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著作权保护应明确传统性和群体性要求,注重保护审美价值,而非拘泥于物质形式固定。把握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概念内涵应重点界定传承性,同时关注文化价值,放宽对集体创作方面的要求,将个人和家族纳入到创作集体范畴。结合我国社会管理特点,授权地方政府代表创作集体主张权利。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外延应将传统手工技艺表达、传统工艺美术和杂技的外在表现形式也纳入到保护范围。
作者介绍:李秀娜,国际关系学院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
来源:《科技与法律(中英文)》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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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信息:李秀娜.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司法实践发现和概念再认识——兼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二条[J].科技与法律,2019(01):2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