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四十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经历了环境、制度和理念的重大变化。这些变化大体上可以归结为由“倒逼”到自主、由重形式到重实质、由重定性到重定量、由重保护到兼重遏制滥用、由制度变革驱动到组织变革驱动等方面。当前我国已由高速发展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但中美贸易战和国际贸易形势风云变幻。知识产权保护面临新机遇和新挑战,需要在制度和理念上进行再创新。当前我国既需要坚定不移地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又要牢记过犹不及,防止急躁冒进;既需高度重视以制度化的途径解决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等突出问题,又要防止盲目推高赔偿数额,单纯为宣示和显示保护力度而加大赔偿等。在保护中应切实保持理性、平和与务实,不能为各种情绪和口号所绑架。
作者介绍:孔祥俊,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院院长
来源:《知识产权》2018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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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信息:孔祥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反思与展望——基于制度和理念的若干思考[J].知识产权,2018(09):3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