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脑机接口通过构建人脑与外部设备通信双向通道,形成脑机融合行动体, 从而对以自然人为中心的发明人制度构成挑战。脑机接口技术能实时外化、解析并干预大 脑的思维过程,导致构思活动私密性消解、实质性贡献来源模糊及自然人意志主体性被侵 蚀,动摇了发明人是实质性贡献者的法理逻辑和发明人系自然人的法哲学基础,引发发明 人制度激励功能失调。为此,应坚守意志自主与认知自由原则、贡献可识别与利益平衡原 则以及技术过程透明与可问责原则,严格区分创造性构思与生理性数据输入,将发明人资 格锚定于作出创造性构思的自然人;建立脑机接口生成物追溯机制,通过设立标识义务、 强制记录关键交互日志等手段,确保过程透明度与可验证性;构建以贡献为主导的权益分 层配置机制,通过法定或约定的利益分享机制公平补偿脑机接口系统开发者、神经数据提 供者等其他关键贡献者。在鼓励技术创新的同时,维护专利制度的公平正义与伦理底线。
关键词:脑机接口 发明人 主体身份 专利制度
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脑机接口技术对发明人主体身份挑战的类型表征
(一)脑机实时交互消融构思活动私密性
(二)脑机融合行动体模糊实质性贡献来源
(三)脑机双向交互侵蚀自然人意志主体性
三、脑机接口技术对发明人主体制度挑战的缘由剖析
(一)主客体二分范式下发明人认定标准适用失效
(二)脑机劳动导致发明人制度激励功能失调
(三)发明人系自然人伦理预设的法哲学解释失灵
四、脑机接口技术背景下发明人制度因应的原则依循
(一)意志自主与认知自由原则
(二)贡献可识别与利益平衡原则
(三)技术过程透明与可问责原则
五、脑机接口技术背景下发明人制度因应的具体路径
(一)适当扩张创造性贡献的判断标准
(二)设立脑机接口生成物追溯机制
(三)构建贡献主导下权益分层配置机制
结语
本文原载于《知识产权》2026年第4期(第42-59页)。注释和参考文献从略,详情请参考原文。本文作者曹新明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曹文豪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如需查看或引用原文,请参考以下信息:曹新明,曹文豪帅.脑机接口技术对发明人主体身份的挑战与因应[J].知识产权,2026,(04):42-59.