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2日-26日,教育部民商法课程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在我校南湖校区开班,中心主任吴汉东教授、常务副主任曹新明教授为高级研修班授课并和学员交流互动,受到学员的广泛好评。
8月22日,在题为《知识产权基础理论问题》的首场学术报告中,吴汉东教授从知识产权的研究方法、研究对象、现阶段面临的研究任务与要求出发,条分缕析知识产权的私权界定、政策功能、判断政策合理性标准、国际保护体制等重大基础理论问题,结合现阶段国情探究设计知识产权制度与政策的可能途径。
中心常务副主任、曹新明教授在《知识产权前沿问题》专题报告中评析了现行制度在实践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例如目前执法中存在的国家运用公权力保护外资企业的私权利,导致公共资源为私人利用的现象,主张根据TRIPs对知识产权的私权界定立场处理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关系。
来自华东政法大学、内蒙古大学等国内20所知名高等院校的近30名民商法教学骨干参加了此次高级研修班。借用开学典礼上我校副校长张中华教授的评价来说,值学校60周年校庆之际,民商法学科搭建全国同行专家交流切磋的学术平台,拓宽了兄弟院校合作方式,是一次非常有意义的活动。
供稿:肖志远
编辑:凡咏齐
高级研修班合影
中心主任吴汉东 教授作《知识产权基础理论问题》专题报告
吴汉东教授和学员互动
中心常务副主任、曹新明教授作《知识产权前沿问题》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