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管理办法》,特制定知识产权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第一条 复试分数线
知识产权法专业分数线:总分333,外语、政治44,专业课66。
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法专业学术型硕士招生计划为39个,在达到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学院(中心)依据招生计划数(扣除推免生招生计划数11个,即学院(中心)已录取的2019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所占用的招生计划数不再纳入统考硕士生复试人数的计算基数),按照1:1.28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依据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划定复试分数线。
第二条 复试工作组织规则
(一)复试工作在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和领导下进行。加强对导师的遴选和培训,提高导师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二)由知识产权法专业导师组负责实施复试工作。
(三)复试可以成立若干复试小组,由导师组负责人为每一个复试小组指定一名小组组长,由小组组长主持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要求统一。
(四)每个复试小组应当配备至少一名专职书记员。复试过程应作详细记录,如实填写评语、复试得分、初复试总成绩,在《硕士研究生面试评分表》上按人分项打分并签名。
第三条 复试小组成员构成条件
(一)每个复试小组应当由五名以上导师组成,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及以上人员和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组成。复试小组成员现场抽签确定。
(二)复试小组人员品行良好,没有违法记录。有妨碍公正录取行为者,一经发现,此后五年内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三)复试小组成员无亲属参与本专业科目当年考试。如有亲属参加本专业科目当年考试的,应主动回避复试工作,如果没有回避,一经发现,此后三年内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第四条 复试工作规则
(一)复试应当严格按照公正的程序操作。
(二)复试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
(三)复试老师不得随意离开复试场所。
(四)复试小组秘书需认真作好复试记录。
(五)我院专业不接受调剂申请。
(六)校内外推免生不需参加本次复试。
(七)学院(中心)未使用的专项计划由学校收回,学院(中心)不得转为其它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第五条 复试形式及时间
复试形式: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复试将于3月23日开始,22日下午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公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单独安排复试。
(二)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2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70分。面试分值具体结构为:专业基础知识广度深度25分,外语听力口语25分,综合素质20分。非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32分者为不合格。
(三)在正式面试开始前,由秘书向全体参加复试的考生介绍复试小组成员。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考生对复试小组成员提出回避申请的,应说明正当理由,可在面试前向专业导师组提出;如回避申请理由属实,被申请人予以回避。介绍教师完毕后,学生进行分组讨论复试题目。
(四)考生回答问题之后,复试小组人员可以就复试试题进行追问,也可以就其他专业问题提问,但不得询问与招生录取工作无关的问题。
(五)考生回答完毕后退场,由复试小组成员,结合考生的表现,即时、当场评分。
(六)复试工作结束后,导师组应及时将复试情况表及其他书面材料送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中心)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七)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总成绩之和。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第六条 其他
(一)考生负有遵守报考条件的责任。教育部《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明确规定“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校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均视为已承诺遵守这些政策规定。
(二)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准。
知识产权学院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九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