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第四届)全国大学生版权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
各有关高等院校:
自2008年国家版权局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版权征文活动”以来,得到各高校的积极响应,广大高校学生、包括港澳台地区学生踊跃投稿,涌现出一批有价值的版权保护理论文章,在社会产生了积极影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版权工作“十二五”规划》、《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实施,不断提高我国版权保护水平,促进版权产业发展,拓展版权研究领域,普及版权法律知识,提升大学生版权保护意识,国家版权局将继续开展“第四届全国大学生版权征文活动”,现将活动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文活动的组织机构
本次征文活动由国家版权局主办,《中国版权》杂志社承办。
“全国大学生版权征文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版权》杂志编辑部。
二、征文活动的宗旨
本次征文活动旨在关注版权保护意识提升、助推版权产业发展,繁荣版权学术交流、完善版权法律制度,鼓励学术创新、推进理论为实践服务,展示当代大学生版权学术研究的成果。
三、征文要求
(一)作者应保证所投稿件为原创,作者对所投稿件的著作权及名誉权等相关法律责任负责。
(二)每位作者限投稿一篇文章,请保留好稿件。
(三)稿件无论是否已发表,均可参加评选。已经发表过的论文可作修改,但首次发表时间不得早于2010年10月31日,并需注明原发表报刊或图书名称、刊期或版次、日期等信息。
(四)此次征文不限题目,仅提供选题指南,以供参考。投稿人自拟论文题目,字数在5000字以内,参赛作品须独著,合作作品不在参赛范围内。
正文不署名;正文左前方标注“本科生组”或“研究生组”,正文最后须注明:参赛学生姓名、论文题目、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地址、通讯地址和邮编、是否授权出版。
(五)来稿只提交电子文本,字体统一为宋体4号字、Word格式。电子文本发送至:qing5100@sina.com
获奖作品将出版论文集,请手书《授权书》并于信封上注明“本科生组”或“研究生组”寄至:100007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西楼3层大学生征文办公室。
四、征文活动参与范围及参与方式
(一)此次征文分设本科生组(包括本科生和专科生)和研究生组(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专业不限。
(二)征文分学校组织和个人自投相结合。学校组织的论文由所在院校汇总后,按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分别列表登记,登记内容为:1.组织学校校名、组织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地址、通讯地址和邮编;2.参赛学生姓名、论文题目、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地址、通讯地址和邮编、是否授权出版、备注等,可将推荐名单标注在备注中。所有稿件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qing5100@sina.com
(三)征文截稿日期为2012年1月15日。
五、评选及奖励说明
征文评选专家组将邀请国内立法、司法、行政部门及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组成。为保证公正性,征文评选工作将采取匿名评审方式。
征文活动组委会将从来稿中评选出“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组织奖若干名。组委会将向获奖者颁发证书,获奖名单将在国家版权局网站、《中国版权》杂志等媒体公布。优秀论文将结集出版,不同意出版的请在提交稿件时说明。
六、“全国大学生版权征文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中国版权》杂志编辑部)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100007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西楼3层
联系电话:010-68003904
望各高校认真准备,组织好本校学生积极参与本次版权论文征文活动。望各省(区、市)版权局给予大力支持。
附件:1.附件一(选题指南).doc
国家版权局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