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云计算平台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责任认定研究
摘要:云计算平台的复合技术框架与糅合服务模式,使其在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责任认定过程中面临着严峻挑战。针对传统网络服务提供者设计的“通知—必要措施”规则并不能在云计算场景下的知识产权间接侵权判定中予以有效适用。司法实践中,我国法院立足云计算产业发展实际,从“通知—必要措施”规则设立目的出发,已在很大限度上阐明“通知—必要措施”规则接纳云计算平台等新型主体的必要性,以及其“必要措施”要件在云计算场景下予以扩大解释的可行性。为进一步化解云计算平台“通知—必要措施”适用难题,应在明确云计算平台合理注意义务标准的基础上,在云计算场景下阐释“通知”与“必要措施”要件的内涵,通过多层次、多回合的“转通知”和配套“必要措施”运转程序设计,专门创设契合云计算平台需要的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责任认定机制。
作者介绍:彭学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 教授、 博士生导师;刘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教授、 硕士生导师。
来源:《数字法治》202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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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信息:彭学龙,刘鑫. 云计算平台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责任认定研究 [J]. 数字法治, 2024, (01): 4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