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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德教授: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新发展
发布时间:2009-07-22 00:00:00
主讲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研究所主任 李明德教授
 
时间:2009年7月16日
地点:文泓楼一楼报告厅
 
 
    7月16日下午,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李明德教授为暑期学校(知识产权)的全体学员授课,授课主题为“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新发展”,主要内容包括对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以及世贸组织有关知识产权的协定等内容的变化作了深入分析,此外,对中美之间的知识产权争端做了简单介绍。具体内容如下:
 
 一、引言
    李老师从知识产权的概念讲起,并以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财产权的特性和知识产权地域性的特点作为线索引出了本次讲座的主题。对于知识产权的这两大特性做出了如下分析:
   (一)知识产权是无体财产权。这是因为:
    1、客体作为信息,可以跨越国界使用;
    2、作为专利技术、商标及其所代表的商誉、外观设计所附的权利是无形的。
   (二)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1、知识产权是依据主权国家的法律或者独立税区的法律而产生;
    2、获得的知识产权仅在地域性的国家有效,比如侵权的法律救济、制止不正当竞争等必须使用诉讼国或者有关税区的法律方能获得相应的法律救济;
    3、不存在全世界的版权。
    4、权利获得的条件、保护的条件以及可给予的法律救济均有地域性的国家或者有关税区的规定。
     对于知识产权的相关问题,各个国家之间的规定可能存在较大差异。而随着知识产权的国际化,各国之间在不断协调保护标准,包括给予的法律救济,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
   (三)知识产权国际条约概述
    1、知识产权国际条约的分类
   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分为双边条约,区域性的多边条约和全球性的多边条约。
   2、较为重要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有以下三个:
   (1)巴黎公约(1883)及其子公约
   (2)伯尔尼公约(1886)及其子公约
   (3)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1995)
   除此之外,国际条约还包含世界版权公约以及一些地域性的知识产权公约,如欧洲专利授权公约等。这些公约均在不同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3、使用国际公约的三种方式
   (1)自动生效(即在主权国家或者税区加入公约后,该公约即成为国内法的一部分,本国法院可以直接适用公约中的规定)
   (2)法典化(不能自动生效,须将其内化为国内法才可使用)
   (3)美国式。
    此外,在适用国际条约的过程中,还需注意①内在的国内法的问题和②外在的条约内容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实施措施。
 
二、巴黎公约和伯尔尼公约
    (一)巴黎公约
    1、巴黎公约概况
    巴黎公约缔结于1883年,其实在国际贸易不断发展,尤其是欧洲国家的贸易不断发展、各国需要协调工业产权保护的规则的背景下,由十一个国家在巴黎缔结的保护工业产权公约,在适用的过程中经过了不断的修改完善。巴黎公约包含三大原则:
    (1)国民待遇原则。即其他国家的国民在工业产权的保护上享有同本国国民相同的待遇,但是这一权利不包括程序上的权利;
    (2)优先权原则;
    (3)专利权与商标权的独立原则。
    2、巴黎公约还包含了其他有关规定,例如临时保护、工业产权维护方面的宽限期、发明人的署名 权(对于署名权,李老师认为,署名权是一个自然获得的权利,申请专利是应当写入,但是未申请或者申请被驳回时也应用有署名权)、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1925年海牙公约写入)、制止不正当竞争权利(1900年布鲁塞尔文本首次写入)。
    3、巴黎公约的子公约
    (1)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1891)及其议定书(1969)
    (2)专利合作条约(1970)
    (3)尼斯协定及洛迦诺协定
 
(二)伯尔尼公约
    1、伯尔尼公约缔结于1886年。伯尔尼公约是版权保护的地域性与国际规则的协调,经过不断的修订产生了五个文本,最近的是1971年的巴黎文本。《伯尔尼公约》受大陆法系影响较深。一般认为其规定较严密,对作者的保护水平较高。公约从结构上分正文和附件两部分,从内容上分实质性条款和组织管理性条款两部分。正文共38条,其中前21条和附件为实质性条款,正文后17条为组织管理性条款。《伯尔尼公约》以国民待遇原则、自动保护原则和独立保护原则为基本原则,以其所作规定为最低保护标准。其宗旨是“尽可能有效和尽可能一致地保护作者对其文学艺术作品所享有的权利。”其内容主要特点是:以作品的创作者为第 1保护主体,对作品和作者权利规定得较详细;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50年,摄影和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期为作品完成之日起25年;享有和行使版权权利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保护作者的不依赖于经济权利的精神权利;对公约生效时保护期未满的作品给予保护,即有追溯力;允许缔约国对某些条款有保留;公约成员国组成伯尔尼联盟,其行政工作由国际知识产权局负责;伯尔尼联盟有自己的预算,缔约国须缴纳会费。公约附件为关于发展中国家的特别条款,它规定:发展中国家出于教育和科学研究的需要,可以在公约规定的限制范围内,按照公约规定的程序,发放翻译或复制有版权作品的强制许可证。特别条款系1971年修订公约时因发展中国家强烈要求而增加的。《伯尔尼公约》的实施管理,最初由伯尔尼联盟国际局负责,后由保护知识产权联合国际局负责,1967年起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负责。
    在介绍版权获得的方式时,李老师重点介绍了美国登记获得版权的规定,并提出在我国也存在相关情况,李老师认为在我国版权登记的涵义在很多国家爱实为形式审查,不是实质审查。在诉讼中也只作证据使用,此外登记的效力不及于作品署名的效力。
   2、伯尔尼公约的子公约
   (1)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公约
   (2)录音制品公约
   (3)世界知识产权公约
 
  三、知识产权协议
   (一)知识产权协议的概述
   对于知识产权的协议,李老师讲到,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并不重要。对知识产权保护与否、如何保护均为一国之内的事情。从二战以来,科技在各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与此相应,各国越来越依赖技术、信息和服务。版权、专利、商标和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成了重要的社会财富形式。以美国为例,美国的版权产业在美国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
    (二)知识产权协议的特点
    1、提高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标准;
    2、强调了实施措施;(巴黎公约和伯尔尼公约没有规定实施措施)
    3、规定了争端解决机制,包括了双方磋商、争端解决小组、专家组及上诉等方式;
    4、规定了实施的过渡期;发达国家为一年,发展中国家为五年,最不发达国家为十年。
 
   (三)对于世界贸易组织以及知识产权协议,李老师作出如下评价:
    1、世界贸易组织的整体协议是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一个交易,平衡了双方的利益。而知识产权协议则严重倾向于发达国家。这一协议主要保护了发达国家的专利、版权、驰名商标,于是在1996年新加坡发展会议上,发展中国家表示了反对意见,在2001年多哈回合谈判中提出了重要意见,是发展中国的地位得到提升。
    2、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获得了经贸方面的优惠,经济有所增长。但是在享有好处的同时也必须面对不利之处。世界贸易组织是一个整体,其中包含了知识产权协议,知识产权也不是一个孤立的方面,随着中国的科技发展水平的提高,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有利于中国的发展。2007年,中国公民的专利申请超过50%,知识产权的诉讼案件18000件,95%以上为中国企业之间,由此可见,中国的企业更需要保护。
 
    四、中美知识产权争端
    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美之间发生过三次知识产权争端,争端主要围绕特别301条款(特别301条款是广义的“301”条款的一种,该条款始见美国于《1974年贸易法》第182条,《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第1303条对其内容做了增补。“特别301条款”专门针对那些美国认为对知识产权没有提供充分有效保护的国家和地地区。美国贸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每年发布“特别301评估报告”,全面评价与美国有贸易关系的国家的知识产权保保护情况,并视其存在问题的程度,分别列入“重点国家”、“重点观察国家”、“一般观察国家”,以及“306条款监督国家”。对于被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列入“重点国家”的公告后30天内对其展开6-9个月的调查并进行谈判,迫使该国采取相应措施检讨和修正其政策,否则美国将采取贸易报复措施予以制裁;一旦被列入“306条款监督国家”,美国可不经过调查自行发动贸易报复;而被列入“重点观察国家”、“一般观察国家”则不会立即面临报复措施或要求磋商。),2007年4月10日,美国针对中国盗版问题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意见,要求解决这一争端。双方就此问题提交世界贸易组织解决,最终认定中国的盗版产品侵权。在谈及这一问题是,李老师说道,这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不要上升到政治问题的高度,因为在知识产权协议生效后,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机构一共处理过25件案件,其中美国单独提请求解决的就达14件。因此,关于2007年的纠纷仅仅是一个经济纠纷。
 
   五、结论
   (一)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的三个阶段
    1、保护标准的确立(20世纪70年代末至2001年入世前确立了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2、实施的阶段(1995年以后)
    3、利用的阶段(2003年以后)
    对我国的知识产权发展,不应仅仅注重数量,应更加注重质量和运用。拥有保护不是目的,利用方为价值的所在。2008年我国公布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的八字方针为创造、利用、保护和管理。其中最为重要的应当是应用。
   (二)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今天,需要智力成果的支持,需要知识产权制度。
 
 
文字整理:贾卫东
编辑:凡咏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