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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著作权法修改的背景介绍——IPRCN专访田村善之教授
发布时间:2010-06-29 00:00:00

 

  日本新著作权法的立法背景

  日本新著作权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生效,田村教授认为对于其立法背景的有一定了解并对此次修法的情况有更深层的认识。日本的著作权法并没有类似于美国著作权法107条 “合理使用”的规定,但是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日本原有著作权法没有办法跟上时代的发展。一些跟版权有关的企业借此机会展开游说,意图影响日本著作权法的修改。日本有个别的权利限制的成功立法,一些网络或者同网络相关的公司认为既然这些著作权弱化的“权利限制”的规定已经立法化了,就不那么积极寻求“合理使用”的问题。现在有一些残疾人的团体认为日本现在的版权法没有好好保护“视障听障类”残疾人的权益,将一些关于便捷他们利用版权作品的方式认定为“合理使用” ,比如将作品做成大字书,将一些图片作品或者音像制品加手语或者字幕等等。

 

  日本新著作权法在违法作品的流通抑制方面新增的两项具体措施

  日本新著作权法在违法作品的流通抑制方面新增了两项具体措施,一是,利用互联网进行已知是盗版品的交易申请行为视为侵权(有罚则);二是,即便是私人使用目的的复制行为,若已知是违法的音乐、图像,但仍通过互联网传输,也是侵权行为(没有罚则)。对于这些措施,田村教授告诉我们这是因为,同上述趋势相反的是,一些权利人认为自己的权利并没有得到充分的保护,他们要求强化保护知识产权。日本旧的著作权法中虽然没有像美国著作权法107条的“合理使用” 的规定,但是却有“私人复制合法”的规定,即私人的复制和下载不是侵权行为,私人下载行为是不受法律追究的,但是上传行为是违法的。权利人认为这样的规定对著作权的保护是不充分的,需要向民众宣传和灌输明知是盗版而下载的行为也是需要负担法律责任的观念。

 

  对知识产权能造成强大冲击和影响的,不是经济危机,而是盗版

  关于现在大家比较关心的经济知识产权制度和经济危机的处理方面,日本并没有太多的经验可以分享。他说,日本经济的繁荣是在20世纪80年代,在1994年遭遇经济危机并进入了衰退期。 日本政府建立并完善其知识产权制度,想借此刺激其经济的发展。但是到目前为止,日本的经济状况依旧不荣乐观,所以没有人能下断言这些知识产权措施的效果究竟如何。

  目前日本经济已经处于艰难境地很长时间了,但是日本政府并不想效仿美国上个世纪80年代的“知识产权强保护”,但是日本依旧在不停地修正自己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同时也处于知识产权立国的浪潮当中,就像韩国和中国一样。

  在今天上午的发言当中, 我也曾经说过,知识产权强保护并不意味着经济的必然发展,反而有可能因为知识产权保护过强而造成许多市场问题。另一方面,对知识产权能造成强大冲击和影响的,不是经济危机,而是盗版。

 

 

  作者声明:文章源自采访录音,未经采访嘉宾审阅。本文未经作者授权,不得复制、转载;如需转载请致电:+86-027-88386157。

 

 

  采访人:邢璧琳 徐小奔
  责任编辑:周金钢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