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技术措施版权保护是“超版权”的法律机制,必须有超越合理使用的限制途径,这体现了著作权法维护权利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精神。对技术措施版权保护进行限制,本质上是赋予受其影响者以全新的使用者权。现有制度框架下,技术措施版权保护中的使用者权,包括合理规避权和自助权两个方面。随着技术措施版权保护的强化,使用者权的体系也需要不断拓展。
来源:《知识产权》201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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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梦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