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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主任吴汉东教授、常务副主任曹新明教授为教育部民商法课程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讲课
发布时间:2008-09-04 00:00:00
 
    2008年8月22日-26日,教育部民商法课程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在我校南湖校区开班,中心主任吴汉东教授、常务副主任曹新明教授为高级研修班授课并和学员交流互动,受到学员的广泛好评。
  
    8月22日,在题为《知识产权基础理论问题》的首场学术报告中,吴汉东教授从知识产权的研究方法、研究对象、现阶段面临的研究任务与要求出发,条分缕析知识产权的私权界定、政策功能、判断政策合理性标准、国际保护体制等重大基础理论问题,结合现阶段国情探究设计知识产权制度与政策的可能途径。
 
   中心常务副主任、曹新明教授在《知识产权前沿问题》专题报告中评析了现行制度在实践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例如目前执法中存在的国家运用公权力保护外资企业的私权利,导致公共资源为私人利用的现象,主张根据TRIPs对知识产权的私权界定立场处理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关系。
   来自华东政法大学、内蒙古大学等国内20所知名高等院校的近30名民商法教学骨干参加了此次高级研修班。借用开学典礼上我校副校长张中华教授的评价来说,值学校60周年校庆之际,民商法学科搭建全国同行专家交流切磋的学术平台,拓宽了兄弟院校合作方式,是一次非常有意义的活动。
 
 
 
 
 
 
供稿:肖志远
 
编辑:凡咏齐

 

高级研修班合影

高级研修班合影
中心主任吴汉东教授作《知识产权基础理论问题》专题报告
 
中心主任吴汉东教授作《知识产权基础理论问题》专题报告

吴汉东教授和学员互动

吴汉东教授和学员互动
中心常务副主任、曹新明教授作《知识产权前沿问题》专题报告
 
中心常务副主任、曹新明教授作《知识产权前沿问题》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