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专利间接侵权业已成为专利立法中最具争议的问题之一。我国虽然已在立法上取得突破,但采用共同侵权规则应对间接侵权问题,不仅难以逾越构成要件层面的差异,也无法满足间接侵权独立化的现实需求。《专利解释(二)》的适用积累了一定的专利间接侵权司法经验,但是在专用物品、间接行为和直接侵权三个要件上仍有诸多亟待纠正之处。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专利间接侵权责任不属于替代责任,且在主观要件上异于传统专利间接侵权。专利侵权的特殊性使得专利避风港规则必须得到专门设计,从必要措施的重构出发尝试规则的全面优化。在上述三大障碍得到充分解决的基础上,我国应当进而构建专利间接侵权的专门化制度。
作者介绍:蔡元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
来源:《中外法学》202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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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信息:蔡元臻.专利间接侵权制度专门化研究[J].中外法学,2021,33(05):1227-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