞士世界经济论坛划分的标准来说,大致有12个要素,比如一个国家的制度和行政架构,包括法律制度的适应性、科学性,以及这个国家的基础设施、市场环境,这个市场环境包括了宏观调控的水平,金融市场、商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还有教育水平、创新的和技术水平,大概有12个因素。根据2014年—2015年的报道,分析了全球144个经济实体,对后得出一个结论,进入第一方阵的10个国家,在亚洲表现最好的分别是新加坡、日本和香港地区,中国虽然没有进入第一方阵,但是我以为在金砖国家中表现最好,排位第53位,后面是56位的南非、57位的巴西,印度老是和中国争来争去,它排在第72位,总的来说在全球的竞争中中国表现尚可,但是没有进入第一方阵,我认为在全球竞争的问题上,中国的上升的空间很大,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

    下面谈谈经济发展力,知识产权问题除了讲法律本身之外,必须讲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发展,否则这个制度要来干嘛?没有说谈物权战略、债权战略,为什么谈知识产权战略?现在法学工作者还是习惯把知识产权看作是三级学科,这是不读书、不看报引起的,知识结构严重老化。我谈谈经济发展,首先谈GDP,不能不谈GDP,2014年的数据,去年有所提高,但是增幅不大,因为人民币兑美元的比值下降,2014年我们的国民生产总值是4.3万亿,我们是2010年首次超越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实体,那个时候中国GDP总量是美国的1/3,但是到了2014年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相当于美国的60%,是日本的多少呢?从2013年一直到去年,中国是日本整整的两倍,两倍以上,这个增幅还是相当可观的。GDP的总量看上去不错,但是有两大问题,一个是我们的人均GDP,去年中国的人均GDP是8000美金,排在76位,比中国足球在全世界的排位稍微好一点,我们在2010年国际排行95位,所以这个8000美金不高,在亚洲土耳其是9000多,接近1万,韩国是2.7万,日本是3.2万,新加坡是5.2万,卖油的卡塔尔有7万多,所以说中国现在有什么问题呢?就是如何要跨过中等收入陷阱。什么是中等收入水平?就是人均GDP或者叫人均国民收入,是人均4200美金到1.2万美金,就是中等收入行列,你要跨过去那就要达到1.5万,最起码要达到2万,你才能进入发达国家的行列,所以人均GDP对中国来说,这个是一个极大的挑战,创新发展是中国谋求跨过中等收入陷阱的唯一出路。第二个是绿色GDP,中国现在是产能过剩要去产能,习大大讲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我们现在是低端产能、无效产能过剩,高水平的产能依然是稀缺的,而且在我们现在每创作一个GDP带来的能耗或者消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4倍,是日本的8倍,十八大五中全会谈到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是摆在首位的,绿色发展是其中应有之义,这都是跟我们GDP有关的,解决这个问题,我想知识产权产业的发展就显得特别的重要。

    进出口总额,中国在入世之前是世界第六大贸易国,在最近几年一直是最大的出口贸易国,进出口贸易大国,同时中国还是75个国家的第一贸易伙伴,所以中国现在的贸易地位非常重要。但是不敢恭维的是,我们的出口贸易90%是加工贸易,定牌生产,所以知识产权强贸是我们未来战略实施的一个重点。我们是一个工业制造大国,也是一个进出口贸易大国,我们用的是人家的品牌,就证明中国是世界加工厂,而不是世界工厂。制造业份额,中国去年已经到25%,在联合国统计的500种最主要的工业产品中有250种产品中国产量第一。制造业,中国从2010年首次超越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工业制造大国,我们所占的份额是19.8%,去年已经占到25%,在联合国统计的500种最主要的工业产品中,有250种产品中国产量第一、出口第一,但是中国不是制造业强国。

    刚才我说了中国发明的申请量世界第一,但是目前发明授权的拥有量不是世界第一,第一的是美国,占发明专利有效授权总量的24%,日本占到18%,中国是11%,所以从数量来讲也是有差距的。第二方面,专利的域外布局,这是什么意思呢?从专利的构成看国际专利最为重要,而且国际专利中,其中三个国家的专利最重要,是表明这个国家创新水平的,美国、日本和欧盟三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利拥有量是要表明创新水平的。我们现在姑且不论这三个国家和地区发明专利的授权量,就国际专利的授权量而言不高,我们专利域外布局的指数是4.8%,这是来自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文献部所提供的《2010—2013的全球专利创新报告》的数据,应该说非常可靠,简单说100个专利只有4.8个是国际的专利,其他都是中国本土的专利,就证明你不能为中国的企业走向世界市场而保驾护航,而且专利创新的水平拘泥于本国,是及其有限的。韩国在域外布局的指数是18%,美国是21%,日本是38%,所以从2010到2013年中、美、日、韩这四大国专利技术的流动、移转来看,日本是最大的专利技术输出国,中国是最大的专利技术的输入国,这就反映了我们的科技创新存有差距。

    以上是我对全球竞争中的中国表现做了一个分析。下面谈谈强国建设的中国路径。去年12月份国务院以71号文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在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12月31号我专门为此去了北京在政府网就强国建设进行了网络直播的解答,也谈了我对强国建设的基本认识。我以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是2008年国家纲要的升级版,但是较国家知识产权纲要的实施有新的更为重要的意义。我以为知识产权强国按照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的精神来理解,它既是一个创新国家,也应该是一个法治化的国家,它是中国实现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什么是现代化?现代化指的是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社会文明进程一系列的重大变革,它是以一些标志性事件出现作为衡量的,比如说经济领域的工业化、市场化,政治领域的法治化、民族化,社会领域的多元性、自主性,思想领域的人文主义和人本主义都是现代化。我们过去讲现代化讲什么?从上个世纪50年代以来,我们讲了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科学技术现代化、国防现代化,唯独差一个制度现代化,所以三中全会提出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四中全会讲了国家治理的法治化问题。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不仅理解为是一个创新的问题,更重要是一个法治的问题,两者都要讲。我评价什么是知识产权强国,是指的知识产权发展的实力和治理能力都非常强大、先进的国家,我理解为四个方面:制度建设、创新能力、产业发展和环境治理。

    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完善,我以为当今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面临着新技术的挑战,比如说知识产权课题的扩大,这就涉及到专利领域的像人类遗传基因的保护,商业方法的专利保护,以及实验数据的保护,这都是新课题,过去没有的,还有版权的课题,从传统的印刷作品、电子作品,到今天的网络作品,作品有新的表现形式,这是新课题。其次还面临着新权能,像数据库作者权的创立,像网络信息传播的产生,以及像商品化形象权、网络运行权的出现,这应该称为是知识产权新的权能的出现。还有新规则,比如说像技术保护措施的合理性、合法性的问题,像网络服务提供商的侵权责任的认定问题,以及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判定问题,还有遗传基因发现的专利保护问题,这都是新规则,跟过去有所不同,总体说来是新的科学技术对知识产权制度带来的新挑战。

    与此同时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有新的任务,概括说来三个方面:一是要形成系统科学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我记得第一讲曹老师跟大家讲了中国知识产权法典化的问题,我认为法典化有两大问题,第一个知识产权法要入典,要进入民法典,第二个知识产权还有单独法典化的问题。我现在承担国家知识产权的课题,我认为法典化有两大问题,第一个是入典,第二个是成典,就像法国斯里兰卡、菲律宾一样要有中国知识产权专门的法典,现在要把知识产权推进民法典,成为单独的一编,像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看来困难很大,很难得到传统民法学者的认可,我们未来能不能有单独的知识产权法典,这是很多知识产权人的期盼与追求。还包括主要知识产权制度的修改,现在修改的程序太复杂了,商标法三修完成了,著作权法的三修、专利法的四修以及92年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修,我看不能叫则日可待,还在苦盼之中,千呼万唤很难出来,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看明年和后年能不能有望通过。还有一些重要法规、条例的调整,比如像商业秘密要不要单行的条例,像商号要不要有一个统一的立法,这都是值得我们考虑的。还有对于具有中国特色、中国优势的传统知识、遗传资源、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也应该有所考虑。

    二是建立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公共政策体系,我从本世纪初以来一直在倡导这个问题,现在来讲在业内还是基本形成了共识,我们的投资政策、产业政策、科技政策、文化政策和贸易政策,都应该有知识产权条款,这应该是毫无疑问的。三是参与制度和完善知识产权规则的制定,中国首先要争得话语权,能够争取形成主动权,只有有制度影响的软实力,才称得上是一个真正的知识产权强国。

    关于产业创新能力先进,这主要讲是的知识产权的创新能力,现在科技革命有一些新的表现,科技发展的数据化、网络化、信息化和绿色化,以及科技中心的多元化和科技生产的一体化。前者讲的是什么呢?就是科技革命现在可以这么说,像新一代的信息技术、清洁能源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以及先进的制造技术,这可以说是最新的科学技术领域,无论是传统的美、日、欧经济发达体,还是中、俄、印新兴的经济体,可以说在竞相发动本国的科技革命,来抢占世界科技的高地,集中在上述领域。与此同时我们看到,世界的科创中心在发生一些变化,从大西洋向太平洋扩张,未来20、30年间专家预测将会形成三大科创中心,就是北美、东亚和西欧。特别是以中国为代表的东亚中心不可忽视,刚才我说了发明专利的申请量中国接近1/3,日本12%,还有韩国8%,这三大国占全球发明专利申请总量的50%,应该说这块来讲是我们衡量知识产权强国的第二个指标,就是创新能力的问题就是数量。简单分析一下中国,数量和规模不错、质量和水平有待提升、结构和布局有待调整,价值和效率还要进一步提高。

    产业发展的先进,这指的是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发展要达到相当的水平,2015年国务院发布文件提出“中国制造2025”战略,提出了中国产业、制造业发展的三步走战略目标,我觉得非常具有意义,中国现在处于工业化革命的中后期,而且未来的二三十年中国的经济发展,应该把制造业放在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文件提出中国制造是中国经济发展的立国之本、是强国之器、富国之基。从目前来看,称为制造业强国的首推美国,第一方阵,第二方是阵德国和日本,第三方阵是包括中国、法国、英国、韩国在内的制造业大国,中国现在是制造大国,还不是制造强国。三步走怎么走?第一步,2025年中国制造要进入制造强国的行列,要进去。第二步,2035年中国的工业体系要达到制造业强国的中等水平,中国的工业体系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最为健全、最为完备。第三步,到了2049年,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100周年的时候,中国制造的整体实力要达到制造业强国的领先水平,就是和美国可以站在一起。

    为了实现三步走的战略目标,“中国制造2025”提出了三个战略转变,一是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创造或者叫创新是关系中国制造业发展全局的关键,它既涉及到传统产业的升级换代,也涉及到新兴产业的形成。总体说来,我评价中国制造是大而不强、全而不优,在国际制造业生产链上中国产业绝大部分是处于中低端的,只有少数产业,为数不多的产业、10多个产业才称得上是进入到前列,比如说像航天、核能、轨道交通、工程机械、石油化工等为数不多的产业。举个例子中国的高铁属于轨道交通,在过去的10年间,我们引进、吸收再创新,所以技术已经进入了世界前列,而且铺设的高铁里程是所有国家的总和,所以中国现在应该还走得出去,就要靠专利导航。能源也不错,去年核能我们在英国中了一个标,媒体大肆报道是中国中标了,其实是法中联合中标,中国只占1/3,法国的核能技术还是世界领先的,中国凭的是建设、管理核电站的先进经验,再一个是中国人有钱,给英国提供低息贷款,所以英国人很不高兴。有些领域中国进入了前列,但总体说来跃升的余地很大,所以产业的创新必须依赖于知识产权,而且通过知识产权的布局来提升水平,来占据竞争的有利地位。

    二是从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这个转变非常艰难,中国速度非常可观,我看了一个片子《2012世界末日》,是美国拍的灾难片,世界末日到了,洪浪滔天、天崩地裂,这个时候有个什么好故事发生呢?中国制造的诺亚方舟出现了,其中有一个很经典的台词,美国人说我们幸亏把诺亚方舟的任务交给中国,只有中国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造出拯救人类的诺亚方舟,我不知道是赞誉还是奚落,中国的产品做得又快、数量又多,但是质量不敢恭维。从全世界来看,美国制造代表着先进,法国制造引领着时尚,英国制造寓意着品位,德国制造能够表现为精致,日本制造也是体现着一种严谨或者工匠精神,但是中国制造别说给外国人,给中国人就是不放心、不省心、不称心的感觉。今年5月份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李克强总理谈了品质革命的问题,就是消费品工业要有品质革命,中国总理急了,中国的消费者去年一年在国外就成为扫货大军,抢购法国的手袋、德国的厨具、日本的马桶盖,还有韩国的化装品,消费1045亿美金的外国日用消费品,但中国的消费品呢?不敢问津,说中国消费者久经考验,我们真是了不起,我们可以从大米中知道什么是石蜡,从火锅中可以识别什么叫福尔马林,从辣椒酱中可以看出什么是苏丹红,还有小朋友喝牛奶可以喝出三聚氰胺。但是我们中国的产品的国际形象,过去叫做廉价品、便宜货,我们只摆在北美、西欧的超市低价货货柜上,尽管中国制造的产品无时不在、无时不有,现在还有冒牌货,假冒货,中国前不久说有30个意大利品牌的产品,分别涉及到电器、服饰、灯具和玩具,结果意大利行业协会说这30个意大利名牌有一半连意大利都没有,所以中国要改变这个形象,要实现这个重大的转变。

    三是从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的转变,蒙代尔教授是美国品牌实验室世界品牌500强评选委员会的主席,他说过这么一句话,他说中国的政治家和企业家都非常关注产业升级换代的问题,但是他们绕不开的一个话题就是中国品牌的营造,现在中国有三项指标世界第一,中国商标注册的申请量、中国累计的注册商标、中国有效的注册商标量,三个指标都超过1000万,是最大的商标大国,有什么用?我最近和好几个省讨论地区的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我最烦每万人拥有注册商标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授权量作为衡量一个国家科创水平的重要指标,我觉得可以有,中国“十二五”规划是3.3件,1万人3.3件发明专利授权,实际上我们去年达到6.3件,不错,有进步,你说1万人有多少商标,我天天都可以注册商标,能够衡量你是品牌大国吗?现在全球有6.5个知名品牌,占了全球商标总量大概3%,但是能够控制全球市场规模是40%,销售额50%,中国商标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非常差。营销学家说商标是商品的脸,我们脸很多,用你们的话说颜值不高。所以说我觉得知识产权战略要服务于三个战略转变。

    最后一个问题环境治理的先进,知识产权法治既是国家现代化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创新国家建设的必要条件,谈到环境治理,就是说法制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总之说来要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为知识产权事业的进步、产业的发展来保驾护航。这个问题我就不展开了。

    现在我们互动一下,大家有什么问题,我们可以交流一下。

   

   提问:刚才您提到中国好声音案,因为前期听课的过程中,有位老师提及《中国好声音》的节目模式属不属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有老师认为它是属于的,也有老师认为它是不属于的,如果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它是属于什么作品呢?因为我没有找到相应的作品名称,谢谢吴老师!

   

    吴汉东:简要回答,法律的规定永远是落后于当今技术发展的现状。我们注意到电视节目模块本身是不属于著作权作品的类型,对此中国版权管理司的前副司长许超,他曾经发表文章专门阐明这个问题,我就不展开了。但是我以为,现在法律没有规定的不等于说现实没有存在,在某种意义上说存在也是合理的,那么荷兰能创造这样一个《荷兰好声音》,我以为它不简单是一个电视节目模块,陈伟鸿在主持电视节目,我们在进行专家讨论的时候,谈到整个《荷兰好声音》选秀的节目是长达到几十页的文本,被称为“葵花宝典”,关于选秀节目从舞美、灯光、设计包括导师的选任、学员的产生,有一整套规程式的做法,我以为在某种意义上它是具有创造性的,是可以受到法律保护的。那么这个保护,目前坦率而言,在著作权法中很还难找到对应的位置,但是这种版权交易的事实已经存在。现在我注意到《人民日报》最近发表了评论,就是针对《中国好声音》的问题,不是改为《中国新歌声》了吗?《人民日报》说重要的问题不是改名,关键在原创,我觉得这个很有道理。电视节目模块现行的法律很难得到保护,但不等于说将来不受保护,这是我对这个问题基本的立场。

   

    提问:吴老师,您好,首先感谢你这一场精彩的授课,我有一个问题,刚才您提到中国的专利数量多,但是质量不高,而且中国国外布局很少,通过我在课下对各国企业国际布局的检索分析来看,美国、日本高技术企业的国外专利有很多,但是对中国的企业来说,拥有国外专利的企业寥寥无几,那么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是什么呢?是国内企业走出去的意识不强,还是国际的市场还没有打开,他们认为没有出去布局的必要,或者是国内企业的技术竞争力不强,请问你是怎么看这个问题的?

   

    吴汉东:台湾地区宏碁公司的创始人 施振荣先生,他在90年代初期的时候关于企业和产业的发展提出一个微笑曲线,微笑曲线是什么呢?在微笑的嘴型有两处高端,一个是产品的研发,一个是产品的营销。处于最低端的是产品的制造和生产,这个是劳动力和原材料的转化,其中的创新成本较低,能够产生的附加值不够。能够产生附加值,能够为企业带来超额利润的是两端,一个是研发,这是以专利和版权的形式存在的,第二端是营销,是以品牌和商标的形式存在的。但是任何一个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在参与国际制造业的分工与合作的时候,更多时候只能处于低端,就是加工贸易和生产。在这种情况下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加工贸易、定牌生产是一个必经阶段,但是我认为经过30多年的对外开放,中国的企业积累了一定的资金,产生了一些技术储备,所以现在面临一个什么问题呢?就是转型发展和创新发展的问题,我们再不能走传统的产业发展的老路,就急需要创新发展。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以为深圳的经验是值得效仿和推广的,但是深圳的经验并不是在中国所有的地区都能够推广的。前者来说,它所以能够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它就是做到3个3/4,3/4的科技人员、3/4的科研经费、3/4的科研成果都在企业,企业才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同时也是科技创新的主体,当然理所当然是知识产权的主体。我认为产业兴则国家兴,企业强则国家强,所以从战略实施的层面讲,政府的任务是要制定政策进行战略引领,营造环境养成,而不要扮演一个无所不能的政府。但是要说明另外一个问题,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胜于不发达,所以我们要看到中国发展的差异性,我觉得不同的地区、不同的产业应该采取不同的产业政策。要注重发达地区,像深圳科技创新质量战略实施的引领作用,也要重视看到不同地区、不同产业的发展水平的差异性,把两者很好的结合起来。

   

    提问:吴老师,您好!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中央提出了五大发展理念,其中有创新发展,有绿色发展,有很多学者在评估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时候,认为确实在鼓励创新这个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在保护生态、绿色发展做得还不够,那么对未来绿色发展、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在哪些领域将有变革?最先在哪些领域有所突破?第二个问题,您刚才提到对知识产权现在成为三级学科很不满意,您的期待是什么?谢谢!

   

    吴汉东:先简要回答第一个问题,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绿色发展是一致的,是一种正效应,而不是负效应,我们看到美国在2012年,欧盟在2013年,中国在2015年先后发布文件,谈到本国、本地区要大力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那么这个密集型产业从产业的构成来看,都是高科技产业和版权产业以及品牌产业,那么这些来讲它既是创新发展,也是绿色发展,我想简单回答一下,首先它是正效应,不是负效应。况且清洁能源,包括电动汽车、核能,它往往都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像版权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在中国的产业目录中被称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高附加值、低污染的产业的特性,所以我想我们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产业战略发展规划很好的衔接,是能够实现你所说的创新发展和绿色发展的总体目标的。

    第二个问题,关于知识产权的学科地位问题,坦率来说当代学科发展,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发展有这样一个重要的趋向,一个是向着专门化、精细化的方向发展,物理学有传统的、经典的力学,但是看到有像天体物理,甚至还有医学物理,向着专门化、精细化的方向发展,这是一个趋势。但是我觉得更多的趋势是向着融通性、交叉性、综合性的方向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后者发展的趋势更为明显,就是我们学知识产权也应该有一个多学科的视野。这一点来讲,从法学来说,法学与经济学的结合,法学与社会学的结合,法学与人类学的结合,法学与政治学的结合,我们可以说是比比皆是。知识产权现在是一个什么态势?本来是以法学为基础,特别是以民法学为基础,现在知识产权与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政治学、伦理学和科学技术发生了非常密切的联系。我2006年在中央政治局讲课的时候,当时胡锦涛总书记还专门询问了知识产权这个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态势最后他得出一个结论,他这么说的,他说看来学习知识产权要懂科技、懂经济、懂管理,当然要懂法律,最后定位为知识产权人才是一个复合型、高端型的人才,知识产权学科是一个融通性、交叉性的学科,这是我对学科的评价。

    下面谈一下发展现状,知识产权学科目录长期以来是作为法学的三级学科,在民商法项下,2006年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的邀约,我给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司法部写了关于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建议,这个建议由于政治局讲课的缘故得到了推广。第一,法律专业硕士,专门设置了知识产权的专门方向,最初的试点包括中南、北大、人大、社科院,还有华科大,6所学校作试点,现在已经基本上铺开,就是在知识产权专业硕士设立了知识产权方向。第二,知识产权取得了独立的法学、管理学二级学科的地位,现在在我们的专业目录中,凡是有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的,无论是法学还是管理学,只要在国务院办公室备案都可以独立招生。这次我们34个法学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学校,很多学校都以知识产权专业的名义招收博士生和研究生,这是有法律依据的、有政策依据的。换句话说,在管理学和法学的门类之下,知识产权法律、知识产权管理都有二级学科的独立地位,这一点毋庸置疑。现在知识产权学者想推行什么呢?想把知识产权打造成为一级学科,坦率说困难很大,事情的引因大家也知道,这次的学科评估,同济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国科技大学,他们的法学一级授权点和社会管理的一级学科点被取消了,我在这里强调这是三所中国顶牌的“985”的高校,对他们学科点的撤销我是有微词的。但是即使撤销了,它的评价是一级学科授权点,一级学科必须评价四个二级学科,而这三所学校恰恰是在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培养方面有经验、有实力的,最不该撤的是知识产权,但恰恰受到牵连、受到连累的是知识产权,因为是一级学科的评价,所以现在知识产权的学者,包括法律的、管理的以及其他学科门类的学者,都在呼吁要建立知识产权一级学科,对这个问题也希望中国的高层予以更多的关注,你比如说马克思主义多重要,马克思主义一下就变为一级学科了,一下子有35所高校取得了一级学科的授权点,那么知识产权能不能通过最高层的关注取得一级学科的地位呢?我不敢保证,但是愿意为之努力。

   

    提问:吴老师,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在国际知识产权舞台上,像您说的发展中国家现在的话语权还比较少,但是同时也有一个现状,就是本身活跃在国际知识产权舞台上的发展中国家又少,其中又不乏有在外交和经济上比较亲近西方国家的,跟中国相对没有那么亲近,而传统支持中国的国家呢,在国际知识产权舞台上又是话语权少,而且不够活跃,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想掌握更多话语权会面临更多的挑战,面对这样的挑战,中国除了增强自身的实力,就是刚才您讲到的一系列,还可以做一些什么呢?

   

    吴汉东:首先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大国外交的谋略应该有所修正,过去中国官员在国际舞台上真的是韬光养晦,这是小平同志讲的。人家说中国3S,首先smile,彬彬有礼,然后silent,以为主,最后是sleep,睡着了,你要作为一个世界大国,将来要成为世界强国,不是说你经济有多强、可以有多强,这是不够的,那就是我们的软实力问题,首先我们制定知识产权的规则,在所有的发展中国家有一种示范性、引领性的作用,这就是大国风范,你是个有世界影响的发展中大国,这讲的是本国规则的制定,还有国际规则的制定你要参与,要积极的参与,并且要有话语权,将来争取有主导权。比如说“一带一路”,不是说我们对外开放、输出技术、产品和资金,仅仅是这样不够,要输出规则。所以“一带一路”有几十个国家有兴趣,但是知识产权以及投资和贸易的规则,怎么在多边协定和双边协定中加以体现呢?中国要领头说话。在国际社会的话语权和国力的提升是息息相关的,有一句话弱国无外交,所以中国必须要强,首先自身要强,你在国际规则的制定方面才能够享有话语权。过去一二十年间据我的观察和自身的参与,中国还是做了不少的事情,比如说国际条约的制定,关于《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就是在北京制定的,它被称为是WIPO的“外交会议”也许这个条约不是那么显赫,但也很有意义,是过去所有的条约在中国,比如《瑷珲条约》、《北京条约》、《南京条约》那都是丧权辱国的,那是清政府和过去的国民政府签订的条约,只有今天在北京签订的这个条约,是在中国的积极倡导之下,在很多国家的积极参与之下,现在加拿大也加入了,该条约马上生效了,这是以北京为名的一个国际条约,我有幸是中国政府代表团的成员和专家顾问,这个条约应该是中国走向世界的一个重要举措。我觉得除了WIPO的条约以外,更重要的是WTO的有关条约,特别是多边贸易协定,亚太不能没有中国,中国不能没有亚太,我觉得要通过“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我们应该推行符合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和规则,还是有文章可做的,这是我的期待和构想!

    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就交流到这里,谢谢各位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