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法律属性研究
摘要: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兼具侵权纠纷特征与合同纠纷特征。在司法实践中,中、美、英三国基于不同考量维度,对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的法律属性认定皆呈现合同纠纷的倾向。通过谈判磋商和利益诉求剖析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的争议本源,可知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衍生于确认以何种条件达成许可协议的利益之争,其争议实质指向对许可条件的确认。相较于将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认定为侵权纠纷,将其认定为合同纠纷更能凸显技术标准这一特殊语境下资源配置的目的性、秩序性与合理性,同时具有三重诉讼价值:其一,可将对善意的考察纳入损害赔偿数额计算,引导谈判双方回归双边善意谈判框架;其二,有利于限制禁令救济的泛化适用,从而有效规避禁令救济的异化风险;其三,为临时许可制度提供合理性基础,从而为此类纠纷探寻更为良性的解决方案。
作者介绍:张广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研究员;乔子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来源:《知识产权》2025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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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信息:张广良,乔子轩.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法律属性研究[J].知识产权,2025,(10):88-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