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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领域保留视域下作品著作权保护研究——以作品中不受保护事实、题材为考察对象
发布时间:2021-06-03 18:55:00

摘要:作为与著作权保护形成的专有领域相对而言的概念,公共领域保留的理念和原则在著作权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具有最终进入公共领域的性质,公共领域也是维系著作权法中利益平衡机制的重要保障。作品中不受保护的事实、题材即属于典型的公共领域和公共资源范畴,在著作权保护实践中应注意加以排除,以明确著作权保护的边界。我国著作权法在实施中应当在加强著作权保护的同时,注重维护公共领域保留原则,以更好地实现其立法宗旨。

作者介绍:冯晓青(1966—),男,湖南长沙人,甘肃政法大学文翰学者特聘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管理。

来源:《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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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信息:冯晓青.公共领域保留视域下作品著作权保护研究——以作品中不受保护事实、题材为考察对象[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5(01):13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