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通知
知识产权学院关于公布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初审结果及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7 16:27:00

  各位考生:

  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初步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将考生来我院参加现场确认及笔试和面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生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监督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遴选参加招生考核工作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组织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受法学院党委领导和监督,由法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的考核监督巡视组,负责对本院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及巡视检查,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二、招收名额

      我院今年拟招收非专项计划(包含“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10个,“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双少”)博士研究生1个。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一)学院依据招生计划数,按照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综合考核人数,依据材料审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程序。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专项计划,未使用的专项计划不得转为非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三、现场确认

  (一)时间:2023年4月24日(周一)下午3:00-5:00。

  (二)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泓楼209(1)研究生办公室。

  (三)考生须交验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学士和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报名时须提交学生证)或证明书。

  3、提交1份《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取得境外大学文凭的考生报到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相关认证流程请查询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4、外语等级证明材料原件(仅提供最高等级证书即可)。

  5、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记录表(填写完整)。(见附件2)

  6、《诚信考核承诺书》(见附件3),本人完整抄写并签名。

  (四)重要提示:

  1、未通过我院报名资格审查的,不得参加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所有环节必须由考生本人完成,不得由他人代办。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确认的,视同本人放弃考试资格。

  3、确认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毕业院校和所在单位。

四、综合考核

  (一)考核形式:专业面试

  (二)时间:2023年4月25日上午(周二)8:30

  (三)地点:面试地点文澴楼118,候场地点文澴楼120

  (四)面试科目:民法学(100分)、知识产权法(100分)及外国语(100分)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入场,提前15分钟,到达候场地点进行抽签。

  2、未在指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同放弃。

五、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名单公示

  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知识产权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的工作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工作小组对33名“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提交的信息进行全面、细致、严格的审核,现将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予以公示:

  以上考生将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我院不直接通知考生本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7—21日

  联系电话:027-88386740

  附件:1、知识产权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名单

            2、202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核承诺书

  知识产权学院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