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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著作权理论研究热点评析
发布时间:2015-03-23 10:54:12
 
  2014年16种CLSCI期刊著作权法领域共发表论文25篇,总数量为知识产权法学各领域之首,约占今年全部知识产权法学论文总量(63篇)的40%。从近几年的数据来看,著作权法学在CLSCI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目占知识产权法学论文总发表数目的比例一直较为稳定,维持在40%左右。与其他知识产权法学学科相比,著作权法学向来是知识产权领域研究的重点,在权威刊物上论文的数目和比例也一直较高,2014年亦是如此。
 
  二、著作权法研究热点及评述
 
  附表:2014年著作权研究CLSCI论文盘点表
 
文章题目
作者
作者单位
期刊
论我国版权争议调解机制的基本模式及其治理路径
陈立风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现代法学》第1期
西方文学艺术史上作者的著作权意识自觉
李宗辉
河海大学法学院
《现代法学》第3期
论作者权体系的崩溃与重建—以法律现代化为视角
孙新强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清华法学》第2期
雇佣关系与法人作品构成要件
蒋  舸
清华大学法学院
《法律科学》第5期
著作权中不受保护的“时事新闻”
卢海君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政法论坛》第6期
标准的规范性与规范效力—基于标准著作权保护问题的视角
柳经纬
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第8期
创意的版权保护
张志伟
华南师范大学法律系
《法律科学》第4期
摄影作品的独创性及其版权保护
梁志文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法学》第6期
论建筑作品的表现形式
王迁
华东政法大学
《法商研究》第6期
数字作品转售行为的著作权法规制——兼论数字发行权有限用尽原则的确立
何炼红
邓欣欣
中南大学法学院;中南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
《法商研究》第5期
我国音乐版权证券化的法律困境及其破解之道—基于美国经验的启示
阳东辉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法商研究》第1期
实用艺术作品可版权性的理论逻辑
吕炳斌
南京大学法学院
《比较法研究》第3期
论我国《著作权法》中的“转播”——兼评近期案例和《著作权法修改草案》
王迁
华东政法大学
《法学家》第5期
“异体复制”的定性与复制权规定的完善——以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为契机
焦和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法律科学》第4期
论追续权制度在我国的构建——以《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为中心
李雨峰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法律科学》第1期
大规模数字化与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创新
熊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法商研究》第2期
美国音乐版权制度转型经验的梳解与借鉴
熊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环球法律评论》第3期
音乐著作权许可模式的转型路径选择
熊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法学家》第1期
Web 2.0时代的著作权法: 问题、争议与应对
熊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政法论坛》第4期
信息时代侵权作品传播行为的定罪处罚标准
丁志强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
《政法论坛》第1期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认定新诠——兼驳网络服务提供者“应知”论
徐伟
宁波大学法学院
《法律科学》第2期
加框链接的著作权法规制
崔国斌
清华大学法学院
《政治与法律》第5期
避风港中的通知与反通知规则 ——中美比较研究
熊文聪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比较法研究》第4期
非法发行链上的侵权所得赔偿
李承亮
武汉大学法学院
《法学研究》第1期
论提供规避技术措施手段的法律性质
王迁
华东政法大学
《法学》第10期
 论重混创作行为的法律规制

胡开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第12期
 
  从2014年著作权研究CLSCI论文研究方向盘点的相关数据比例来看,著作权客体和网络著作权问题无疑是一年中著作权领域的研究热点。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新的可版权性客体也日渐增多,原有的著作权法客体保护范围并不足以涵盖,给司法实践带来了法律适用上的困难,也引起了众多学者的关注和讨论。另一方面,新技术的发展在便利了人们社会生活的同时,也对著作权制度产生较大的冲击。而随着由用户生成内容的互联网Web2.0时代的到来,更是拉大了现实生活与著作权设计之间的差距,加剧了著作权许可效率与传播效率的矛盾,使互联网产业与版权产业在制度选择上无法达成统一的意见。下面笔者将对2014年著作权法学领域的研究热点进行分析评述。
 
  (一)著作权客体的范围存有争议,研究对象更加全面具体
 
  关于著作权客体的发表论文数量约占著作权法学领域总发表论文数量的三分之一,由此可见,学者们对著作权客体相关问题的学术热情很高,研究较为深入。其中包括对如“时事新闻”、“标准”、“创意”等一直以来为学界所争议的客体的可版权性探讨,对“摄影作品”、“建筑作品”等特殊的著作权客体的具体特性的论述,以及对我国此次著作权法修改送审稿中新增加规定的著作权客体——“实用艺术作品”可版权性的理论逻辑分析等。
 
  由于立法上的局限性,我国现行著作权法中关于著作权客体范围的规定存有不少地局限之处。学者们对特殊的可版权性客体的具体特性进行深入剖析,介绍国际公约的规定与国外相关进步的立法状况、司法实践,将为我国司法实践活动可能会产生的疑难问题提供可靠的理论依据。
 
  (二)网络著作权问题仍然备受关注,研究视角不断拓展
 
  网络技术给著作权既有制度带来颠覆性的冲击,对现有的著作权法律关系产生影响,如何根据新的作品创作与传播模式调整现有的著作权制度设计备受学者们的关注。
 
  熊琦副教授的《Web 2.0时代的著作权法:问题、争议与应对》针对Web 2.0对既有著作权关系造成的影响,根据Web 2.0时代作品创作与传播模式的特点提出调整现有著作权制度的设计。崔国斌副教授的《加框连接的著作权法规制》指出加框链接与普通链接有着本质的区别,开创性地提出采用“实质呈现”标准改造信息网络传播权,使之涵盖加框链接所引发的作品传播行为,以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与被链网站的非版权利益。其他学者则主要对网络环境下侵犯著作权规则的适用与定罪处罚标准进行深入具体性的研究,形成了突出的研究成果。
 
  (三)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工作为学术界持续关注,著作权内容引热议
 
  我国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此次修改工作立足全局,对现存问题作出主动回应。其中,现行著作权法中规定不明、理论界与实务界一直存有分歧的著作权内容问题,如“异体复制”是否属于“复制”、“转播”所涵盖的传播手段的界定、“追续权”是否应当被引入等,引发了学者们的持续热议。
 
  李雨峰教授的《论追续权制度在我国的构建——以《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为中心》对追续权的历史演变、制度功能和追续权制度的法律构造进行详尽的论述,明确我国引入追续权的必要性并针对此次修改草案中追续权的笼统规定提出可借鉴的运行机制。王迁教授与焦和平博士后则分别对“转播”、“异体复制”的法律定位问题,运用法律解释的方法论证了“转播权”应当能够控制以任何技术手段实施的转播;“异体复制”属于复制权的控制对象,应当将其纳入复制权的控制范围。众学者密切关注立法动态,针对修法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为著作权立法工作提供了充足的理论参考。
 
  (四)中青年学者紧跟时代步伐,推陈出新,成就突出
 
  纵观2014年著作权法学学科发表论文的学者,最为突出的无疑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熊琦副教授和华东政法大学的王迁教授。熊琦副教授作为青年学者的杰出代表,近几年在法学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文章数量一直居于首位,2014年更是发表了4篇之多,其中三篇均与著作权许可问题有关,可见其深厚的学术研究能力、扎实的理论功底与严谨务实的学术研究态度。他提出,大规模数字化使得获取和使用作品(此处针对论文盘点中作者所研究之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的方式发生根本变化,传统版权产业的许可效率与互联网产业的传播效率产生难以调和的矛盾,我国必须创新现有的著作权制度,而客观、有效地分析美国的音乐版权制度的发展,也将为我国独立应对Web2.0时代音乐版权所面临的新问题提供一定借鉴。
 
  王迁教授谙熟国内、国外的立法状况与国际公约的具体规定,其文章以具体的案例为切入点,对著作权客体“建筑作品”具体表现形式的区分、著作权内容中“转播”在法律中的定位、网络时代下提供技术规避措施手段的法律性质等问题,都进行了深入研究。
 
  众多学者紧跟时代潮流,立足国情,统筹国际视野,积极回应当前的修法热点问题,为修法提供自己的真知灼见,无论是对司法界还是理论的学习研究者,都具有很强的参考意义。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