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深层链接技术在我国数字音乐产业的使用一直伴随着业界的广泛争议,目前仍有较多数字音乐平台采取深层链接方式侵权使用版权数字音乐,严重影响我国数字音乐产业正版化进程。笔者认为,宜从制度设计层面规制数字音乐链接行为,建议在涉及数字音乐深层链接行为的案件中,推定设置深层链接的数字音乐平台构成直接侵权,并由其承担其行为不构成直接侵权的举证责任,加大数字音乐平台进行深度链接行为的制度成本。
来源:《中国版权》201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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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红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