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类社会正在快速进入智能时代,将有越来越多的关键技术创新发生在算法层面。算法的专利权保护对激励智能科技领域创新、实现核心关键技术自主可控具有重大意义。在法律实践中,专利局和法院面对算法的专利保护诉求不断提炼出若干回应型判断方法,逐渐释放出对算法相关发明专利权保护的制度空间。然而算法专利适格性在理论上迄今尚未形成共识,仍然存在“层次限制”“领域限制”等争议。而“智力活动方法除外原则”“基础理论与实际应用界分原则”“技术领域限制原则”等专利适格性判断原则由于实践基础局限和推理逻辑错位而严重妨碍算法专利权保护的制度构建和司法能动。立足人工智能产业的现实情况和促进“新基建”的时代背景,应当从“算法专利适格性的问题思维”转向“算法专利权保护的法理思维”,破解算法创新与应用实现的绝对二元论及对算法专利权保护过度的犹疑,肯定算法的专利适格性,激励基础算法与核心技术创新。同时,应从法理上确认算法“公开换保护”的价值意涵,以推动智能时代专利制度的理论创新、功能发展、机制优化,促进知识产权领域的良法善治。
作者介绍:张吉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未来法治研究院研究员,理学博士。
来源:《当代法学》202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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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信息:张吉豫.智能时代算法专利适格性的理论证成[J].当代法学,2021,35(03):89-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