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中南大研字〔2009〕3号文,以下简称《创新教育计划》)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07〕22号文,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学院将开展2017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现将2017年度项目设置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2017年度,我校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的资助项目类型及经费预算具体如下:
表一:
项目平台 | 项目类型 | 资助标准(元) | 名额 | 拨款比例 | 拨付方式 | 备注 | |
立项 | 结项 | ||||||
研究生科研创新 | 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 4000 | 1 | 30% | 70% | 补助 | 学生 |
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 2000 | 3 | 30% | 70% | 补助 | 学生 |
(二)2017年度各项目立项工作总体安排如下:
表二:
序号 | 项目类型 | 申报人 | 申报时间 | 遴选方式 | |
1 | 研究生 课题 | 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 | 2016级博士生 个人申报 | 2017年5月 (2017年10月参加中期检查) | 学院评审 学校复核 |
2 | 硕士研究生实践创新课题 | 2016级硕士生 团队申报 |
二、项目的确定
(一)研究生课题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仅限我校2016级全日制脱产在校就读的硕士生(含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博士生(以本人档案在校为准)参与申报。每个课题设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本年度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立项课题的研究生一般不再作为其他项目组成员。
2.立项项目应有创新的内容、明确的目的、较好的实施条件和可操作的实施方案。
3.提倡博士生结合本人导师在研科研课题的子项目申报立项。硕士生项目鼓励学科的交叉与融合,鼓励硕士生跨学院、跨专业组队申报。
4.为扩大项目受益面,所有已获得过研究生课题资助的项目责任人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责任人申请新的资助项目;与已获资助课题雷同或近似的不予立项。
(二)立项遴选程序。
1.5月24日前申报人向学院提出申请。申报材料包括:《研究生课题立项申请书》,纸质一式两份(含一份原件);相关证明材料,博士生立项申报须附已公开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所有上报材料的电子版文档。
2.学院进行立项评审。学院根据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开展项目申报人资格审核并进行雷同项目检查。学院专家组按分配的指标数,依照管理文件规定的立项程序最终确定本院的各立项项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3.5月26日前学院在学院网页对本单位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者汇总报研究生院。
4.5月31日前学院上报《2017年度知识产权学院确定立项“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项目一览表》(附件2)纸质签章件及电子版到研究生院。
三、注意事项
1.申报前请进入研究生院网页“创新教育”专栏认真阅读《资助管理办法》、《创新教育计划》及专项工作通知。
2.研究生课题的项目拨款方式:(1)全部资助经费以学院为单位设立专项经费,经费由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负责审批开支。(2)经费的使用许可范围:以学校科研经费报销管理办法为准。(3)研究生课题以发放补助的形式,在立项后和结项后两个阶段分别以30%和70%的比例发放,活动完成后需提交《完成情况报告表》、建设成果等,与签批后的申报表交学院存档。
3.2017年“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的立项、中期检查及结项工作主要由各学院(中心)承担。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
4.立项后应当按期结项。不能按期结项者,可申请延期一次,不得晚于项目负责人毕业年度的6月15日;延期后仍不能结项者,应当提交终止申请,并退回立项时拨付的活动经费。
重要提醒:因电子文档是制作学校专家组匿名评审材料的根据,所有申报材料务必提交对应电子文档(以“学院—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并保证其与纸质材料一致。
5.请广大研究生认真准备,积极参与本年度项目申报。
6. 2017年立项项目的结项工作预计在2018年5月启动。
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知识产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电话:88386740,地址:文泓楼203室
知识产权学院2017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实施细则附件.rar
知识产权学院
二○一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