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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淡化的证明标准
发布时间:2007-04-28 00:00:00
编者注:
    本文是作者发表在2007年《法学》上的一篇文章,现将文章摘要和大纲整理如下,全文详见2007年第2期《法学》。另外,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知识产权制度的变革与发展”(编号:04JZD0016)的中期成果。
 
 
 
题目:
    商标淡化的证明标准
  —— 美国“维多利亚的秘密”诉莫斯里案评述  
 
 
 
内容摘要:
    在美国商标淡化诉讼中,一直存在“淡化可能性”与“实际淡化”的证明标准之争。2003年,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审理莫斯里案而首次介入。表面看来,最高法院己将标准统一为“实际淡化”,实则依然模棱两可,而根据反淡化和禁令救济的基本法理,证明标准又只能是“淡化可能性”。可见,问题远未解决, 争论仍将延续。鉴于商标淡化理论的影响早己超出美国国界,研究这一问题对我国亦不无借鉴意义。
 
 
 
大纲:
    一、主要案情与系争要点
     二 、判决要旨与初步评析
     三、商标淡化的证明标准:淡化可能性
     四、淡化可能性的证明
     五、最后的评论  
 
 
 
作者简介:
    彭学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教授、硕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