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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游戏规则著作权保护之否定
发布时间:2024-04-13 09:41:00

标题:电子游戏规则著作权保护之否定

摘要:电子游戏规则属于思想与表达两分法中的思想。思想与表达并非以概括与具体作为区分标准,电子游戏规则不因其具体、复杂就从思想转为表达。不能为了绕开著作权法不保护规则的原理,就将电子游戏规则等同于游戏规则的表达。任何操作方法都属于思想,不能以违反法律解释基本原则的方式将音乐作品、戏剧作品和摄影作品等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解释为“操作方法”,从而为著作权法保护电子游戏规则提供正当性。作为表达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情节只针对叙事性文学作品且能够被表演,而电子游戏规则不具有叙事性且不能被表演,不能被类比为情节。电子游戏规则并不处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著作权法》第3条对作品的定义只是构成作品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具备独创性的电子游戏规则因属于思想并不能作为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将电子游戏规则作为新类型作品保护将导致国际保护中的不平衡,即国外的电子游戏规则将根据国民待遇原则在我国被认定为作品并受到保护,而我国的电子游戏规则在国外无法被认定为作品并受到保护。

作者介绍:王迁,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来源:《法学》202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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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信息:王迁. 电子游戏规则著作权保护之否定 [J]. 法学, 2024, (03): 123-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