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题:数字时代文字作品的传播与著作权保护
主讲人:张洪波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常务副总干事
时 间:2009年11月18日
一、数字网络著作权侵权的典型案例
从“网络著作权侵权第一案”——1999年王蒙等中国六位著名作家起诉北京世纪互联公司侵犯著作权到现在,出现了很多这样类似的案件。比如说陈兴良起诉中国数字图书馆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徐坤等七作家起诉"书生"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等。这说明了网络环境下文字作品传播涉及面极其广泛,远远超出了传统媒体的影响面,同时也充分说明了我国网络著作权立法从无到有的进程,说明我国社会公众和广大著作权人的网络著作权意识的逐步提高。也显示了我国文字作品的著作权保护依然面临很严峻的形势。
二、数字网络环境下文字作品的使用现状和存在的著作权问题
网络环境下文字作品的使用通常有三种方式:
1、互联网传播:网络在线阅读、浏览,网络下载,数据库传输,网络互相转载,如数字图书馆、期刊网。
2、移动通讯网络传播:手机出版,如移动书城、掌上书城、手机报、手机杂志。
3、移动存储设备传播:电子书,电纸书(电子阅读器)。
在这样的使用方式之下,现状是什么样的呢?我归纳,主要有以下几点:
1、文字作品在数字网络环境下的传播方式以及盈利模式已经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同。互联网传播文字作品比较混乱,移动通信网络运营相对规范,发展速度后来居上。我们认为数字出版的前景非常广阔。
2、现有法律适用于数字网络环境。例如《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保护条例》、《著作权管理条例》都有所适用。
3、现有法律滞后,需要及时修改以满足和适应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要求和著作权产业发展的需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内涵和外延要调整。
4、标准不统一。数字出版和网络出版概念不规范,术语不统一,格式不统一,内容来源不统一,没有行业标准。
5、著作权问题。授权不规范,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和有效保护;缺乏行业规范,缺乏国家级统一著作权数字资源内容平台。这是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
6、维权问题。数字网络环境下,权利人维权成本更高、难度更大,而不是维权过度。
7、政府监管问题。政府主管部门应规范秩序、为产业发展创造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
三、有效抑制文字作品数字网络侵权盗版的现实途径
一方面要坚持三个基本原则:
第一、既要维护作者的合法权益,又要支持产业发展。
第二、在现有法律框架内,遵照市场规律,建立利益平衡机制。
第三、鼓励以授权许可为主、法律手段为辅以建立正常的文字作品授权通道,加快文著协的发展,对侵权盗版行为予以打击。
另一方面是具体的解决方式:
第一、通过集体管理方式解决著作权授权问题。在著作权管理的过程中,西方国家的做法是比较成功的,可以有效化解单一作者对强势使用者洽谈难的矛盾。我们协会除了承担法律所规定的基本职能之外,还依据相关的法律依据进行相关的授权,同时管理会员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法定许可获酬权等。
第二、鼓励权利人发布著作权声明,并提倡原创文字作品网络发布载体为权利人提供必要的技术保护措施。
第三、掌握网络维权的基本知识。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正酝酿成立“报刊网络维权监管中心”。
四、Google数字图书馆的基本情况
第一,介绍一下Google数字图书馆的图书来源:
1、图书馆计划:从美国大学图书馆扫描收录各国著作权图书,其中包含了大量中国著作权人的作品,均未获得授权。
2、合作伙伴计划:与各国出版机构合作取得授权。
第二,Google与美国方面达成和解协议(修订版)。使用范围缩小至四国,这是各方呼吁的结果。
第三,Google数字图书馆的实质。他的商业模式很多(手机出版、印刷、数据库、电子书、网络浏览、下载和广告等)。有关领导已多次在不同场合呼吁过依法维权。
第四,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的主体资格。作为中国唯一的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积极支持中国著作权人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第五,中美双方争议的焦点:侵权与否。希望大家能在会上讨论。
第六,对中国数字出版产业的影响产生了不良影响。
第七,对国内广大著作权人的影响。它是国内著作权人著作权意识得到提高。我们呼吁广大作者站出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另外, 我们在股份制实践过程中有几句话想和大家说:
一、中国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尊重。
二、中国著作权人的创造作性劳动应该得到合理的回报。
三、中国著作权人希望自己的作品通过合法建立的数字图书馆在全球范围传播,支持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让文字作品更好的服务全社会,这是我们一直努力的方向,我们有决心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把这项工作做好,把文字作品的管理工作做好,为著作权人和产业界搭建起一个桥梁。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司世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